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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受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进校园活动项目申报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教组〔2019〕4号)《中共宁波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甬委教组〔2019〕2号),从即日起,开始受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进校园活动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指的进校园活动特指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面向中小学生(幼儿)开展,非列入课程标准纲要的各类走进校园或组织学生走出校园的主题教育活动。本局受理的进校园活动项目为面向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跨区县(市)的进校园活动。

二、申报材料应当包括进校园活动的目的意义、开展对象、内容方式、活动时间等内容。进校园活动必须符合教育规律,申报时阐明活动的目的或意义,坚守进校园活动的本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活动在进校园前要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年龄特点明确开展的对象,要与学生的年龄阶段、知识层次、接受能力相适应;进校园活动的内容和方式要精心设计,尽可能融入到学校的日常教育活动中,科学合理设置进校园活动方式;进校园活动要统筹安排提前规划,控制进校园活动的持续时间。

三、各单位申报开展的进校园活动应当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活动经过精心设计,坚持公益、免费,以教育学生为目的,未被国家和地方的课程标准纲要覆盖。鼓励创新活动内容形式,弥补学校教育教学短板;鼓励在一个活动中融入多个主题,减少活动数量,减轻学校负担。以下情形将不予认定:以营利为目的商业活动、商业广告或借机收费的活动;已纳入日常教学的相关专题活动;主体不是学生的活动,如各类“小手拉大手”活动;上级部门已举办的类似活动。

本次受理申报的截止日为2023年2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89292169;邮箱:nbjyjfgc@163.com;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宁波市教育局发规处收)。

附件:进校园活动申报表.docx

宁波市教育局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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