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环湖路11号 | 办学性质 | 公办普高 |
值班电话 | 0574-87578006 | 学校负责人 | 党总支书记 肖贵达 校长、党总支副书记 岑斌 |
一、学校简介
宁波市慈湖中学是浙江省重点中学、浙江省首批特色示范高中、浙江省现代化学校、浙江省最美校园、浙江省体育特色学校、浙江省教师发展学校、教育部课程改革实验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宁波市华文教育基地、宁波市首批智慧教育试点学校、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宁波市“文明校园”、宁波市“平安校园”、宁波市“绿色学校”、宁波市“清廉学校达标校”、宁波市中小学“智慧校园标杆学校”等。
学校北依阚峰,南临慈湖,青山碧水,绿树成荫。校园建筑以徽派风格为主,粉墙黛瓦,古朴典雅,具有浓郁的江南书院风格,自然环境优美,人文环境优越,是读书、治学、育人的理想之地。
慈湖中学是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公办普通高中,素有“千年书院,百廿名校”之美誉,办学历史悠久,人文底蕴深厚,最早可追溯至三国时期。239年,三国东吴大儒阚泽在此结庐勤学,设立德润书室,开启慈湖文脉。唐代848年,慈溪县令李楚臣创设德润书院,树蕙滋兰,引领浙东书院文化。1196年,南宋哲学家杨简筑谈妙书屋,精研儒学,弘扬心学,创立慈湖学派,发展浙东心学。后设慈湖书院,开创浙东教育新纪元。历经元、明、清,文风昌炽,弦歌不绝。
现代学校肇始于1902年清末新政,是宁波市最早的官办新式学堂,历经慈湖中学堂、慈谿县中学堂、慈谿县官立高等小学堂、慈谿县立初级中学、浙江省慈溪中学、浙江省余姚第二中学、宁波江北区慈湖中学等时期,至1960年定校名为“宁波市慈湖中学”。
办学百廿年来,历代慈中人凝聚起“崇德向善、乐学善思、乐教善育、济善天下”的慈湖精神,秉承“本心至善,凡圣一致”的校训,以慈孝涵养美德,用文化浸润品性。教师沿承“忠于职守、严谨教学,爱心育人、探索进步”的教风乐育群英,学子发扬“勤学多思、求真求实、知行并重、创新创优”的学风奋发学习。从这里走出了一批批优秀学子,其中有文化名人陈布雷,外交家郁文,院士李庆逵、朱祖祥、庄辉、裘元伦,实业家应昌期等。
文化育人,润物无声。学校以“全面发展,人文特长”为办学特色,以慈孝教育为核心,营造慈湖特质的校园文化。建设古朴、典雅、人文、生态的校园环境,开展慈孝感恩、读书科技、班主任、体育健康和文化艺术等主题文化节,构建以“新六艺”书院式人文特色为基底的“至善”课程体系,丰富学生社团活动,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形成“以人文特色为主体,以体育、艺术特色为两翼”的学生多样化发展的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而个性化发展。
教师团队敬业大气、务实卓越。在教职工中正教授级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名师、市骨干教师、省市教坛新秀、高级教师以及省市优秀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达80%。
不负美景不负卿。全体慈中人将进一步继承和弘扬“至善”办学理念,改革创新,团结奋进,为打造一所“学生向往、教师幸福、家长满意”的现代化高质量人文特色高中而不断前进!
二、学校章程
宁波市慈湖中学章程.pdf
三、学校招生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
(一)具有本市户籍和其他地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二)具有本省户籍和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三)具有在甬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和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四)高层次人才(由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非本市户籍但具有本市初中学籍的子女(应届初三学生)。
(五)具有其他户籍和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此类学生报考普通高中须具有本市初中连续完整的 3 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近 3 年内有 1 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六)18 周岁以下(2007 年 9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的历届初中毕(结)业生报名须具有本市初中毕(结)业证书,其中非本省户籍报考普通高中须具有本市初中连续完整的 3 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且在初中学习阶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有1 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四、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收费范围 |
学费 | 1000元/生·学期 | 甬价费[2003]130号 甬教计[2003]233号 | 全体学生 |
代收费 | 450元/生·学期 | 甬价费[2011]84号 | 全体学生 |
住宿费 | 200元/生·学期 | 甬价费[2003]131号 | 住宿生 |
五、资助政策
(一)免学费。对公办普通高中符合资助条件学生按当地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免收学费;对民办普通高中符合资助条件学生按最高不超过每生每学期1000元进行减免,低于该标准的,按实免收。
(二)国家助学金。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300元。各地在具体执行中可结合实际,在每生每年1200元-3500元范围内分2-3档实施。
(三)免课本作业本费。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免收课本作业本费,减免标准为每生每学期450元,低于该标准的,按实免收。
(四)免住宿费。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减免住宿费,减免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50元,低于该标准的,按实免收。
(五)爱心营养午餐。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提供营养午餐补助,营养午餐的市级结算标准为每生每月150元,全年按10个月计算,各区(县、市)可按实际标准予以补贴。
甬教计〔2024〕213号 关于印发《宁波市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