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地址 | 宁波市甬港南路193号 | 办学性质 |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中 |
值班电话 | (0574)87890697 | 学校负责人 | 赵谧 |
一、学校简介
宁波市李惠利中学是浙江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创办于1990年9月,由已故香港实业家李惠利先生捐资助建,是宁波市普通高中唯一一所以“宁波帮”爱国人士命名的市直属公立普通高中。学校现有36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539名,教职工130人。学校拥有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创新的教师队伍:专任教师126名,其中1名特级教师,60名高级教师,1名正教授级教师、1名市名师,3名市学科骨干教师,7名区学科骨干教师,1名区名班主任,62名各级教坛新秀;50名具有硕士或研究生学历(力)的优秀教师,110余名教师曾出国培训交流;2个大市首批三星级教研组;2个省、市巾帼文明岗;2个省、市先进教研组。
(二)办学宗旨
我校传承“宁波帮”精神,以“勤俭诚实”的校训、“诚实惠人,勤俭利他”的校风为基础,在学校文化构建上着力体现了“惠心利人”的办学愿景,坚守“让教育适合学生,让学生成就梦想”的办学理念,浸润“惠润每一位学生,利泽每一个梦想”的文化理念,用“惠利”文化统领学校各项工作。
我校的办学目标是优质化、国际化、现代化。“优质化”办学是政府、社会、学生、家长对学校办学的期望,也是学校自身发展需要的基石。学校力争办成“一所学生喜欢、家长信任、教师满意、社会认可、政府肯定”的优质化高中。“国际化”办学既是时代发展的需要,也是学校办学特色追求的需要,也是学校三十年教育实践的深刻体会;尤其是“中澳班”的举办,为学校实现“国际化”办学提供了良好的实践载体,学校力争办成一所“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和跨文化视野的国际化高中”。“现代化”办学是时代发展和国家发展的需要,也是学校自身发展的需要,学校力争办成“一所融科学、艺术、人文于一体的现代化高中”。
我校的育人目标是培养德行臻善、志趣高雅、视野开阔,具有勤俭诚实特质的现代公民。德行臻善:这是李惠利先生以德兴业商业人生的写照,是宁波商帮和宁波文化重视伦理道德的一贯要求,也是学校坚持“勤为本、俭养德、诚立身、实成业”校训的核心道德追求。志趣高雅:通过音乐的尚美求真趋善,借助艺术的雅趣陶冶情怀,培养志趣高雅的学生,为学生成长提供自然率性不拘一格的精神土壤,这既是宁波文化熏陶的必然,也是学生走出功利学习的自我实现、发展学习内驱力的自我领导。视野开阔:宁波是近代中国东西方文化的交接点和集散地之一,我校是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最早的中外课程合作地,培养以知识渊博为基础,具备跨文化交流能力,思维活跃,思想豁达的学生,既是学校的优势,也是社会的要求。
(三)发展成果
建校三十五年来,学校在教育现代化道路上用较短的时间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1996年成为当时最年轻的省二级重点中学,2006年成为省一级重点中学,2017年成为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学校于2002年创办了宁波市第一个高中音乐类艺术班,2003年创办了浙江省第一个“双学籍、双课程、双语教学”普高高中国际合作办学项目。“一体两翼”成为学校办学特色。
学校获得了宁波市艺术特色学校、浙江省首批艺术特色学校、浙江省普通高中音乐学科基地学校、浙江省首批艺术实验学校等荣誉;学校自2017学年开启了智慧教育改革,取得诸多成就,学校被授予第二批浙江省精准教学项目实验学校、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样本学校、宁波市中小学智慧校园标杆学校创建校、浙江省教师信息化能力提升工程试点学校(省唯一普高)、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第一期(含试点)示范校、浙江省规范数字化档案室等称号。2023年,学校被评为浙江省现代化学校。
二、学校章程
宁波市李惠利中学章程.pdf
三、学校招生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
(一)具有本市户籍和其他地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二)具有本省户籍和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三)具有在甬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和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四)高层次人才(由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非本市户籍但具有本市初中学籍的子女(应届初三学生)。
(五)具有其他户籍和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此类学生报考普通高中须具有本市初中连续完整的 3 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近 3 年内有 1 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六)18 周岁以下(2007 年 9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的历届初中毕(结)业生报名须具有本市初中毕(结)业证书,其中非本省户籍报考普通高中须具有本市初中连续完整的 3 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且在初中学习阶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有1 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四、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收费范围 |
学费 | 1150元/生·学期 | 甬价费[2003]130号 甬教计[2003]233号 | 全体普高学生(含艺术班、射击、击剑特长生) |
30000元/生·学年 | 甬价费[2003]122号 | 中澳班学生 |
代收费 | 450元/生·学期 | 甬价费[2011]84号 | 全体学生 |
住宿费 | 160元/生·学期 | 甬价费[2003]131号 | 住宿生 |
关于李惠利中学与澳大利亚黑利伯瑞学校高中课程合作班收费问题的批复.pdf
五、资助政策
(一)免学费。对公办普通高中符合资助条件学生按当地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免收学费;对民办普通高中符合资助条件学生按最高不超过每生每学期1000元进行减免,低于该标准的,按实免收。
(二)国家助学金。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300元。各地在具体执行中可结合实际,在每生每年1200元-3500元范围内分2-3档实施。
(三)免课本作业本费。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免收课本作业本费,减免标准为每生每学期450元,低于该标准的,按实免收。
(四)免住宿费。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减免住宿费,减免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50元,低于该标准的,按实免收。
(五)爱心营养午餐。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提供营养午餐补助,营养午餐的市级结算标准为每生每月150元,全年按10个月计算,各区(县、市)可按实际标准予以补贴。
甬教计〔2024〕213号 关于印发《宁波市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