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环湖南路258号 | 办学性质 | 公办 | 值班电话 | 0574-83015037 | 学校负责人 | 王甬龙 |
一、学校简介 宁波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宁外)是宁波市人民政府于1991年创办的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寄宿制完全中学,现拥有初中部、普高部和国际部,是全国首批示范性外语特色学校和全国外国语学校研究会理事学校。2023年2月,东部战区海军与宁波市人民政府签署军地合作办学框架协议,以宁外为基础,采用“政府主建、名校带建、军队参建”模式,创办浙江省八一学校,共同建设以国防教育、外国语教育为主要办学特色,以培养高素质强国强军后备人才为主要办学目标的浙江省特色示范学校。2025年5月,宁波市教育局与江北区人民政府联合举办宁波外国语高级中学(宁外江北高中分部),由宁外承办,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两校区一体化管理,定位为教育质量卓越的外语类国际化特色示范高中,旨在培养具有扎实学科基础,跨文化沟通素养,及国际竞争力的复合型人才,形成“一校两区、双轨并行、贯通育人”的战略新格局。 二、学校章程 宁波外国语学校章程.pdf
三、学校招生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 (一)具有本市户籍和其他地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二)具有本省户籍和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三)具有在甬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和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四)高层次人才(由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非本市户籍但具有本市初中学籍的子女(应届初三学生)。 (五)具有其他户籍和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此类学生报考普通高中须具有本市初中连续完整的 3 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近 3 年内有 1 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六)18 周岁以下(2007 年 9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的历届初中毕(结)业生报名须具有本市初中毕(结)业证书,其中非本省户籍报考普通高中须具有本市初中连续完整的 3 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且在初中学习阶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有1 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四、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收费范围 | 学费 | 1000元/生·学期 | 甬价费[2003]130号 甬教计[2003]233号 | 全体学生 | 代收费 | 450元/生·学期 | 甬价费[2011]84号 | 全体学生 | 住宿费 | 350元/生·学期 | 甬价费[2003]131号 | 住宿生 |
五、资助政策 (一)免学费。对公办普通高中符合资助条件学生按当地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免收学费;对民办普通高中符合资助条件学生按最高不超过每生每学期1000元进行减免,低于该标准的,按实免收。 (二)国家助学金。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300元。各地在具体执行中可结合实际,在每生每年1200元-3500元范围内分2-3档实施。 (三)免课本作业本费。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免收课本作业本费,减免标准为每生每学期450元,低于该标准的,按实免收。 (四)免住宿费。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减免住宿费,减免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50元,低于该标准的,按实免收。 (五)爱心营养午餐。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提供营养午餐补助,营养午餐的市级结算标准为每生每月150元,全年按10个月计算,各区(县、市)可按实际标准予以补贴。 甬教计〔2024〕213号 关于印发《宁波市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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