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地址 | 宁波市鄞州区南大东路47号 | 办学性质 | 公办 | 值班电话 | 88451649 88453226 | 学校负责人 | 楼力敏 董敏达 |
一、学校简介 宁波市姜山中学是一所具有80多年历史的名校,是浙江省一级重点中学,毗邻鄞州中心城区南部商务区。学校以“修德务本,博学笃志”为校训,以生命教育为特色,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多元、开放、创新”的课程理念。拥有一支由名优教师为主体的教师队伍,向社会输送了3万余名优秀毕业生,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石钟慈、中央音乐学院院长著名音乐指挥家俞峰、美国弗吉尼亚大学终身教授沈荷玲、风云四号总设计师董瑶海、第二届钟南山青年科技创新奖获得者竺淑佳、第十六届钟家庆数学奖获得者朱超娜等均为杰出代表。 学校为省一级重点中学、省特色示范学校、教育部学生发展指导实验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基地学校。学校是宁波市普高唯一的国际技术与工程教育协会会员学校,是中国教育科学院“全国STEM教育种子学校”、中国科学院未来科学家培养基地、全国NOC教育创新实验学校、宁波市美丽校园、文明校园、5A 级平安校园。 学校注重学生的多元发展、多元成才。在各级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新比赛、研究性课题等方面成效卓著。每年都有学生在世界机器人锦标赛、全国省市信息素养大赛、青少年航天创新大赛中获奖。同时构建了独具特色的文学人才培育体系,近年来在国家级、省级、市级语文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办学宗旨 以踏实立学,育多元人才。 以求实立教,成个性人师。 以务实立校,塑精品学校。
二、学校章程 宁波市姜山中学章程.pdf
三、学校招生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 (一)具有本市户籍和其他地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二)具有本省户籍和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三)具有在甬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和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四)高层次人才(由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非本市户籍但具有本市初中学籍的子女(应届初三学生)。 (五)具有其他户籍和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此类学生报考普通高中须具有本市初中连续完整的 3 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近 3 年内有 1 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六)18 周岁以下(2007 年 9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的历届初中毕(结)业生报名须具有本市初中毕(结)业证书,其中非本省户籍报考普通高中须具有本市初中连续完整的 3 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且在初中学习阶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有1 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四、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收费范围 | 学费 | 1150元/生·学期 | 甬价费[2003]130号 甬教计[2003]233号 | 全体学生 | 代收费 | 450元/生•学期 | 甬价费[2011]84号 | 全体学生 | 住宿费 | 350元/生•学期 | 甬价费[2003]131号 | 住宿生 |
五、资助政策 (一)免学费。对公办普通高中符合资助条件学生按当地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免收学费;对民办普通高中符合资助条件学生按最高不超过每生每学期1000元进行减免,低于该标准的,按实免收。 (二)国家助学金。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300元。各地在具体执行中可结合实际,在每生每年1200元-3500元范围内分2-3档实施。 (三)免课本作业本费。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免收课本作业本费,减免标准为每生每学期450元,低于该标准的,按实免收。 (四)免住宿费。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减免住宿费,减免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50元,低于该标准的,按实免收。 (五)爱心营养午餐。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提供营养午餐补助,营养午餐的市级结算标准为每生每月150元,全年按10个月计算,各区(县、市)可按实际标准予以补贴。 甬教计〔2024〕213号 关于印发《宁波市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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