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地址 |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迎春路289号 | 办学性质 | 公办 | 值班电话 | 88012546 | 学校负责人 | 胡钢军 |
一、学校简介
宁波市同济中学为宁波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创建于1949年9月,是一所有着70多年办学历史的寄宿制省二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浙江省首批)。学校坐落于宁波市海曙区机场路西侧,占地120亩。现有教职工143人,专任教师138人,其中省市区名师12名,高级教师60名。在校学生1530余名,班级34个。学校遵循“励志、进取、勤学、健美”的校训,倡导将人文培养和科学教育有机结合,营造“和而不同,刚柔并济”的校园文化;打造“理念先进、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和谐教师队伍;培养“德育为本、和谐发展”的新时代高中学生。学校始终站在“以学生发展为本”的高度,对每一位学生负责,让生命自主而智慧地成长。七十多年的教育实践,使学校基本形成了“团结、求实、勤奋、创新”的校风、“敬业、乐群、严谨、求新”的教风和“刻苦、进取、好学、乐思”的学风。学校先后获市示范性文明学校、市健康促进学校、市环保模范学校、市“五·四”红旗团委、市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学校、市首批“天文教育实践基地”、市模范职工之家、市数字化校园、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省健康促进学校(银奖)、省绿色学校等荣誉称号。近年来,学校以创建省特色示范高中为契机,开始走上特色发展的道路。2013年,学校正式确立了以“三生教育”为核心,天文科普、体育艺术为特色的“一体两翼”的特色发展思路。
二、学校章程 宁波市同济中学章程.doc
三、学校招生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 (一)具有本市户籍和其他地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二)具有本省户籍和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三)具有在甬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和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四)高层次人才(由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非本市户籍但具有本市初中学籍的子女(应届初三学生)。 (五)具有其他户籍和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此类学生报考普通高中须具有本市初中连续完整的 3 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近 3 年内有 1 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六)18 周岁以下(2007 年 9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的历届初中毕(结)业生报名须具有本市初中毕(结)业证书,其中非本省户籍报考普通高中须具有本市初中连续完整的 3 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且在初中学习阶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有1 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四、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收费范围 | 学费 | 1000元/生·学期 | 甬价费[2003]130号 甬教计[2003]233号 | 全体学生 | 代收费 | 450元/生•学期 | 甬价费[2011]84号 | 全体学生 | 住宿费 | 350元/生•学期 | 甬价费[2003]131号 | 住宿生 |
五、资助政策 (一)免学费。对公办普通高中符合资助条件学生按当地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免收学费;对民办普通高中符合资助条件学生按最高不超过每生每学期1000元进行减免,低于该标准的,按实免收。 (二)国家助学金。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300元。各地在具体执行中可结合实际,在每生每年1200元-3500元范围内分2-3档实施。 (三)免课本作业本费。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免收课本作业本费,减免标准为每生每学期450元,低于该标准的,按实免收。 (四)免住宿费。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减免住宿费,减免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50元,低于该标准的,按实免收。 (五)爱心营养午餐。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提供营养午餐补助,营养午餐的市级结算标准为每生每月150元,全年按10个月计算,各区(县、市)可按实际标准予以补贴。 甬教计〔2024〕213号 关于印发《宁波市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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