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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五乡中学

学校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五乡西路329号

办学性质

公办普通高中

联系电话

0574-82830333

学校负责人

王浩敏

一、学校简介

(一)学校概况

1、宁波市五乡中学简介

宁波市五乡中学是浙江省重点普通高中、宁波市直属公办学校,创办于1956年。1959年至2009年,校址位于五乡镇蟠龙村,2009年迁至现址五乡西路329号。学校地处宁波市东部新城辐射区,距宁波市政府仅3公里,区位优势显著,交通便捷。校园占地67625平方米,建筑面积41000平方米,按省级重点中学标准建设,教学设施完备。

2、教育改革与办学成果

五乡中学始终秉持“教育改革先行者”的理念,在课堂、课程、评价、管理等领域锐意创新。学校社会认可度持续提升,先后荣获多项重要荣誉:

(1).市级荣誉:宁波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校、宁波市示范性文明学校、宁波市“一校一品”体育特色学校;

(2).省级荣誉:浙江省首批二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浙江省体育特色学校;

(3).全国性荣誉:全国篮球特色学校、全国攀岩特色学校。

历经七十余载办学积淀,学校已形成深厚的文化底蕴,累计为国家培养逾两万名优秀毕业生,学子足迹遍布海内外各行各业。

3、师资与办学规模

班级与学生:现有33个教学班级,在校生1500余名;

师资队伍:在编教职工140名,其中专任教师137名,师资结构呈现三大特点:

(1).年龄结构:中青年骨干教师占比约60%,教学活力充沛;

(2).职称结构:高级教师占比约45%,专业水平突出;

(3).骨干力量:拥有浙派名师、省学科带头人、甬城教育名家等市级以上名优教师10名,区级以上教坛新秀59名;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省教坛新秀、市“王宽诚奖”、市“四有”好老师、市教科研先进个人、市优秀教师、市暖心导师、市优秀团干部等各类荣誉获得者40余人。

(二)办学宗旨与理念

学校以“勤奋、踏实、文明、健康”为校风,以“明理、尚志、博学、笃行”为校训,秉持“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深耕高效课堂教学模式探索,构建民主高效的生本教育体系,以特色建设与高质量发展为双引擎,聚焦内涵提升与品质优化,积极探索普通高中特色化、多元化发展路径,形成三大特色育人体系:

体育特色品牌:以健美操、攀岩、乒乓球等全国特色项目为依托,构建体育学科特色育人模式;

成长指导体系:融合心理健康教育与生涯发展规划,助力学生个性化成长;

大思政课实践:以课程思政理念为引领,以项目化学习为抓手,开展了常态化、全领域、渐进式的“大思政课”探索,构建了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大思政课”实践体系,突显“平台共建、资源共享、学科共融”。

学校以特色项目为支点,持续提升整体育人品质,推动教育教学从标准化向特色化、从同质化向多元化跨越发展。

(三)办学特色与成就

1、品牌引领,特色立校

学校作为国家及省级特色示范学校,构建了“四位一体”特色教育体系:人文教育厚植底蕴,体艺特色绽放活力,生涯规划赋能成长,大思政课程铸魂育人。其创新实践成果斐然——特色活动荣登央视《新闻联播》,课程改革经验获《人民教育》专题推介,品牌影响力辐射全国。

2、质量强校,多元发展

秉持精细化管理与内涵式发展理念,学校营造出“严谨治学、勤勉向学”的优良教学生态,教学质量实现跨越式提升。凭借突出的育人成效,学校成为浙江财经大学、浙江海洋大学、宁波工程学院等高校的优质生源基地,为学生搭建多元升学通道,赢得“普通高中不普通”的业界美誉。

3、五育融合,全面育人

依托丰富的社团矩阵、浓厚的文化艺术氛围与前沿的学术资源,学校构建起立体化育人平台,为不同潜质的学生定制个性化成长路径,让每位学子都能在学术探索、艺术创作、社会实践中绽放独特光彩。

4、桃李芬芳,英才辈出

建校以来,学校培养出大批卓越人才。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剑平(1980届)深耕农业科研领域;中国科学院研究员徐永福(1978届)、张召基(2001届)在大气物理与环境科学研究中屡创佳绩;“长江学者”陈信元(1980届)于经济学界成果卓著;华东理工大学教授林辉球(2003届)在学术前沿不断突破。杰出校友们以卓越成就彰显学校深厚的育人实力。


二、学校章程

宁波市五乡中学章程.pdf


三、学校招生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

(一)具有本市户籍和其他地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二)具有本省户籍和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三)具有在甬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和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四)高层次人才(由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非本市户籍但具有本市初中学籍的子女(应届初三学生)。

(五)具有其他户籍和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此类学生报考普通高中须具有本市初中连续完整的 3 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近 3 年内有 1 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六)18 周岁以下(2007 年 9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的历届初中毕(结)业生报名须具有本市初中毕(结)业证书,其中非本省户籍报考普通高中须具有本市初中连续完整的 3 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且在初中学习阶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有1 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四、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范围

学费

850元/生·学期

甬价费[2003]130号  

甬教计[2003]233号  

全体学生

代收费

450元/生•学期

甬价费[2011]84号

全体学生

住宿费

350元/生•学期

甬价费[2003]131号

住宿生


五、资助政策

(一)免学费。对公办普通高中符合资助条件学生按当地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免收学费;对民办普通高中符合资助条件学生按最高不超过每生每学期1000元进行减免,低于该标准的,按实免收。

(二)国家助学金。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300元。各地在具体执行中可结合实际,在每生每年1200元-3500元范围内分2-3档实施。

(三)免课本作业本费。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免收课本作业本费,减免标准为每生每学期450元,低于该标准的,按实免收。

(四)免住宿费。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减免住宿费,减免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50元,低于该标准的,按实免收。

(五)爱心营养午餐。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提供营养午餐补助,营养午餐的市级结算标准为每生每月150元,全年按10个月计算,各区(县、市)可按实际标准予以补贴。

甬教计〔2024〕213号  关于印发《宁波市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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