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地址 | 桑田校区:宁波市鄞州区桑田路885号 荷池校区:宁波市鄞州区曙光路157号 | 办学性质 | 公办 |
值班电话 | 0574-87991698 | 学校负责人 | 林如军 |
一、学校简介
宁波市职教中心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接宁波的信息智造、跨境电子商务和交通运输产业,积极构建信息智造、商贸艺术、交通运输三大类专业群;在充分尊重学生禀赋、个性、能力差异的同时,以三全育人为落脚点,提供适合学生生涯发展的成长路径,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努力打造一所学生、教师、社会满意,高站位、高品质、高发展的省内著名、全国一流的现代化中职名校,成为宁波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标杆校和省域现代化、共同富裕先行市创建的示范校。
学校始创于1957年,1980年在全市率先开办职高班,1996年被评为首批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近年来,学校荣获全国文明校园、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全国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五好基层关工委”先进集体、全国十佳创新名校、首届浙江省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浙江省中职学校“美丽校园”、浙江省首批现代化学校、浙江省中职高水平学校、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改革优秀基地学校、浙江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浙江省首批篮球特色学校、浙江省教育科研“百强学校”、浙江省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建设示范学校、浙江省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浙江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浙江省数字校园示范学校、宁波市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宁波市模范集体、首批宁波市中小学“智慧校园”示范学校、宁波市首批文明校园、宁波市美丽校园、宁波市中职学校“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建设单位、“甬城育人先锋”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学校环境雅致,文化内涵丰厚,结合宁波市地区产业结构发展趋势和社会发展需要,构建了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经济贸易和交通运输四大具有行业特色的专业体系。其中,计算机及应用专业是国家级示范专业、宁波市重点发展专业,数控技术应用是省级示范专业、宁波市品牌专业,轨道交通专业是浙江省特色新兴专业、浙江省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宁波市重点发展专业,数字媒体技术应用专业是浙江省中职教育优势特色专业;计算机及应用和数控技术应用实训基地是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轨道交通运营专业和数字媒体专业立项省高水平专业建设项目。
学校师资优秀。现有人才群体中,中高级教师比例达到74.46%;获全国教学比武大赛一等奖教师41人次,全国技能大赛金牌教师21名,全国技术能手1名,浙江省中学正高级教师5名,浙江省特级教师4名,浙江工匠1名,宁波市名教师(专业首席教师)6名,宁波市名校长1名,宁波市学科骨干教师6名,宁波市优秀“双师型”教师6名,宁波城区骨干(双师型)教师13名,浙江省教坛新秀3名,宁波市教坛新秀一等奖10名,宁波市专业技术能手10名,宁波市首席工人1名,宁波市教坛中坚1名,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个人1名,宁波市首批中小学模范班主任、宁波市十佳班主任、宁波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宁波市首届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宁波市首届中小学新秀班主任各1名,宁波市百名优秀班主任2名,宁波市城区骨干班主任1名,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走在前列。
学校强化技能,注重育德,凝练“正直向上,破茧成蝶”的“鹅掌楸文化”,培育“手中有艺,腹中有墨,肩上有担,目中有人,心中有爱,脸上有笑”的“六有”学子。师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上摘得33金37银12铜,被授予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特别贡献奖;两名同学分获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制冷与空调赛项第三名和第八名,双双入选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2项课题获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5项课题获宁波市人民政府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4项课题获宁波市教育教学突出成果(职业教育类)一等奖,连续四届获宁波市中小学校德育成果一等奖,2个案例入选教育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典型案例,连续四年4个案例入选浙江省中职教育改革优秀典型案例、典型案例,4个案例入选宁波市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优秀案例。在这里培育了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代表名录入选者、浙江省“职教之星”、宁波市“中小学生身边的榜样”和十佳“认星争优美德少年”等一批优秀学子。
学校注重扬长教育,聚焦学生的特长和兴趣爱好,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校创新创意社在浙江省中职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六次夺冠,校合唱团、校篮球队、校足球队、校健美操队等多次获得全国、浙江省、宁波市各级各类比赛冠军。近年来,学校高职单招单考升学率均达100%,累计本科人数达100余人。学校与宁波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十余所高校联合办学,实现学历与技能双提升,构筑学生多元成才的立交桥。
二、学校章程
宁波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章程.pdf
三、学校招生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
(一)具有本市户籍和其他地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二)具有本省户籍和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三)具有在甬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和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四)高层次人才(由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非本市户籍但具有本市初中学籍的子女(应届初三学生)。
(五)具有其他户籍和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此类学生报考普通高中须具有本市初中连续完整的 3 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近 3 年内有 1 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六)18 周岁以下(2007 年 9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的历届初中毕(结)业生报名须具有本市初中毕(结)业证书,其中非本省户籍报考普通高中须具有本市初中连续完整的 3 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且在初中学习阶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有1 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四、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收费范围 |
代收费 | 350元/生·学期 | 甬价费[2011]84号 | 全体学生 |
住宿费 | 160元/生·学期 | 甬价费[2003]131号 | 住宿生 |
五、资助政策
(一)免学费。免收对象为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收标准为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条件学生按当地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免交学费;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减免标准进行减免:经物价部门核定的学生学费低于减免标准的,全额减免;高于减免标准的,学生只需缴纳差额部分。我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减免标准,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专业目录》(2021年修订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相应专业减免标准分为每生每年2400元、3200元、4000元三档。减免标准根据专业目录变动进行动态调整。
(二)免课本作业本费。对符合资助条件的中职学生免收课本作业本费。免收标准为每生每学期450元,低于该标准的,按实免收。
(三)免住宿费。对符合资助条件的中职学生和中职涉农专业在校生实施免收住宿费政策,免收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50元,低于该标准的,按实免收。
(四)国家助学金。对一、二、三年级涉农专业中职学生和非涉农专业符合资助条件的中职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
(五)国家奖学金。奖励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六)爱心营养午餐。对符合资助条件的中职学生提供营养午餐补助,营养午餐的市级结算标准为每生每月150元,全年按10个月计算,各区(县、市)可按实际标准予以补贴。
(七)校内奖学金。面向品学兼优的中职学生,受奖面为所在学校学生总人数的5%,荣誉计入受奖学生的学籍档案。奖励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1000元。
甬教计〔2024〕213号 关于印发《宁波市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