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地址 | 宁波市气象路189号 | 办学性质 | 营利性民办学校 |
联系电话 | 87473555(工作日) | 学校负责人 | 高立忠 |
一、学校简介
宁波荣安实验中学创办于2004 年,是宁波市教育局直属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级中学。学校始终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使命担当,践行“正德厚生、笃学敏行”的校训精神,致力于培养兼具“孝亲感恩、有礼有序”品质的荣安儒雅学子。学校现有 34 个教学班,在校生近 1500 人。
办学二十余年来,学校已发展成为“德育成果显著、教学质量突出、学生个性化发展 ”的民办特色高中,先后荣获“全国民办先进学校 ”等称号,连续 11 年蝉联 5A 级“ 宁波市平安校园 ”及“文明校园 ”双荣誉,构建起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典范样本。
学校汇聚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员工 160 余人, 其中专职教师超 130 人, 中高级职称教师占比超 80%,35-45 岁骨干教师约占四成,硕士及以上学历教师达 30 余人。师资团队获市级优秀教师及王宽诚育才奖等荣誉24 人次,宁波市教坛新秀 14 人次,近三年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 168 余项,形成老中青梯队衔接、教科研活力迸发的良好生态。
学校坚持个性化教育理念,推行“导师制 ”育人,为每位学子配备“人生导师 ”,实现思想引导、学业辅导、心理疏导、生涯规划的全程陪伴;特聘个性化教育专家—宁波诺丁汉大学附属中学创校校长、浙江省正高级语文特级教师袁湛江校长进行全方位指导。同时,学校不断创新生本课堂,独创“三导四学 ”教学模式(教师进行引导、指导、督导;学生进行自主、合作、探究、体验式学习), 实现“低进高出 ”的育人成效,高考成绩连年攀升。
为拓展学生成长路径,学校倾力打造音、体、美特长生培养体系,并提供雅思及第二外语课程( 日语),与英国剑桥大学、德中协会、澳洲文化促进会等海外机构积极开展合作,构建起贯通国内高考、艺体升学、海外留学的多元升学发展通道。创校以来,众多优秀学子考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南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北京体育大学、西安音乐学院、东华大学、宁波大学、浙江师范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知名学府。
学校坐落于海曙区气象路 189 号,毗邻地铁2 号线、8 号线丽园南路站,交通区位优势显著。为创造更优良的环境,学校持续投入资金进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更新与升级,打造智慧教室、学科创新实验室、心理健康中心,并对学生寝室、图书馆、体育馆等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引进杭州名校餐饮团队,以高标准硬件设施和优质服务保障师生发展需求。
展望未来,学校将坚守“以德立校、因材施教、多元发展、求实创新”的理念,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民办特色高中而不懈奋斗。
二、学校章程
宁波荣安实验中学章程.pdf
三、学校招生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
(一)具有本市户籍和其他地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二)具有本省户籍和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三)具有在甬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和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四)高层次人才(由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非本市户籍但具有本市初中学籍的子女(应届初三学生)。
(五)具有其他户籍和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此类学生报考普通高中须具有本市初中连续完整的 3 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近 3 年内有 1 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六)18 周岁以下(2007 年 9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的历届初中毕(结)业生报名须具有本市初中毕(结)业证书,其中非本省户籍报考普通高中须具有本市初中连续完整的 3 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且在初中学习阶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有1 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四、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收费范围 | 备注 |
学费 | 2025、2024级: 26000元/生·学期 2023级: 24000元/生·学期 | 《民办教育促进法》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 全体学生 | 自主定价 |
代收费 | 450元/生·学期 | 甬价费[2011]84号 | 全体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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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 2025级: 1200元/生·学期 2024、2023级: 800元/生·学期 | 《民办教育促进法》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 住宿生 | 自主定价 |
五、资助政策
(一)免学费。对公办普通高中符合资助条件学生按当地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免收学费;对民办普通高中符合资助条件学生按最高不超过每生每学期1000元进行减免,低于该标准的,按实免收。
(二)国家助学金。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300元。各地在具体执行中可结合实际,在每生每年1200元-3500元范围内分2-3档实施。
(三)免课本作业本费。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免收课本作业本费,减免标准为每生每学期450元,低于该标准的,按实免收。
(四)免住宿费。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减免住宿费,减免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50元,低于该标准的,按实免收。
(五)爱心营养午餐。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提供营养午餐补助,营养午餐的市级结算标准为每生每月150元,全年按10个月计算,各区(县、市)可按实际标准予以补贴。
甬教计〔2024〕213号 关于印发《宁波市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