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地址 | 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1000号 | 办学性质 | 公办技师学院 |
值班电话 | 0574-87488090 | 学校负责人 | 陈定定 |
一、学校简介
宁波第二技师学院创建于1965年,是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学校、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篮球特色学校,建有IHK中德国际学院(宁波)、海外现场工程师学院、国家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定高技能人才培养方向,以“修匠心、炼匠技、铸匠品,育匠才”为办学理念,以“德技并修、多元办学、校企合作、提质培优”为重点,致力于为中国制造2025首个试点城市——宁波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人文情怀的精工强匠。
2022年学院获评浙江省一流技师学院培育单位、浙江省现代化学校、浙江省技工院校思政课建设引领校、宁波市首批中职“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建设单位、宁波市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校、宁波市智慧校园标杆学校,获批宁波数字智造工程师学院。
学院现有东西两个校区,总占地127.5亩,建筑面积9.1万平方米,现有91个班级,在校生3097人,教职工213名,设两个专业系五个专业群共14个专业,智能制造和建筑专业获评省高水平专业群,共有11个省级及以上品牌专业,涵盖模具制造、数控加工、机电一体化、工业机器人、工业互联网与大数据应用、数字化设计与制造、3D数字游戏、建筑装饰、计算机广告与制作、建筑施工、国际贸易、电子商务多个与当地产业密切相关的专业。
2022年学院获评浙江省一流技师学院培育单位、浙江省现代化学校、浙江省技工院校思政课建设引领校、宁波市首批中职“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建设单位、宁波市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校、宁波市智慧校园标杆学校,获批宁波数字智造工程师学院。
学院聚焦“一带一路”国家发展倡议,对接省415X产业体系和宁波“361”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积极探索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国际化路径,引入欧盟标准的课程体系与职业资格标准;与富邦集团、上海大众、方太集团、宁波建设集团、赛尔富电子、星箭航空等近百家企业深度开展校企合作,联合共建产业学院、企业学院;以“工学一体”教学模式改革为抓手,坚持以优企优薪就业为导向,服务地方经济的转型升级与发展;实施“百千万”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每年面向社会技术技能人员培训达一万余名;先后获评全国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浙江省“千校结好特色示范校”、浙江省企业职工培训示范基地、宁波市“5A”级社会组织等荣誉。
二、学校章程
宁波第二技师学院章程(2023年修订版).pdf
三、学校招生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
(一)具有本市户籍和其他地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二)具有本省户籍和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三)具有在甬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和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四)高层次人才(由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非本市户籍但具有本市初中学籍的子女(应届初三学生)。
(五)具有其他户籍和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此类学生报考普通高中须具有本市初中连续完整的 3 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近 3 年内有 1 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六)18 周岁以下(2007 年 9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的历届初中毕(结)业生报名须具有本市初中毕(结)业证书,其中非本省户籍报考普通高中须具有本市初中连续完整的 3 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且在初中学习阶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有1 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四、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收费范围 |
学费 | 1800元/生·学期 | 甬价费[2006]77号 | 三年级以上学生 |
代收费 | 350元/生·学期 | 甬价费[2011]84号 | 全体学生 |
住宿费 | 160元/生·学期 | 甬价费[2004]143号 | 住宿生 |
五、资助政策
(一)免学费。免收对象为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收标准为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条件学生按当地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免交学费;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减免标准进行减免:经物价部门核定的学生学费低于减免标准的,全额减免;高于减免标准的,学生只需缴纳差额部分。我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减免标准,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专业目录》(2021年修订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相应专业减免标准分为每生每年2400元、3200元、4000元三档。减免标准根据专业目录变动进行动态调整。
(二)免课本作业本费。对符合资助条件的中职学生免收课本作业本费。免收标准为每生每学期450元,低于该标准的,按实免收。
(三)免住宿费。对符合资助条件的中职学生和中职涉农专业在校生实施免收住宿费政策,免收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50元,低于该标准的,按实免收。
(四)国家助学金。对一、二、三年级涉农专业中职学生和非涉农专业符合资助条件的中职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
(五)国家奖学金。奖励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六)爱心营养午餐。对符合资助条件的中职学生提供营养午餐补助,营养午餐的市级结算标准为每生每月150元,全年按10个月计算,各区(县、市)可按实际标准予以补贴。
(七)校内奖学金。面向品学兼优的中职学生,受奖面为所在学校学生总人数的5%,荣誉计入受奖学生的学籍档案。奖励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1000元。
甬教计〔2024〕213号 关于印发《宁波市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甬二技〔2025〕5号宁波第二技师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