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考录取于7月上旬开始,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体制,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3类进行。
普通类
普通类考生分两段,分别按实考人数的60%、90%划定。另按实考人数的20%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用于强基计划、军校等提前录取或特殊类型招生的招生录取。高考成绩发布时一并划定并公布分段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普通类录取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实行提前录取的包括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要求的军事、公安、定向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定向培养军士、航海类等专业,以及经过批准的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院校。
普通类提前录取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考生可填报不超过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不再设院校服从志愿。本、专科不分批,录取分段进行。每一段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不超过1:1.2,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投档。
普通类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以1所学校的1个专业(类)作为1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投档录取后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如仍有院校专业(类)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征求志愿。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时,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投档比例为1∶1。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全部相同者一并投档。
艺术类
艺术类录取批次设校考批和统考批。校考批设院校志愿1个,下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校考批校考专业,在考生文化总分原则上达到我省普通类一段线、省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校考成绩择优录取。高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制定破格录取办法的,按高校破格录取办法执行。戏曲类省际联考专业,在考生文化总分达到我省的文化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省际联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艺术类统考批分科类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投档比例为1:1。一共分两段,根据考生艺术类综合分成绩,各科类或方向第一段按实考人数的60%确定,第二段按实考人数的90%确定。统考批为专业平行志愿。1所院校的1个专业作为1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各科类志愿不能同时兼报,考生只能选择1个科类填报,音乐类和表(导)演类同一科类内可兼报不同方向。
统考批投档时,以考生高考总分和选考科目符合所填报志愿为前提,分科类以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的综合分成绩为投档依据,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本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总分须不低于我省普通类一段线的75%,其中舞蹈类、表(导)演类的表演专业、音乐类的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高考总分须不低于我省普通类一段线的65%;高职(专科)专业,考生高考总分须不低于我省普通类二段线的70%。
体育类
体育类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具体办法同艺术类统考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