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局、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联合印发的《宁波市深化“产业教授”工作实施方案》(甬教高〔2024〕205号)文件精神,经供需对接、高校确认、专家评议、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拟选聘147名宁波市级“产业教授”。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内容应实事求是,单位须加盖公章,个人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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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年宁波市“产业教授”拟选聘名单
宁波市教育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