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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宁波市中小学校园普法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
甬教规〔2024〕179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各直属学校:

现将《2024年宁波市中小学校园普法系列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波市教育局

2024年7月26日

2024年宁波市中小学校园普法系列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4〕3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九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13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宁波市教育局联合现代金报组织开展“法润童心 护航未来”第三届宁波市中小学校园普法系列活动。

一、活动主题

“法润童心 护航未来”

二、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相关一线教师

三、活动时间

2024年7月-12月

四、活动内容及安排

1.“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在深入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各地(校)选送法治素养高、综合能力强的选手参加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市级比赛。请各区(县、市)教育局按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各推荐8名、市直属学校各推荐2名参赛选手,参加全市中小学“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遴选(活动方案详

见附件1),参赛选手的演讲视频及报名表(见附件2),请于2024年8月20日前通过邮件发送至活动联系人邮箱。所在学段以2024年9月以后为准。市级比赛细则另行通知。

2.“百法拟人”海报设计评选活动。以法治为主线,把“法”生动拟人化,邀请中小学生发挥想象力为“她”设计创意海报。海报主题需聚焦宪法、民法典等现行法律中的“人民情怀”,选取某一主题进行海报创作。请各区(县、市)教育局按小学低段组(1-3年级)、小学高段组(4-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各推荐作品10件、市直属学校各推荐作品5件,参与全市“百法拟人”海报设计评选(活动方案详见附件4)。参赛选手的作品以扫描件或电子照片的形式和《“百法拟人”海报设计作品信息表》(见附件5)于2024年9月6日前通过邮件发送至活动联系人邮箱。

3.第三届校园普法微剧(情景剧)征集。通过校园普法微剧(情景剧)的形式,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让生硬的法律条文变得有声有形,进一步激发中小学生的法治学习兴趣。作品征集由各地(校)组织开展,并于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1月8日将参赛作品发送至活动联系人邮箱。复选评审采用网络投票+专业评审的方式进行,优秀作品在媒体网络平台展播(活动方案详见附件6)。

4.“宪法卫士”行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设立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免费提供在线学习资源,完成在线学习的学生将被授予“宪法卫士”标识。鼓励各地(校)将网上学习过程与日常教学、课外活动、课后服务、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有机融合,通过集体组织或者学生自主学习等方式,动员学生参加活动。

5.青少年“学法筑基”工程。鼓励各地(校)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青少年学生日常学习生活及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积极参加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司法厅组织开展的“法护雏鹰”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浙江普法百校行、青少年普法宣传环浙行、宪法宣传周、“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等活动,不断提升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6.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教育部将于12月上旬举办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教育部有关负责同志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鼓励各地(校)师生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共同参与。

7.法治教育精品资源征集活动。教育部面向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及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征集法治教育精品动漫与微视频、《宪法伴我们成长》主题歌曲传唱视频、法治教育新闻等优质法治教育资源,各地(校)可直接通过普法网第九届“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法治教育精品资源征集活动投稿平台在线报送各类资源,具体步骤及操作指南详见普法网《关于开展法治教育精品资源征集的通知》。相关法治教育精品资源,也请同时发送至活动联系人邮箱。

8.法治副校长“以案说法”法治微课比赛。省级层面将组织开展法治副校长“以案说法”法治微课比赛,各地(校)结合实际,依托法治副校长工作优势,开展丰富多样的宪法法治教育活动,并可通过开展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基本功大赛等方式,提升法治课教师和法治副校长教育能力水平。

联系人:陈嫣然,电话:13566015787(浙政钉同号),邮箱:xiandaijinbao1@qq.com;樊莹,电话:13616561638(浙政钉同号);陈明星,电话:13777077472(浙政钉同号)。

附件:1.宁波市中小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活动方案

2.“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活动参赛报名表

3.“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选题参考范围

4.“百法拟人”海报设计评选活动方案

5.“百法拟人”海报设计作品信息表

6.第三届校园普法微剧(情景剧)活动方案

7.第三届校园普法微剧(情景剧)作品申报表

附件1

宁波市中小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活动方案

为加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让学生了解宪法、尊崇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宁波市教育局联合现代金报举办市级“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活动,并遴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各2名优秀学生参加省级遴选赛。

一、参赛方式

请各区(县、市)教育局按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各推荐8名参赛选手、市直属学校各推荐2名参赛选手,参加全市中小学“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选手的演讲视频作品(视频文件统一命名:组别+选手姓名+学校全称)及《“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活动参赛报名表》(见附件2)请于2024年8月20日前通过邮件发送至活动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须标注“学宪法 讲宪法”。

二、作品要求

1.演讲比赛以个人为单位进行,演讲体裁不限,鼓励学生结合自己的学习生活实际,运用朴实生动鲜活的语言,讲述真情实感,展现个性风采,避免模式化与形式化表达,符合中小学生自身年龄特点。参加初赛的作品题目自拟,内容须真实准确、符合实际。演讲选题参考范围详见附件3。

2.初赛作品以视频的形式提交,要求:学生须使用普通话,采用站立(因身体原因无法站立的除外)、脱稿形式独立完成演讲,演讲时长为4至6分钟(时长范围外的作品将不予评审)。演讲过程中不可使用 PPT、音乐、虚拟背景或视频等多媒体素材,不可使用其他任何辅助道具或器材,不可切换演讲场景或加入特效(包括美颜、滤镜等)。

学生正式开始演讲前须先宣读以下内容(以下内容宣读时间不计入正式演讲时长内):

我是来自XXX学校(所在学校)的XXX(姓名),现报名参加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网络风采展示,我的组别是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我承诺,本人提交至大赛组委会的演讲视频及稿件均为原创。

3.上传视频格式须为MP4视频文件,视频画面的比例要求为16:9,大小为10MB—100MB,分辨率建议为720P及以上。要求音画同步,声音清楚且画面清晰度高,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等现象。可使用手机直接拍摄后上传,也可通过其他设备拍摄后上传。拍摄场地不限,建议为光线充足、环境安静、陈设简洁的场地。视频内不得包含任何形式的广告、与本活动无关的商业内容及其他外部链接等。

4.每位选手只可提交1份演讲作品,每份演讲作品仅限申报1位指导老师,作品一经提交,不可修改。

5.往届活动获奖选手如再次申报,需选择与往届获奖作品不同的演讲内容,提交重复作品将视为无效报名。

6.评委主要从演讲内容、语言表达、整体效果等方面对学生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三、赛程安排

作品上传:截至8月20日

海选初评:8月20日至8月24日

线下决赛:9月7日至9月8日

奖项公布:9月中旬

四、评选方式

本届比赛评选分为初赛、决赛共两轮。初赛:以视频海选的方式进行,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提交的视频文件进行逐一评选,择优评选进入决赛选手;决赛:以线下现场比赛+法治素养竞赛笔试的方式进行,评分标准为100分制。由中小学平安法治副校长、普法工作者、朗诵专家等专业人士组成的评委团根据选手现场综合表现进行打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委打分(占70%)和法治素养竞赛笔试(占30%)得分相加作为选手最终得分,如有出现选手分数相同情况,则取评委打分更高者。

五、奖项设置

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以及优秀指导老师、优秀组织学校等奖项,选手奖项名额根据决赛入围选手数量按照相应比例评选。

附件2

“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活动参赛报名表

单位名称:

报送人:

联系电话:

序号

组别

选手

姓名

学校名称

所在

班级

作品名称

指导

老师

联系电话

1

小学组







2

初中组







3

高中组







备注:表格可自行增加行数。

附件3

“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选题参考范围

为进一步提高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组织水平,现提供演讲选题参考范围如下(选手参加总决赛时也可选取其他方向和内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

包括: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二、爱国主义教育法

包括:爱国主义教育法的立法背景与意义;爱国主义教育的基本内容与要求;青少年应如何树立国家观念,增强爱国情感与责任感;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实施效果与影响;新时代背景下,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创新发展与实践路径;如何处理好爱国主义与国际视野的关系;以爱国主义教育法为引领,推动全社会形成爱国奋进的良好风尚等。

三、宪法与国家

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宪法的性质、地位与作用;宪法与中国式现代化;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坚定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国旗、国歌、国徽与首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坚持“一国两制”,推进祖国统一;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四、宪法与社会

包括: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保护;推广普通话;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

五、宪法与个人

包括: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人格尊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公民的文化活动自由;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遵纪守法;赡养与抚养等。

六、相关法律

包括:民法典制定与实施的意义,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与基本要求,完善权利保护和救济,人格权,树立优良家风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对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防范学生欺凌、网络诈骗、人身侵害等。

附件4

“百法拟人”海报设计评选活动方案

“百法拟人”海报设计评选活动需聚焦宪法、民法典等现行法律中的“人民情怀”,选取某一主题进行海报创作。请各区(县、市)教育局按小学低段组(1-3年级)、小学高段组(4-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各推荐作品10件、市直属学校各推荐作品5件,参加全市“百法拟人”海报设计评选活动。活动最终评选分数由网络人气和评委评审两部分构成,优秀作品有望在线下集中展出。获奖作品有机会被制作为“百法拟人”海报文创产品。

一、参与方式

参赛选手将作品以扫描件或电子照片形式和《“百法拟人”海报设计作品信息表》(附件5)于2024年9月6日前通过邮件发送至活动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为“百法拟人”海报设计评选,参赛作品与《作品信息表》统一以文件夹形式命名为“组别+选手名字+学校名称”。

二、作品要求

1.参赛选手需在8K的纸张上进行绘画,契合主题,画种不限,创作形式不限。征集的作品只收电子稿原图(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10MB,需保留原作),作品清晰且无需装裱。

2.所有投稿作品必须是投稿作者个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主题明确、内容健康,鼓励艺术性与创作性。每名作者投稿作品不超过1幅,指导老师仅限1人。不接受多人合作作品投稿。

三、时间安排

1.征集时间:截至9月6日

2.初评时间:9月6日-9月18日

3.网络评选:9月19日-9月24日

4.奖项公布:9月30日前

四、奖项设置

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以及优秀指导老师、优秀组织学校等奖项,选手奖项名额根据入围选手数量按照相应比例评选。

附件5

“百法拟人”海报设计作品信息表

单位名称:

报送人:

联系电话:

序号

组别

选手姓名

学校

名称

所在

班级

作品

名称

指导老师

联系

电话

1

小学低段组







2

小学高段组







3

初中组







4

高中组







备注:表格可自行增加行数。

附件6

第三届校园普法微剧(情景剧)方案

为让生硬的法律条文“活起来”,变得有声有形,激发孩子们的法治学习兴趣,第三届全市中小学校园普法微剧(情景剧)征集活动启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时间

1.征集作品:10月8日至11月8日

2.评选时间:11月9日至11月20日

3.展播时间:11月20日至12月31日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可以聚焦校园里、家庭中、社会上常见的法律问题,以案说法,要有内容型、创造性、感染性、教育性。以微剧(情景剧)的形式讲述案例故事,达到普及相关法律知识的目的。作品类型可以是剧情类、纪实类等,题材不限,视频时长5分钟内,不大于200M,分辨率为720P以上。每件作品需填写《第三届校园普法微剧(情景剧)作品申报表》(附件7)。

2.作品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并且紧扣活动主题,富有创意,诠释法律法规准确。

3.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知识产权,且为未参加过其他征集、评选活动的作品。凡被认定抄袭、剽窃的,一律取消采用资格。

4.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使用或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三、申报方式

参赛作品和《作品申报表》统一以“作品标题+学校+班级+姓名”为文件夹打包,以“普法微剧”为邮件标题发送至活动联系人邮箱。

四、评选方式

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评审团队对所有符合要求的作品进行打分,遴选获奖作品。获奖作品的创作团队可获得第三届宁波市中小学校园普法微剧(情景剧)创作奖(包括指导老师、参演学生等)。优秀作品将有机会参与线下展演。

附件7

第三届校园普法微剧(情景剧)作品申报表

单位名称:

报送人:

联系电话:

序号

作品名称

作品简介

学校名称

参演人员

指导老师

联系电话

1







2







3







4







备注:表格可自行增加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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