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教育专题 > 往期专题 > 行政执法公开 > 信用信息双公示
宁波华茂高级中学变更举办者

宁波华茂高级中学:

你校要求变更举办者的报告收悉。学校因发展需要,经学校董事会决议要求变更举办者,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同意学校举办者由宁波华茂教育集团、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华茂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