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文武学校:
你校提交的《宁波文武学校关于全面终止办学请示》收悉。经审核,你校要求全面终止办学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及学校章程规定,准予自即日起终止宁波文武学校(教民133020130000681号)办学。你校应自收到本通知书起15日内到宁波市民政局办理法人登记注销手续。
宁波市教育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