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教育局,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浙教人〔2001〕407号)、《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3〕1号)精神,经宁波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核,崔嘉浩等760名申请人具备相应的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给予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 宁波市2023年上半年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doc 宁波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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