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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宁波市教育系统第二十一届艺术节的通知

作者: 来源:宁波市教育局 日期:2023-3-16


    

各区(县、市)教育局,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各有关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关于全面加强

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教安体〔2022〕291 号),决定举办宁波市教育系统第二十一届艺术节。现将《宁波市教育系统第二十一届艺术节活动方案》等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校)结合实际予以贯彻执行。


附件:宁波市教育系统第二十一届艺术节活动方案


宁波市教育局

2023年3月16日


附件


宁波市教育系统第二十一届艺术节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民族魂·中国梦——阳光下成长

二、活动项目

活动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二大类。

三、对象范围

活动参加对象主要为全市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

四、活动分组

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其中,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青少年宫等艺术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中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以青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中学生。

五、活动要求

活动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活动内容要围绕主题,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全面展现新时代我市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努力学习、全面发展、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

各地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展演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活动经费,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和展演活动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相关资源,增强活动实效。要以艺术展演活动为契机,营造格调高雅、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力戒形式主义。 

各区(县、市)要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及时公示、公布评选结果,自觉接受监督,保证展演活动的严肃性、公正性。报送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该校获奖资格,责任人需承担相关责任。

要加强宣传,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项目内容

艺术表演类活动有:合唱、器乐合奏、戏剧、课堂乐器、三独比赛等;艺术作品类活动有:美术、书法、摄影、立体造型、平面造型、陶艺、视觉创意、绘本创作、模特表演等。

本次艺术节活动内容包括:

1.宁波市中小学生合唱比赛

2.宁波市中小学生器乐合奏比赛

3.宁波市中小学生戏剧比赛

4.宁波市第十届中小学生课堂乐器合奏比赛

5.宁波市中小学生三独(独唱、独奏、独舞)比赛

6.宁波市中小学生美术比赛

7.宁波市第十届青少年陶艺大赛(另行发文)

8.“传承经典 绘创未来”第三届宁波市儿童绘本原创大赛(另行发文)

9.宁波市第十四届青少年视觉艺术创意大赛(另行发文)

10.宁波市第二十三届少儿模特大赛(另行发文)

11.“天一杯”宁波市中小学生书法大赛(另行发文)

12.宁波市第二届“最美乡村”绘画比赛(另行发文)

13.宁波市首届青少年版画艺术大赛(另行发文)

七、奖项设置

艺术节期间的市级比赛设立各类奖项,统一颁发获奖证书,获得一等奖的作品设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部分优秀作品选送参加省中小学生艺术节。对艺术节组织工作表现优秀的区(县、市)和学校将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八、活动组织

宁波市教育系统第二十一届艺术节设立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宁波市教育局学校安全与体卫艺劳处。


附件:

1.宁波市中小学生合唱比赛方案

2.宁波市中小学生器乐合奏比赛方案

3.宁波市中小学生戏剧比赛方案

4.宁波市第十届中小学生课堂乐器合奏比赛方案

5.宁波市中小学生三独比赛方案

6.宁波市中小学生美术比赛方案

7.宁波市教育系统第二十一届艺术节艺术节目参演人员信息采集表.doc

8.宁波市教育系统第二十一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类参赛作品标签卡.doc

9.宁波市教育系统第二十一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类报送登记表.doc

10.宁波市教育系统第二十一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表演类节目报送表.doc


附件1


宁波市中小学生合唱比赛方案


一、承办单位

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

宁波市文艺教育指导中心

宁波外事学校

海曙区青少年宫

二、现场比赛时间地点

5月23日(周二)-26日(周五)

三、参加对象及组别

参加对象为全市中小学生,以学校等为单位组队,分设小学A、B组、初中A、B组、高中A、B组(含中等职业学校),其中获2022年宁波市中小学生合唱比赛一等奖的单位参加A组比赛。

四、项目要求

合唱:合唱团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须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团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为歌颂祖国、歌颂党、歌颂新时代、歌颂英雄、歌唱美好生活等的歌曲(亦可从参考曲目中自选),不得出现宗教歌曲,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参考曲目:《飞来的花瓣》《我们的田野》《牧歌》《踏雪寻梅》《让我们荡起双桨》《卖报歌》《西风的话》《送别》《赶摆路上》《铃兰》

五、报送名额及要求

除获得2022年中小学生合唱比赛一等奖的学校直接参加A组现场展演外,慈溪、余姚可报送小学B组6个、初中B组4个、高中B组2个节目,海曙、鄞州、江北可报送小学B组6个、初中B组4个节目,奉化、宁海、象山可报送小学B组4个、初中B组2个、高中B组2个节目,高新区、前湾新区各可报送B组1-2个节目。省级艺术教育示范区各组别可多报1个节目。

第一阶段:5月15日前,参赛节目选拔报送。各区(县、市)根据报送名额完成相关材料(附件7、10)报送工作(含各区(县、市)获得2022年宁波市中小学生合唱比赛一等奖的单位,未报名的作放弃处理)。市直属学校自主完成报名报送。电子稿上传至宁波素质教育平台,纸质稿(加盖公章)及合唱电子稿报送至宁波外事学校(宁波市海曙区启运路298号),联系人:卢老师;电话:17506591820。

第二阶段:5月18日召开现场展演学校领队会议。

第三阶段:5月23日-26日现场展演暨A组参评宁波市中小学校优秀合唱社团活动。

六、奖项设置

按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获得一等奖节目的最多2名指导教师给予优秀指导教师奖。
附件2


宁波市中小学生器乐合奏比赛方案


一、承办单位

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

宁波市文艺教育指导中心

宁波外事学校

海曙区青少年宫

二、现场比赛时间地点

5月29日-30日

三、参加对象及组别

参加对象为全市中小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分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等职业学校)。

四、项目要求

合奏:乐队人数不少于20人,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教师担任),演奏1首曲目,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不得使用伴奏带。

小合奏:人数不少于6人,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不得使用伴奏带。

五、报送名额及要求

慈溪、余姚可报送小学组5个、初中组4个、高中组2个节目,海曙、鄞州可报送小学组5个、初中组4个节目,其余区(县、市)可报小学组4个、初中组3个、高中组1个节目,高新区、前湾新区可报送中小学各1个节目,市直属学校自主报名,省级艺术教育示范区各组别可多报1个节目。获2022年宁波市中小学生器乐合奏比赛一等奖学校不占名额,但必须报名并填写材料,未报名的作放弃处理。

第一阶段:5月20日前,参赛节目选拔报送。其中市直属学校于5月10日前完成报送。各区(县、市)根据报送名额完成相关材料(附件7、10)报送工作(含各区(县、市)获得2022年宁波市中小学生合奏比赛一等奖的单位,未报名的作放弃处理)。市直属学校自主完成报名报送。电子稿上传至宁波素质教育平台(https://szjy.nbsedu.com/index.html),纸质稿(加盖公章)报送至宁波市海曙区青少年宫,联系人:史老师;电话:15757117574。

第二阶段:5月16日-17日,市直属学校报送节目审核(获2022年宁波市中小学生合奏比赛一等奖学校不审核)。

第三阶段:5月22日,参加现场展演学校领队会议。

第四阶段:5月29日-30日现场展演。

六、奖项设置

按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对获得一等奖节目的最多2名指导教师给予优秀指导教师奖。


附件3


宁波市中小学生戏剧比赛方案


一、承办单位

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

宁波市文艺教育指导中心

宁波外事学校

海曙区青少年宫

二、现场比赛时间

6月2-3日  

三、参加对象及组别

参加对象为全市中小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分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等职业学校)。

四、项目要求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五、选送数量

慈溪、余姚可报送小学组4个、初中组3个、高中组1个节目,海曙、鄞州、江北可报送小学组4个、初中组3个节目,其余区(县、市)可报小学组3个、初中组2个、高中组1个节目,高新区、前湾新区可报送小学、初中各1个节目,市直属学校自主报名。

六、报送要求

第一阶段:5月20日前,参赛节目选拔报送。其中市直属学校于5月15日前完成报送。

各区(县、市)根据报送名额完成相关材料(附件7、10)报送工作。市直属学校自主完成报名报送。电子稿上传至宁波素质教育平台(https://szjy.nbsedu.com/index.html),纸质稿(加盖公章)报送至宁波外事学校(宁波市海曙区启运路298号),联系人:罗老师;电话:15958800860。

第二阶段:5月22日,参加现场展演学校领队会议。

第三阶段:6月2-3日现场展演。

七、奖项设置

按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对获得一等奖节目的最多2名(参演学生7人之内)或3名(参演学生8-12人)指导教师给予优秀指导教师奖。


附件4


宁波市第十届中小学生课堂乐器合奏比赛方案


一、承办单位

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

宁波市文艺教育指导中心

宁波外事学校

海曙区青少年宫

二、现场比赛时间

10月中下旬  

三、参加对象及组别

参加对象为全市小学3-6年级及初中学生。

分小学组、初中组以校(或年级、班级)为单位参赛。

四、课堂乐器要求

含竖笛、口风琴、口琴、葫芦丝、陶笛;其他吹管乐器如竹笛等须以年级或班级组队参赛。演奏一首曲子(须多声部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能用录音伴奏,尽量不用其他伴奏乐器,如钢琴等,可以加入少量打击乐器伴奏。

本次比赛增加现场视奏测试环节。

五、选送数量

余姚、慈溪、海曙、鄞州初中组各5个,小学组各6个;江北、镇海、北仑、奉化、宁海、象山初中组各4个,小学组各5个;高新区、前湾新区初中组小学组各1个;直属学校初中组1个。获省级艺术教育示范区各组别可多报1个节目。2022年宁波市中小学生课堂乐器比赛一等奖学校可以不占名额,但必须报名并填写材料,未报名的作放弃处理。

六、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4月份到6月份,各校开展“乐器进课堂”活动阶段。

第二阶:段9月份,为各区(县、市)比赛选拔阶段,各区(县、市)按名额分配9月25日前上报相关材料(附件7、10)。市直属学校自主完成报名报送。电子稿上传至宁波素质教育平台(https://szjy.nbsedu.com/index.html),纸质稿(加盖公章)报送至宁波市海曙区青少年宫,联系人:卢老师;电话:15058430811。

第三阶:段10月中下旬,参赛学校领队会议及现场比赛阶段。

六、奖项设置

按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对获得一等奖节目的最多2名指导教师给予优秀指导教师奖。


附件5


宁波市中小学生三独比赛方案


一、承办单位

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

宁波市文艺教育指导中心

宁波外事学校

海曙区青少年宫

二、比赛时间

独唱、独奏:11月中旬,独舞:5月19日

三、宁波市中小学生独唱、独奏比赛

1.比赛形式:独唱(含二、三、四重唱)、独奏(含二、三、四、五重奏),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

2.比赛分组:分小学低段(1-3年级)组、小学高段(4-6年级)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等职业学校),独奏根据乐器种类和参加人数再进行适当分组。

3.比赛选拔: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30日前,校内选拔。由各中小学校自行组织,按不超过本校总学生数的2%(艺术特色项目学校不超过5%)选拔参赛选手,完成线上录像报送(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8月30日前,录像选拔。根据报送情况由组委会组织评选,每组不超过100名的选手进入下一阶段。

第三阶段:9月30日前,线下复赛。组委会组织现场比赛,评选出每组不超过20名选手参加最后的决赛。

第四阶段:10月上旬,现场决赛。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直播比赛,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四、宁波市中小学生独舞比赛

比赛形式:只含双人舞、三人舞等,舞种为中国舞、古典舞、现代舞(不含体育舞蹈)。

报送名额及要求:慈溪、余姚可报送小学组3个、初高中组2个,海曙、鄞州、江北可报送小学组3个、初中组2个,奉化、宁海、象山可报送小学组2个、初高组1个节目,高新区、前湾新区各可报送1个节目。省级艺术教育示范区各组别可多报1个节目。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第一阶段:5月13日前,参赛节目选拔报送。

各区(县、市)根据报送名额完成相关材料(附件7、10)报送工作。市直属学校自主完成报名报送。电子稿上传至宁波素质教育平台(https://szjy.nbsedu.com/index.html),纸质稿(加盖公章)及合唱电子稿报送至宁波外事学校(宁波市海曙区启运路298号),联系人:柳老师;电话:13685898555 。

第二阶段:5月15日召开现场展演学校领队会议

第三阶段:5月19日现场展演

五、奖项设置

按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获得一等奖节目的最多1名指导教师给予优秀指导教师奖。

附件6


宁波市中小学生美术比赛方案


一、比赛时间:

5月中下旬- 6月上旬

二、承办单位:

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

宁波市美术教育指导中心

宁波美术学校

三、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

四、项目及组别设置: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平面设计、立体造型5个项目。摄影、平面设计、立体造型均需提交 400 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

(1)绘画作品。 

含中国画、水彩画、版画、剪纸、素描、电脑绘画、儿童画、动漫等。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FLASH 动画和三维动画作品须提供源文件,以DVD光盘形式报送。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

(2)书法(篆刻)作品。

含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三类。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硬笔书法作品限8开、16开两种;篆刻作品要求4方以上,印蜕贴在4尺大小空纸上,同时附释文。

(3)摄影作品。 

含彩色和黑白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作品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

(4)平面设计作品。 

含形象系统设计、字体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海报/招贴设计等,4开图画纸大小。作品照片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

(5)立体造型作品。 

含雕塑和陶艺、纸造型、杂物造型等。一律将作品拍摄并印成10寸照片报送。作品照片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

五、参赛作品报送数量及报送要求

1.慈溪、余姚在五个项目中每个项目各可报12幅,其他区(县、市)各10幅。各直属学校项目不限,总数可报5幅。各区(县、市)报送的作品,中小学各占报送数的50%,甲组不少于三分之二,乙组不超过三分之一。省级艺术教育示范区各组别可多报1幅。每件美术作品限作者1人,指导教师限1人。

2.各地须以区(县、市)为单位,在统一填写报送登记表后报送。区(县、市)学校自行报送的节目、作品一概不收。

3.报(寄)时必须按要求分项填写《宁波市教育系统第二十一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类报送登记表》(见附表9),并加盖区(县、市)教育局公章,同时上报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753718530@qq.com。

4.美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如不符合相关项目的格式要求,初评时即不予入选。填写《宁波市教育系统第二十一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类参赛作品标签卡》(附件8),由所在学校审核并在《作品标签卡》上盖章后,粘在作品的背面右下角,以原件形式报送。摄影、平面设计、立体造型的创作说明电子稿可刻录在DVD光盘上,随作品一并寄送。

5.美术、书法作品原件不退还。组委会对上报作品有处置权,作者享有署名权。

6.参赛作品须由本人完成,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比赛成绩,并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7.各地(校)作品须于2023年6月5日前报送至宁波美术学校(宁波市美术教育指导中心)宋健老师处,电话:17706602172;地址:宁波市育才路106号;邮编:315016;电子邮箱:753718530@qq.com。

六、评奖办法

各类按组别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优胜作品选送参加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