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规划计划>年度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宁波市教育局2023年工作要点和2022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各在甬高校,各直属学校(单位):

现将《宁波市教育局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单位)实际,认真学习研究,抓好贯彻落实。《宁波市教育局2022年工作总结》一并印发。

宁波市教育局

2023年1月20日

宁波市教育局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市教育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市党代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落实科教兴市战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宁波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推进“两个先行”、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市域样板提供教育和人才支撑。

一、高站位开展党的全面领导引领行动

(一)主题教育学深悟透。在全市教育系统广泛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活动,紧密结合主题教育和“六学六增六提升”学习实践活动,分层分类组织学习轮训,丰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读书会、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学习形式,确保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推动全市师生学深悟透、知行合一,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二)党建统领谋新创优。全面推进全市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到2023年底全部调整到位。出台《中小学校章程修订参考文本》,组织书记、校长轮训,加强调度、精准指导,培育一批“双带头人”党组织书记,力争为全省提供宁波样本。完善在甬高校“四个融合”党建体系,深化“抓院促系、整校建强”工作,力争全市20%的高校建成“整校建强”示范高校,20%的院系建成标杆院系,培育样板支部75个。

(三)从严治党抓细抓实。涵育校园廉洁文化,开展“杏坛清风——警示教育月”活动,选树“一校一品”校园廉洁文化品牌。推进市级清廉学校标准化建设,聚力营造具有本地本校特色的清廉环境,创建省级、市级清廉学校示范校,市级清廉学校达标率达到80%以上。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一体化推进“三不腐”,强化廉洁从业、从政、从教。

二、高起点开展素质教育铸魂强身行动

(四)坚持思政一体全链条贯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建设的实施意见》,运用好“4个100”重点项目,提高课堂教学效果。设立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研究基地,支持中高职院校课程思政联盟建设。加强市级研学旅行专业委员会建设,完善推广研学旅行数字化平台,构建基于社区的跨校跨年级研学组织保障体系。加大思政队伍建设力度,承办全省班主任基本功大赛,持续完善“新秀班主任-骨干班主任-名班主任”三级专业成长体系,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强化分层分类培训,健全荣誉激励机制,助推班主任阶梯式成长。高质量建设第五批市级文明校园,学校文明创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排名位居全国前列。

(五)坚持五育并举全方位培养。实施《宁波市学生体质健康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强化针对性干预。全面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创新实施“劳动+产业”“劳动+职教”“劳动+社区”等新型实践模式,推动劳动教育地方化、清单化、校本化。发挥好宁波素质教育“五个中心”作用,加快打造以核心素养培育为导向的“五育”融合的课后服务品牌。写好“双减”后半篇,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优化课堂教学研修,提升校内作业设计和实施能力;开展违规学科培训整治“清朗行动”,健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体系,积极引导校外资源形成有益补充。

(六)坚持成长指导全过程引领。完善市区校三级学生成长指导联动模式,选树14个示范性“学生成长指导工作站”,授牌20个“学生成长指导特色课程共建基地”,开展“百节成长指导特色课程”“百场学生成长指导活动”进校园系列服务,举办学生成长指导年度学术论坛。健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强化生命健康教育,探索问题会诊式全程性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建设。

三、高标准开展办学质量创优提质行动

(七)推进学前教育补短提质。落实《宁波市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2-2025年)》,建立健全与人口增长相适应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0%,二级及以上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78%及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90%及以上。持续推进幼儿园品牌课程建设,出台区域性课程质量评估标准,评选首批品牌课程优秀教师。推动适托化改造,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

(八)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加速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科学设置激励举措,力争1-2个区(县、市)通过复核评估。推进教共体建设,县域内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占比不低于60%。抓实免试就近入学、公民同招,完善多孩家庭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随迁子女入学服务流程。加强市级课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和作业管理系统等数字化平台建设,数字赋能课程供给、师资共享和作业监管。

(九)强化普通高中提质扩面。稳慎推进中考中招改革,完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定向分配等管理办法,引导初中学校均衡发展。出台宁波市普通高中新一轮优质特色发展行动计划,构建普通高中学校分层与分类相结合发展格局,探索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机制。实施直属普通高中学科支持计划,重点支持五大学科竞赛基地建设,围绕学科特色,建强各层次学校。推进校际共同体建设,深化校际协同工程。深化普通高中质量监测,精准推进学情教情常态化分析。

(十)加快中职教育高位突破。贯彻落实全市职教大会精神,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高标准建设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优化职业学校布局,改善教学条件,建设一批全国优质学校和优质专业。推动职业院校专业与产业精准匹配,全面增强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推进中等、高等、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一体化协同发展,建设1-2个富有活力和在全国有影响力的职业教育发展共同体。围绕重点人群开展“学历+技能”提升行动,在普职、职技、职成融通方面发力,扩大职普融通规模。建成3个以上现场工程师学院,构建政、企、校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新模式。

(十一)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推进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筹建,做好正式建校申报工作,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实验室建设,扩大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规模。支持宁波大学“双一流”建设,加快引进海内外力学领域顶尖人才,力争在国家A类学科、国家教学成果奖和国家科技奖方面实现新突破,推动宁波大学“双一流”通过评价考核。实施新一轮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出台《打造高等教育一流学科专业硬核实力 实现高校质量和能力双提升行动方案》,推进登峰学科创新引领、优势特色学科服务提质、研究生规模倍增、一流专业人才支撑服务产业等4大专项行动。稳妥推进独立学院转设,确保转设平稳顺利。

(十二)促进终身教育融合便捷。深化终身教育“双高”项目建设,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服务社会人员学历提升、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建设。培育新品牌、打造新项目,服务乡村振兴、“一老一小”、共同富裕等国家战略。加大与联合国CLC组织合作力度,筹建国际农村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宁波基地,申报立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重大研究课题,提升宁波成人教育影响力。

四、高要求开展师德师能涵育拔节行动

(十三)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深化师德师风责任体系、网格化管理体系和师德教育体系建设。完善师德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教职工入职违法犯罪筛查和在职教职工定期筛查机制。强化师德评价查处,建立师德师风问题“黑名单”制度。出台教师退出机制办法,确保相关规定稳妥落地。

(十四)完善教师专业成长体系。健全教师专业发展学术委员会制度,优化名优骨干教师推荐评审工作机制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开展第四期名校长工作室导学、第二批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校园长培训、“85后”中青年干部综合素养提升班。研究制定《宁波市新时代教师专业发展若干意见》《宁波市名校长、骨干校长考核管理办法》《宁波市学前教育教师专业提升计划(2023-2025年)》,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双向学习锻炼机制。

(十五)加强教育领域人才工作。推进教育系统“甬江引才工程”,探索优秀毕业生招聘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提高中学教师研究生比例。推进教师创新团队建设,实施新锐教师团队工程,打造100个优秀学科教学团队。推进乡村校长“领雁计划”和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建立“课程超市”,探索“订单式”送教驻站,建强乡村教师队伍。

五、高效能开展服务发展同频共振行动

(十六)提高校企合作精准度。积极探索“政府征题、企业出题、学校破题”的校企合作模式,主动回应企业发展难题,帮助小微企业突破技术瓶颈,拓展校企合作新路径。坚持面向社会、面向企业办学,出台《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实施办法》,调动行业企业实质性参与教学,整合更多社会资本投入职业教育,建设校企共建紧缺专业30个。

(十七)提高产教融合适配度。探索中高职院校贯通推进产教融合新模式,推进“产城、产教、教城”融合互动,强化“产、学、研、培、用”协同发展。建设产教融合“五个一批”系列项目,引导在甬高校与宁波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大优强”、单项冠军等企业共建产业学院、特色学院、工程师联合培养基地,协同探索“产业教授”工作。聚焦宁波重点产业集群发展需求,引导高校加大重点学科、交叉学科、新兴专业建设,中职学校设置新专业不少于15个,调整传统专业5个以上。

(十八)提高教育合作协同度。筹建宁波市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举办中国(宁波)-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交流活动、宁波市国际大学生节、宁波市国际学生汉语口语大赛、宁波市赴澳汉语志愿者项目、甬港澳教育合作交流活动等5大市级品牌活动。深化首批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特色项目(平台)建设,支持院校开展境外办学线上项目,力争年援外培训达3000人次。深化中小学对外交流,举办国际理解教育工作会议,拓展与亚洲国家青少年交流合作。深入推进宁波与上海、杭州、蚌埠、绍兴等长三角城市的教育合作,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六、高质量开展综合改革破冰攻坚行动

(十九)推动重大任务落实落地。大力推进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实施优质资源扩面、办学活力激发、综合素质提升等10大行动32项重点任务,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高标准育人方式、高水平保障机制。开展普惠性人力资本提升计划,完成供给增量、学历提升、技能提高、“一老一小”服务增值、“人人出彩”技能评价等改革,构建“学校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促进“扩中提低”,助力我市共同富裕示范先行。

(二十)推动关键领域创新突破。深入实施高标准育人方式改革,健全基于核心素养,各学段有机衔接,教育理念、模式、方法更加贴合学生成长成才的五育融合机制。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开展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教学,重视差异化和个别化指导。深入推进综合评价改革,完善基础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过程评价、增值评价和综合评价落实机制。探索招生考试改革,在满足就近入园的基础上,探索大片区摇号入园。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建设教育评估监测研究中心,建立教育督导与行政审批、处罚、执法联动机制。

(二十一)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聚焦平安校园、文明校园、清廉校园和绿色校园创建,谋划出台四个学校建设暨教育基层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方案,探索学校治理新模式。推进教育数字化改革,加快构建宁波教育大脑,重点推进宁波教育精准资助、“甬学保”等应用建设,扎实推进智慧督导、外籍师生管理等省厅试点项目落地投用,建设一批具有宁波特色的多跨应用场景,助力育人方式变革和课堂效率提升。

七、高效率开展优质资源扩面创标行动

(二十二)加大学位扩容力度。大力提升优质资源供给能力,制定宁波市高中学校基本建设攻坚行动方案,做好新建项目立项、备案,督促续建项目加快投资,力争完成140亿固定投资任务。推进中小学扩容工程,新改扩建中小学19所,新增学位25000个;新改扩建幼儿园14所,新增学位4250个、托位2310个。

(二十三)加快重大项目推进。探索市区共建合作办学机制,加快推进上海音乐学院宁波实验学校、镇海中学甬江校区、浙江省八一学校等项目落地。高质量推进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校园建设、宁波城市职院奉化校区(二期)、浙大宁波“五位一体”校区建设二期等4个市重大项目。

(二十四)加强惠民利民举措。以教育共富为引领,打造标志性成果,丰富惠民举措,做好惠民实事。完善“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学位配置标准和教育用地保障措施,不断提升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开展学生资助精准化建设,实现在甬在籍应助学生受助率100%。开展“新宁波人”随迁子女就读体验专项督导。推动特殊教育学校拓展学前教育功能,推动特普学校结对帮扶共建、集团化办学,支持开设适合残疾学生和市场需求的职教专业。

八、高品质开展和美教育聚心聚力行动

(二十五)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制发学校安全工作指导意见,完善校园除险保安智治体系建设。围绕食品、消防、防溺水、防欺凌等主题,协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摸排管控和宣传教育。用好“一环四员”平台,优化网络舆情响应、处置流程,加强网络舆论正面宣传引导。优化防疫举措,全力以赴保障师生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和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二十六)积极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完善家校社“三位一体”育人模式,积极争取更多社会资源支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聚焦民生关切,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加强机关和群团建设,充分发挥党群团组织助推发展、参与治理、普惠服务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建功新时代。

(二十七)守正创新做好新闻宣传。优化新闻信息报送流程,精心组织重大主题新闻宣传,传播教育好声音,塑造教育好形象,弘扬教育正能量,力争在央视、《中国教育报》等大台大报上有新突破。打造政务新媒体标杆,建立全新的官微运营团队,改革话语体系,提升政务新媒体服务能力,将官微打造成宁波教育“金名片”。

附件:宁波市教育局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附件

宁波市教育局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序号

主要工作

工作内容

分管领导

牵头处室

1

党建引领学校治理能力提升

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全市纳入实施范围的学校全部调整到位。健全高校“四个融合”党建体系,全市20%的高校建成“整校建强”示范高校、20%的院系建成标杆院系,培育样板支部75个。

徐文姬

秘书处

2

推进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

对标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要求,整体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优质特色、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县域内教共体覆盖达到100%,组建乡村校(园)长学习共同体。

何  倩

基教处

3

不断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覆盖面

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内涵,开展学前教育品牌创建行动;重点提升一、二级优质幼儿园数量及在园幼儿占比,二级及以上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78%以上。

何  倩

基教处

4

深化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

出台宁波市普通高中新一轮优质特色发展行动计划,构建普通高中学校分层与分类相结合发展格局。认定推进10所学术性普通高中、10所学科特色高中,建设5大基础学科后备拔尖人才培养集团。

何  倩

基教处

5

抓好全国“双优”学校及专业创建

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和政策供给,优化职业学校布局结构。推选2所全国高水平高职学校和4个高水平专业群;创建4所全国优质中职学校和10个全国优质中职专业。

王  飞

职教处

6

推进普惠性人力资本

提升

深入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港建设,打造多样态结合、多层次融合、多类型覆盖的立体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出台《宁波市普惠性人力资本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规模达到12万人次。

王  飞

职教处

7

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

加快推进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建设,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高层次教学科研负责人累计达100人;进一步扩大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规模。支持宁波大学“双一流”建设,加快引进海内外力学领域顶尖人才,国家级人才达60人;力争在国家A类学科、国家教学成果奖和科技奖上实现突破;力学学科顺利通过国家一流学科建设评价考核。

陈金辉

高教处

8

提升学科专业服务经济社会能力

推动建成一批优势特色明显、贡献突出的学科专业群,建设不超过10个登峰学科和60个优势特色学科、100个一流专业。研制职业教育产教对接谱系图,推动高职院校联系100家企业,中职学校联系30家企业;校企共建20个紧缺专业;新增中职专业方向50个。

陈金辉

高教处

9

开展民生实事工程

新(改、扩)建幼儿园14所,增加学位4250个。新(改、扩)建中小学19所,新增学位2.5万个。开设“亲青课堂”暑托班班次1470个,服务小学生共计44120人次。

胡  斌

计财处

10

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

培育老年教育省级优质示范校9所;新增乡镇老年学堂5个;全年培训人数成人高中(中专)达到1.5万人次,成人高等教育达到4.6万人次;随迁子女公办入读率达到93%以上。

王  飞

终民处

宁波市教育局2022年工作总结

2022年,全市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对标宁波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的工作要求,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持续加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多措并举激发办学活力,各级各类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我市“公共教育”满意度位居全国第五(较上一年前进25名,高于上海和杭州)。《新闻联播》头条点赞我市基础教育全面育人、综合育人典型做法,中央电视台多频道聚焦宁波“双减”、校园疫情防控、教育助力乡村振兴等经验。

一、加强党的领导,深化自身建设,引领各项事业发展

1.强化党建引领。完善党对学校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出台《关于贯彻执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关于全面实施“锋领甬教”工程 推动在甬高校党建提质创优的实施方案》,634所公办中小学管理体制顺利调整,高校“四个融合”党建工作机制基本建立。落实市委“五问五破、五比五先”要求,开展“提能力 强作风 教育再进位”作风建设专项行动。

2.全面从严治党。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抓好巡察“回头看”及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出台《宁波市中小学清廉学校建设标准(试行)》,镇海中学、甬江职高等2所学校获评“全省清廉建设基层成绩突出单位”,12所大中小学被认定为首批省级清廉学校建设示范校,26所中小学被认定为市级示范校。“杏坛清风”警示教育月活动入选市直机关党工委首批十大优秀清廉案例。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廉洁文化建设获市纪委书记肯定性批示。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获评宁波市廉洁文化教育基地。

3.夯实基层基础。深入宣讲党的二十大、省市党代会精神,做好市领导进高校、局领导进直属学校宣讲组织工作,组建171支专家和青年宣讲团深入校园,营造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宣讲骨干广泛讲的生动局面。开展2021年度高校和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和人才工作述职评议,深入推进民办中小学党建“323”质量提升行动。在甬高校成功创建国家级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1个、样板支部8个。

二、落实立德树人,坚持五育融合,构建学生成长体系

1.加强思政体系建设。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和“大思政课”建设,深化红色读本、思政金课、党史微课、红色景观“四个一百”建设,开展微型党课和红色故事宣讲员大赛。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组织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第二批骨干辅导员领航计划和首届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论坛等,评选市中小学优秀思政课教师37名,第二届市级名班主任30名,向担任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工作满30年的202名教师颁授荣誉。

2.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五中心”建设,建立日日有比赛、月月有展演工作机制,开发各类课程500多门,服务学校452所。校园体艺水平提升明显,省中学生艺术节、省第二十届中学生运动会,宁波分别夺得76项、28项一等奖,位居全省前列。省体质健康抽测前10名学校宁波占居5席。全国首创医教融合保护学生运动健康机制,成功入选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持续加强劳动教育基地建设,认定市级劳动教育示范校41所、实践基地26所、优秀实践项目11个。

3.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建成中小学生成长指导平台,为学生提供生涯规划、高考志愿填报、职业体验等公益性服务。举办首届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活动节。创建5个高校心理健康示范指导中心,组建在甬高校心理约谈联盟,建成20个中小学心理健康课程基地。加强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和社会实践大课堂资源基地建设,遴选推广180个学校德育创新案例和德育实践成果。

三、聚焦类型教育,聚力提质增效,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1.学前教育扩容提质。制发《宁波市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2-2025年)》。全市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3.2%,各区(县、市)均实现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50%以上,二级及以上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76.7%。启动幼儿园品牌课程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确定第二批市级幼儿园品牌课程建设实践园30所。

2.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进一步优化多孩家庭、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降低随迁子女入学门槛,实施社保缴存地全大市互认政策。全市随迁子女义务段公办学校就读率提升至97%以上。深化教共体建设,全市593所公办义务段学校完成结对,覆盖率达99.83%。江北区获评全国首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全国仅两个)。

3.普通高中高质发展。深化课改,推进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制发《直属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联合市科协实施第五期科技新苗计划,宁波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浙江大学、宁波创新研究院等14个高校团队专家参与普通高中科创人才培养。推进中考中招改革,全市高中段实现平台统一招生录取。规范自主招生,优化特长生招生制度,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比例达到61.32%。

4.中职教育高位推进。举办全市职业教育大会,建成培训港数字化平台。牵头成立“宁波智能制造产业职教集团”和网络安全、数字智造、装备制造三个工程师学院。探索省级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新机制,北仑职高、行知职高等2所学校列入试点。确定21个校企共建紧缺专业,新设立专业41个。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17金16银4铜,金牌数全国第四、计划单列市第一。省“双高”建设中期考核优秀,“面向人人”比赛全省第一。

5.高等教育内涵提升。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筹建取得新进展,全年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33人,首批招录的41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顺利入学,大学校园一期工程正式开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宁波大学高质量推进“双一流”建设的意见》。在甬高校12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前1%,新增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获得35项省教学成果奖、17项省科学技术奖,新增国家级首批现代产业学院1个。

6.终身教育提质扩面。大力实施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全年完成成人初高中学历教育1.8万人次,高等学历教育6.5万人次,皆超过省定标准10%以上。开展2022年度终身教育“双高”工程建设项目评估,确定优秀教师团队6个、能人工作室10个、终身学习品牌13个。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日常应用普及专项行动,8项实践成果入选教育部“智慧助老”优质案例,全年服务老年人超24万人次,完成省厅下达任务数的165%。

7.开放合作多点开花。深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流合作,中国-中东欧国家职业院校产教联盟、金砖国家职业教育联盟、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交流网等三个部级平台落地宁波,新建浙江宁波协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贝宁鲁班工坊”获批全国首批鲁班工坊运营项目,宁波幼儿高专入选“中国-东盟高职院校特色合作项目”,在甬高校开展线上援外培训累计1700余人次。

四、完善管理机制,深化培养体系,抓实教育队伍建设

1.师德师风建设持续加强。出台《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与学生交往行为十项准则》《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八小时”行为规范》。健全入职筛查机制,对2022年新招聘3900余名教师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筛查。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侵害学生身心健康问题专项整治。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选树王宽诚育才教师100名,为1098名满30年教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2.教师专业成长稳步提升。实施“123”新锐教师教学团队培养工程。印发《宁波市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53个市名师工作室参与培训教师万余人次。启动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和名师乡村工作驿站建设,82名乡村教师成为省名师网络工作室学科带头人。全年新增省特级教师39人、市学科骨干教师152人、优秀双师型教师14人,1名教师被推荐为国家教学名师候选人,1名教师获评省杰出教师。

3.校长队伍建设抓深抓实。开展第八批中小学(幼儿园)名校(园)长和第二批骨干校(园)长评选,新增名校(园)长27名、骨干校(园)长28名。推进校长培训常态化。建设宁波市教育干部学习网,形成校长学习共同体。组织宁波市第三期名校长工作室导学活动和市首批中小学骨干校(园)长高级研修班,开设乡村校长“领雁计划”高研班和计划单列市“5+3”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线上研修班。完成2020级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成功举办两期全市中小学校长交流会,线上线下相结合,学段区域全覆盖。

五、强化使命担当,赋能示范先行,写好改革创新篇章

1.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深化。“双减”工作平稳推进,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率达100%。民办义务教育基本规范到位,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比例从13.46%下降至3.19%。谋划推进《宁波市教育领域共同富裕“甬有优学”全生命周期行动方案》,初步选出教育领域共同富裕建设试点91个。宁波大学共同富裕项目获评教育部第五届省属高校精准帮扶典型项目。持续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获批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全市新获评76所省现代化学校(幼儿园),通过率95%。

2.数字化改革蹄疾步稳。系统推进教育数字化改革工作,“甬学保”入选省数字社会典型案例集。“甬信培”“课后托管”入选省“牵一发动全身”重点改革任务试点和数据规范拟定,“宁波教育智慧督导”“宁波课后服务系统”等入选省教育厅数字化改革创新试点项目,“浙里教育交流”成为全省教育系统首个符合一地创新全省共享条件,正式通过IRS系统由市级提级至全省的应用。“甬有优学精准资助”获得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并在数据开放创新大赛宁波赛区“扩中提低”赛道获第一名。

3.督导评价改革有力推进。印发《宁波市督学管理办法》等配套机制,完成36名首届人民教育督导员聘任工作。开放式教育智慧督导平台上线“浙里办”,实现督学、督政、监测、评估一体的数字化智治。教育部信息化推进视频会上,我市作《宁波市智慧督导社会治理端的应用实践》典型发言。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入选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综合试点校,市教育局、海曙区教育局、浙江万里学院等上报的8个项目入选省级单项试点。

六、聚焦民生热点,加强各项保障,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1.办学设施不断完善。建成惠贞高中、国科大宁波材料工程学院、宁波城市职院奉化校区等7个市重大项目,启动省“4+1”重大项目(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过渡校区)建设,宁大科创中心、鄞州职高迁建、海曙中学等市重点工程开工建设。实施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扩容建设工程,超额完成省市民生实事工程,全年新增学位4.56万个。

2.热点难点有力破解。精准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在甬高校毕业生去向落实率达96.04%,毕业生升学率(21.39%)和本科生创业率(3.90%)均创历史新高。开展组团式人才帮扶凉山州13所高中学校,选派13位优秀校长和37位中层干部、教师赴凉山支教,接收334名凉山州学生来甬就读中职学校。建立全市首个近视防控宣教中心,全市16所学校获评省近视防控特色学校,数量居全省第一。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举办“宁波教育大讲堂”7期和“班主任茶座”4期。构建工会工作新模式。开发“阿拉教师码”,推进数智发展,治理创新。

3.安全防线有效筑牢。全面实施“一环四员”风险防控机制,问题24小时处置完成率达97.7%。建成宁波市校园促进中心,在全省率先启动“除险保安”攻坚行动,形成“446行动方案”,荣获全省除险保安先进集体。打赢全年疫情防控遭遇战,首创“三级三化”校园防疫模式,确保疫情、校情、舆情平稳,被省疫情防控办和市领导肯定。召开全市高校安全工作会议,建立重点人重点事工作清单,聚焦高校防疫、就业创业、宗教信仰等展开专题研判,确保高校安全稳定。推动在沪学生返甬专线开通,累计接回学生1014名。出台宁波市校园应急处置工作手册,扎实做好防御“轩岚诺”“梅花”台风工作,安置受灾群众27700人。狠抓学生心理、食品安全、防溺水等专项行动,首次实现暑期师生零溺亡,全年非正常学生死亡率比去年下降20%,有力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4.教育生态全面向好。精心打造涵盖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微博、官网等多平台的“宁波教育”全媒体传播矩阵,官微粉丝达57万。全省政务新媒体健康指数评比中,市教育局官方微信位列全省第八,全省地市教育部门第一,宁波市级部门第一。大力提升网络民生服务水平,开辟官微评论区与网友暖心互动,开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政务新媒体公共沟通的“宁波模式”,受到省委宣传部高度肯定。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