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现代金报 | 甬上教育 记者 樊莹 通讯员 毛姚伟) 2月6日,从余姚市教育局传来消息,马上到来的春季新学期,余姚市将实施“幸福学生餐工程”,目前相关实施方案已进行专题研究,重点加强食材核查、营养菜谱、联合陪餐等工作,真正办好师生满意、家长放心的食堂,护航学生健康成长。
根据目标,余姚市将建立学校食堂经营管理“6+1”工作机制,即做到“自主经营、定点采购、食材核查、营养菜谱、联合陪餐、操作公开、定期考核”。
新学期起,余姚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原则上由学校自主经营,不得承包或变相承包。在校生规模较大、自主经营管理存在困难的高中段学校,书面报余姚市教育局审批后,可以通过公开招标、择优方式,选择有实力、声誉良好的社会餐饮企业托管服务。学校与托管企业应依法签订服务合同,服务合同应依据满意度测评结果,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最长签约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方案明确,所有公立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须纳入定点采购管理,享受政府补助的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也应纳入定点采购管理。其他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直属单位参照执行。学校(单位)在确定定点供货商、与定点供货商签订合同和履约过程中,应坚持择优、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遵守廉政相关规定,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违法行为发生。
今后,余姚市将建立学校食堂食材常态化核查监管机制,在膳管会工作架构下,学校成立食堂食材核查小组,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加强对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食品安全等的核查监管。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反映学生、教职工和学校公务活动的原材料要分开单列)信息须在余姚教育信息网相应部门采购专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方案还提到,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探索“自助餐”模式供餐或者师生“同菜同质同价”模式供餐。每周菜谱由厨师和学校保健教师共同商定,总务主任、分管副校长把关审核,并在食堂醒目处、余姚教育信息网或智慧校园APP等平台公布。选聘一批校园营养师,对学校膳食营养均衡等进行咨询指导,对菜谱进行量化和营养素分析,并对学生营养状况进行监测、评价、干预。
此外,余姚市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学生集中用餐时有学校相关负责人、教师(每年级段不少于1位)与学生共同用餐,并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家长陪餐制,定期开展食堂家长开放日活动,邀请家长代表陪餐、监督,并对家长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予以反馈。
《现代金报》2023年2月7日第A4版: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