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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局出台“甬有碧水”清洁排放专项行动方案

9月30日,宁波市教育局下发了《宁波市教育系统“甬有碧水”清洁排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全市教育系统将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保持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系统推进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为宁波市实现水生态环境质量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提升做出应有的贡献。

根据《方案》要求,全市教育系统将开展六项行动:

一是广泛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宣传。充分发挥教育部门优势,以学校为主阵地,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纳入学校教育课程,积极组织学校开展以水污染防治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开展水资源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使节水爱水护水惜水成为师生的自觉行动。

二是全面排查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各地、校强化城镇水环境治理相关项目谋划,对雨污未分流的,抓紧管网分流改造,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加大投入,建设符合条件的生活污水管网。按照市政要求,生活污水全部统一接入市政管网进行污水排放。乡镇、村级等不具备市政接入排放的学校,按照环评要求进行污染评估、建设有效沼气池或化粪池等排污系统,或按照要求落实抽排排污。

三是全面落实排水许可证申领。依法申领、延续、变更《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对于尚未领取许可证的学校,各地按照“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原则,围绕领证率工作目标,梳理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采取逐个紧盯的得力措施,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跟踪督促,力争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许可证申领工作,做到全面覆盖、不漏一家。

四是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建立排水户管理平台,实现排水户数字化、智慧化管理。根据要求,对具备接入市政管饮水管网的城市、城镇学校按照要求统一由市政供水,不具备市政供水的乡村学校根据学校建设要求建设供水管网,同步配套建设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和环境状况调查,依法实施严格管控,确保饮用水安全。要加大校园用水管网维护维修排查,防止跑冒漏滴。

五是规范学校化学实验危化品管理。明确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规范学校实验室药品采购、存储、使用以及废物废液处置工作。规范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处置等监管工作,落实危化品定点回收制度。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危险废物产排、处置专项检查工作,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六是积极配合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积极配合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严惩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和违规建设项目。

为保障行动方案顺利实施,宁波市教育局建立“甬有碧水”清洁排放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定期公布学校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和水环境质量状况,保障师生依法享有的环境信息知情权,强化公众和社会依法监督。

〖余姚市河姆渡利民小学40多名“小候鸟”来到余姚市城管局排水公司南区污水处理厂参观,了解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流程。

图为技术员向“小候鸟”演示污水变清的小实验。〗


〖象山县西周镇中心小学伊娅妮老师带领同学们参观西周镇自来水厂,

观察污水净化过程,了解水资源的开发建设,参与五水共治活动。〗

按照时间表,2022年,全市教育系统各学校(单位)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覆盖率达到90%,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80%,《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领证率80%;到2025年,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覆盖率达到100%,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稳定保持在100%,力争《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领证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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