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规划计划>每月工作要点
宁波市教育局2022年10月份工作要点


内            容

责任处室

重要工作

出台《宁波市教育领域共同富裕“甬有优学”全生命周期行动方案》,召开全市教育领域共同富裕“甬有优学”全生命周期行动推进会。

法规处

做好全市教育系统迎接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实地检查各项准备。

宣德处

筹备2022年度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终民处

做好全市教育系统“除险保安”专项工作。

宣德处

终民处

安体处

国交处




做好教育系统党政整体智治平台的优化工作,推进试点示范、评优评先等的清理规范工作,做好保密工作相关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工作;开展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办公室

(审计室)

做好宁波教育大脑方案编制工作;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

法规处

继续推进宁波教育系统“提能力,强作风,教育再进位”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教育局机关干部下基层;全力迎接机关民主评议工作;开展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系列培训;召开局机关退休干部政情通报会;召开直属学校和单位纪检干部培训会;调研高校统战工作;完成市教育局机关“小三定”方案。

组织处

(机关党委)

开展高校安全检查;召开高校学工部长会议;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我的家乡在‘浙里’”全市中小学生爱国主义主题读书教育活动。

宣德处

(团工委)

组织开展全市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召开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与市人社局联合公布2022年全市自主评聘试点学校名单,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工作;组织遴选100名名师骨干赴上海高端研修;启动全市新锐教学团队和直属普通高中优秀教师团队建设。

人事处

做好鄞州职高迁建项目开工前土地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工作;继续推进学校屋顶光伏系统建设工作,协助办理并网备案手续;配合市财政做好市直属学校国有资产专项督导检查;制订印发《宁波市教育系统“甬有碧水”清洁排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协调市资规局等相关部门推进我局产权在江北区不动产权证完善登记;集中办理直属学校(单位)年度资产报废核销申请;推进下属单位停车位对外错时开放;做好学生资助经费发放工作;做好2023年部门“二上”预算与财政的对接工作;做好市区教育设施专项规划相关工作;做好2023年直属学校新建项目和维修项目的立项、备案、扩初、审计等工作;研究制定《全市中小学绿色学校建设实施方案》,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检查通报;推进完成“甬学保”和校责险等保险参保;做好2022年度“无废学校”“垃圾分类典范学校”创建。

计财处

出台《宁波市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2-2025年)》和《宁波市幼儿园品牌课程建设行动计划》;组织市品牌课程建设实践园园长外出培训;组织开展2023-2025年宁波市进入中小学校的市级竞赛活动评审;指导直属普通高中开展教学质量监测;召开中考领导小组会议;统计2022年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情况;组织开展第六届中小学创客大赛决赛。

基教处

完成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新生注册、2023年新设置专业申报;完成2022年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和上报;完成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系统2021学年至2022学年数据填报;筹备宁波市职业院校“一带一路”创新创意项目市赛;职业院校助力企业发展痛、难、堵点典型案例走访调研;梳理在甬225名凉山新高一学生基本情况并为他们办理学籍等相关事宜;组织全市中职学校2022年主题教育活动之“希望的田野”音美体知识竞赛;组织全市中职学校职业体验优秀项目评选。

职教处

确定甬江理工大学(暂名)校园规划设计方案;依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宁波大学高质量推进“双一流”大学建设的意见》文件,细化支持内容和需求,推进宁大“双一流”建设;进一步完善《打造高等教育一流学科专业 高水平服务宁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启动2022年市高等教育教学突出成果奖评选工作。

高教处

开展2022年市终身教育高水平成校、高效益项目评审;印发关于举办2022年市终身教育技能大赛的通知;统计全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段入学情况;继续指导民办的5所“公参民”学校做好资产处置等工作;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核验工作;牵头做好民办学校规范办学风险排查工作。

终民处

开展秋季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继续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入驻全国监管平台工作。

监管处

继续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校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继续做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做好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方案;部署“等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会同市卫健委,开展2022年度秋季学期中小学生近视普查;会同市卫健委,组织评选第三批医校共建近视防控圈;组织体育、美育、劳动品牌项目评选;举办市中学生羽毛球和跳绳比赛;举办第二十届教育系统艺术节课堂乐器和舞蹈比赛;做好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中小学生书法作品展活动;推进健康体质研究,建立系统性评价模型。

安体处

制定《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干部教师出国(境)管理办法》,开展全市涉外办学有关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推动宁波(中国)供应链创新学院与在甬高校深度合作;启动与巴西友城卡希亚斯公爵市中文教育合作项目;启动与比利时西弗兰德省中小学姐妹校结对工作;启动与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合作项目。

国交处

做好2022年度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工作;开展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市级预评工作;做好 2022 年度县(市、区)基础教育生态监测工作;做好直属学校2021学年发展性评价工作及满意度测评工作;做好省一级、二级园复核工作;迎接省现代化学校评估。

督导处

继续宣传推广“阿拉教师码”,完善平台结构及管理等工作;开展“走读宁波”、绿色出行等庆祝国庆节系列活动;督促各市属基层工会及时整改、落实审计发现的问题;做好本级工会2022年预算调整工作;策划劳模、优秀教师进劳模基地活动;开展妈咪暖心小屋创建、示范点申报及物资配送等工作;开展博雅学堂系列活动;做好市巾帼文明岗创建培训工作。

教育工会

(妇委会)


宁波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