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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宁波华茂国际学校拟选择登记营利性民办学校的通知

甬教许准字〔2022〕第08号

宁波华茂教育集团、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局收到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转登为营利性学校的请示》《关于宁波华茂国际学校转登为营利性学校的请示》等相关材料。经审核,你们要求两校选择登记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申请,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主席令第五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我市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9〕68号)规定。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宁波市现有民办学校变更登记类型实施办法》(甬教终民〔2020〕281号)、《关于做好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工作的通知》(甬教政〔2021〕135号)的要求,同意申请。

接此通知后,请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完成以下手续:一是厘清宁波华茂国际学校和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两校的法人财产,并办理土地及校舍等的过户变更手续;二是规范两校校名,并向市场监管部门营利性民办学校做好名称登记手续;三是将学校分立为义务段和高中段两所学校,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财产分割相关手续;四是财务清算、资产处置及税费申报缴纳;五是强化教师待遇保障,并做好教师相关社保待遇问题的事前解释工作等。学校达到转登记营利性学校的标准后,再正式提交选择登记营利性民办学校申请材料。

宁波市教育局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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