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 《审计报告》(甬审行报〔2022〕13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审计发现的问题,并下发通知要求各相关处室落实整改责任,深刻剖析原因,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并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程序流程,从机制上、制度上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专项资金核算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1.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展较为缓慢。 2.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我局将严格按照《宁波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甬政办发〔2014〕247号)文件精神,加强专项资金的核算和监管,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二)关于政府采购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我局于2022年4月出台《宁波市教育局机关小额支出项目竞争性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甬教办〔2022〕8号),后续的政府采购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采购程序,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并开展绩效评价。 (三)关于资产核算管理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1.新增资产登记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我局已出台了《宁波市教育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甬教办〔2021〕15号),今后将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做好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二是2022年初启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同时对局机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目前资产盘点已完成,并实施了“一物一标一码”,统一纳入数字化平台管理,有效规范了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2021年新购入的电脑、打印机等资产已录入资产系统,无形资产已按规定入账。 2.资产处置未按规定程序审批。 整改措施:我局将严格按照《宁波市教育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甬教办〔2021〕15号)的规定,严格落实资产管理,履行资产处置审批手续,规范资产核算与处置。 (四)关于内控制度落实不够严格的问题。 1.合同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重新修订了《宁波市教育局合同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合同风险和合法性审核等环节的全流程管理。2022年6月23日,修订后的规定已经局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二是推进合同管理审核数字化。根据新修订规定绘制合同审查流程图,依托宁波市教育局电子政务系统,开发合同审查管理应用,目前应用处于测试阶段。 2.公务用车油卡结存金额较多仍大额充值。 整改措施:我局已出台《宁波市教育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甬教办〔2021〕14号),今后将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定期对公务车油卡进行核查,合理进行油卡充值。 二、下一步的工作举措 我局将以此次审计为契机,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一)强化预算管理,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精细化”管理,优化预算安排,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完善项目经费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内控管理,完善采购程序。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监管,确保采购程序合法合规。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审批、签订、履约程序。 (三)规范资产管理,提升资产效能。明确资产管理责任,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管理和处置资产,充分发挥资产效能。 宁波市教育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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