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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宁波市教育局项目制培训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实施细则(施行)》(甬人社发〔2020〕29号)精神,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发布宁波市2022年项目制培训清单的公告》(甬人社发〔2022〕38号),我局将遴选第三方培训机构开展2022年项目制培训,本次项目制培训拟培训项目六个,人数为1000人,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机构资质要求

本次项目制培训申报机构为市本级直属中职(技工)学校、直属单位;海曙、江北、鄞州、镇海、北仑、奉化区各级成人学校。在全市各级各类单位组织的培训项目中,被纪检、审计等单位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原则上控制申报。

二、申报截止时间

2022年7月7日

三、申报材料

有意向的培训单位将培训机构简要情况、非企业单位登记证、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材料、申报项目相关的教学方案、教学成本、培训服务、考核方案等内容独立装订成册报联系人处(一式五份,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电子稿发到联系人电子邮箱。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竞争性评审,择优确定培训项目的承训机构。

四、承训机构确定流程

(一)项目评审邀请。我局通过宁波市教育局官方网上公告形式对外公布培训项目申报要求。有意向承训的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规定时间封装报送。

(二)专家评审。我局组织评审专家组对资料进行审核评分(总计100分),具体评分标准和管理要求见附件,并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承训机构。

(三)遴选数量。通过专家评审,原则上遴选出不超过 10 家承训单位开展项目制培训。

(四)结果公示。我局将入选机构、培训项目等信息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五)项目签约。公示无异议的,我局与相应的承训机构签订委托培训协议,明确招生范围、培训内容、培训要求、补贴标准等具体事项。

五、培训补贴标准

项目制培训按照相应培训学时进行补贴,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13566521229;电子邮箱:535412041@qq.com;联系地址:宁波市百丈东路44号A座205。

附件:

1.申报机构要求和培训管理要求

2.2022年宁波市教育局项目制培训项目清单

宁波市教育局

2022年7月1日

附件1   

申报机构要求和培训管理要求

一、培训概况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甬政办发〔2019〕78号)、《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发布宁波市2022年项目制培训清单的公告》,拟开展项目制培训,本次项目制培训拟培训六个项目1000 人。

1.培训定位

项目制培训是针对我市“246”产业集群培育工程建设急需工种、部分市场紧缺职业和新兴职业,面向特定人群开展的,以提高技能人才职业素养和岗位技能为主要目的的培训。项目制培训是现行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含职业资格培训、技能等级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各类企业培训)的有效补充。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采取线下的方式开展培训。

2.培训范围与对象

(1)培训范围。纳入项目制培训的项目重点考虑三类:

①我市“246”产业集群培育工程建设急需工种;

②我市市场紧缺职业(工种);

③部分新兴职业(工种)。

(2)培训对象。项目制培训以在宁波海曙、江北、鄞州、镇海、北仑、奉化区缴纳社保半年以上的人员。

参加项目制培训并申报培训补贴的劳动者,原则上要求处于劳动年龄段。部分特殊行业、特定人群补贴年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培训管理要求

1.培训内容及课时要求

项目制培训的内容需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及后续公布的技能类新职业(工种)目录中各职业(工种)主要工作任务,由职业理论素养和岗位实操技能两部分组成,培训计划中需保证一定的实操培训课时。

2.培训班级管理要求

1)项目制培训班级人数规模一般控制在50人以内。

2)项目制培训实行开班申报制度,承训单位应于开班前3个工作日内申报开班,并提供各项培训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开始培训。

3)培训承接单位应按照经备案的培训方案和课程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并做好签到工作(每半天签到1次)。

4)项目制培训由培训承接单位依据具体培训内容组织考核,并预先向主管部门上报备案考核方案及试题。

5)承训单位将考核合格人员导入宁波市职业培训公共服务网培训合格证书系统,生成统一证书编码后,向学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6)承训机构须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培训班的疫情防控工作。

3.培训补贴标准及申报要求

1)补贴标准。举办项目制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相应培训学时进行补贴。培训课时达24课时(3小时对应4 个课时)的,补贴300元;培训课时在24课时(不含)至36课时(不含)以内的,补贴480元;培训课时在36课时及以上的, 补贴600元。

2)申报要求。项目制培训结束(证书编号生成)后,由承训单位在宁波市职业培训公共服务网上申请培训补贴,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包括补贴申请表原件、培训授课小视频(每半天1次,每次至少5分钟)以及其他和培训相关的材料。班级平均出勤率(每半天出勤率之和/累计半天次数)低于70%(含)的,不予补贴。

4.其它工作要求

1)委托人将根据承训单位培训内容、课程安排、培训规模、学员反馈等情况给予综合评估。如在合同有效期内,经委托人监管发现承训单位未开展培训的,或达不到培训预期效果、学员出勤率低、培训口碑差、管理混乱、多次更改既定培训计划的,委托人可有权终止协议,承训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取消后续项目制培训承办资质,不得进入项目制培训招投标。

2)承训单位应建立培训台账,详细记录培训项目的各类信息(项目名称、培训班次、培训签到表、培训时间、考核成绩)及参训人员的基本信息(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所在单位、手机号码等)。培训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3)承训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制培训要求组织培训,对擅自将培训任务转包、分包给其它单位和个人的,以及弄虚作假骗取培训补贴资金的,取消培训资质,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评分标准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内容及说明

分值

1.单位品牌与信誉记录

5分

1.1参评机构自开展项目制培训以来,未产生不良记录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得3分,有被通报的得0分;情况严重的直接取消竞标资格。

3

1.2自2019年以来近3年时间内,有获得市、区级人社局或教育局等级评比四星级的得1分,五星级的得2分。开标时须提供相关类型培训证明纸质材料。

2

2.培训经历

10分

2.1根据参评机构自2019年以来近3年内,有无开展相关项目培训,以及效果情况,优秀得5分,良好得4分,一般得3分,未开展过得2分。

10

3.培训方案

55分

3.1培训计划与具体培训需求的贴切,优秀得5分,良好得3-4分分,一般得1-2分。

5

3.2授课内容的全面性、合理性、特色性、创新性,以及课时设置的可操作性。优秀得8-10分,良好得5-7分,一般得1-4分。

10

3.3项目授课教师的资历及实际授课能力。优秀13-15分,良好9-12分,一般6-8分。

15

3.4参评单位对出勤率的保障措施,优秀得5分,良好得3-4分,一般得1-2分。

5

3.5参评单位的应急预案,如遇有突发事件如何及时组织力量做好各项工作等各类事件处理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优秀得5分,良好得3-4分,一般的得1-2分。

5

3.6参评单位培训台账的管理方案,优秀得5分,良好得3-4分,一般的得1-2分。

5

3.7参评单位服务便捷性,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时间、培训机构网点设置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优秀得5分,良好得3-4分,一般的得1-2分。

5

3.8项目整体评价。优秀得5分,良好得3-4分,一般的得1-2分。

5

4.工作人员配备

5分

4.1除授课教师外的项目工作人员配置情况,优秀得5分,良好得3-4分,一般的得1-2分。

5

5.培训场所硬件条件

15分

5.1参评单位提供的授课场地等硬件配置情况,包括在宁波市范围内的固定服务培训场地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配备等情况,满分10分,被评为优的得9-10分,被评为良的得7-8分,被评为一般的得5-6分。

10

5.2参评单位提供的疫情防控措施方案,优秀得5分,良好得3-4分,一般的得1-2分。

5

6.培训方案文件制作水平

5分

6.1参评单位递交文件材料的质量,材料制作内容是否清晰、是否有连续页码等情况,优秀得5分,良好得3-4分,一般的得1-2分。

5

7.信用承诺

5分

7.1参评单位在递交文件材料中承诺按照培训管理要求、培训补贴标准规定进行申报培训补贴,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的得1分。不承诺不得分。承诺根据需要提供就餐安排的得2分,不承诺不得分。

5

总   分

100

附件2

2022年宁波市教育局项目制培训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职业分类大典对应编号、名称

拟培训人数

1

咖啡制作技能

4-03-02-08咖啡师

200

2

快递服务技能

4-02-07-08快递员

4-02-07-10网络配送员

200

3

无人机操控技能

4-08-03-07无人机测绘操控员

300

4

中药饮品加工技能

6-12-02-00中药炮制工

100

5

无人机装调检修技能

6-23-03-15无人机装调检修工

100

6

制冷空调系统安装

维修技能

6-29-03-05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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