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规划计划>每月工作要点
宁波市教育局2022年7月份工作要点


内            容

责任处室

重要工作

组织区(县、市)教育局局长会议。

办公室

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高中段(含职高)招生录取工作。

基教处

职教处

做好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工作。

终民处

做好学生暑假前后的安全工作以及暑期学生疫情防控工作。

安体处





启动党政智治平台试运行;起草完成局半年度工作总结与下半年计划;完成市教育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做好宁波市四明中学、鄞州高级中学经责审计工作。

办公室

(审计室)

召开教育领域共同富裕现场推进会;推进精准资助等数改项目市级立项、省厅试点工作。

法规处

举办庆祝建党101周年暨优秀微型党课展示活动;完成宁波教育干部学习网视频资源建设工作;完成市第八批名校长和第二批骨干校长评审第三阶段工作;完成第三期“校长说”视频拍摄及推广工作;做好直属学校(单位)暑期干部工作;举办“教育三服务”高考、中考填报志愿辅导报告;出台《宁波市教育局机关处室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组织处

(机关党委)

统筹推进中考、高考招生宣传工作;开展宁波教育网络电视台方案论证;做好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舆论引导;举办市首届中小学班主任主题峰会;开展大学生校外住宿整改工作;做好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台账资料撰写、收集、整理、报送等工作;举行第八期高校骨干思政课教师培训;启动“无诈校园”示范单位创建;举办大中小一体化心理健康研究座谈会;开展市首届“童声颂英雄·丰碑励少年”“小红缨”红色故事宣讲员选拔大赛。

宣德处

(团工委)

做好市两会建设提案答复工作;开展杭甬乡村教师师带徒工作;开展暑期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做好市直属学校初级职称首定工作。

人事处

报审鄞州职业高级中学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开展在甬高校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做好直属学校暑期维修工程施工建设;开展与凉山东西部协作、与蚌埠合作帮扶、与丽水山海协作工作;更新后塘河新任市级河长公示牌信息,落实河道违章搭建等问题整改;会同市城管局推进全市学校做好校园周边环境创优工作;完成直属学校食堂经营方式转换;组织开展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工作;汇总分析直属学校财务、资产专项检查工作;启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抓好教育省市民生实事和固定投资项目进度。

计财处

召开张雪门教育局思想实践园园长会议;组织做好全市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做好公办义务段学校90%以上参与教共体,完成学校结对名单确认;做好普通高中特色发展指导工作;承办全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会议;做好特殊儿童少年入学评估与安置工作;开展第六届创客大赛初赛评选工作。

基教处

完成全市中等职业(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及毕结业工作;完成两会建议提案答复工作;启动实施直属中职学校内涵发展考核评估工作;征求《〈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实施办法》意见;向教育部上报我市开展“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主题教育活动部分项目优秀作品、半年小结及工作汇报视频;起草《关于推动宁波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促进技能型社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成职业教育上半年工作总结。

职教处

确定甬江理工大学(暂名)校园设计方案;做好《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宁波大学高质量推进“双一流”大学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发工作;开展在甬高校专业负责人等3项师资培训;开展“甬江引才工程”城市经济教育领域初评;制定“人才科技周”初步方案。

高教处

印发《关于公布2022年宁波市终身教育“双高”工程第一批项目名单的通知》;部署第二季度市社会人员学历提升工作;部署省2022年职成教阶段性考核项目;做好全省未来社区(乡村)教育场景典型案例申报;做好继续保持纯民办运行的学校规范工作;做好21所中低风险学校风险化解工作;启动“公参民”学校规范整治工作;完成第三轮教育部民办教育数据报送工作;做好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日报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做好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

终民处


开展非法办学专项治理行动。

校外培训

监管处

组织《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体美劳教育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座谈;做好线上线下面向全市中小学开展素质教育服务;做好防溺水宣传工作;组织“亲青课堂”暑托班;开展区(县、市)近视防控工作专项检查,做好省近视防控特色学校申报工作;举办市级游泳联赛、合唱和乐器合奏比赛、省武术比赛。

安体处

做好省厅数改项目申报工作;启动中国-中东欧国家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做好协和外籍人员女子学校报批工作;做好赴澳志愿者项目协议延期工作;做好外事交流相关统计工作;举行《宁波中小学国际理解教育课程实施纲要》起草中期研讨会;筹备宁波(中国)供应链创新学院第三届管委会。

国交处

开展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督查工作;做好2022年市对区(县、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自查自评工作;做好2021年度区(县、市)教育工作满意度调查分析工作;推动学前教育规范优质发展,实施规范办园行为检查;开展“五项管理”专项督查;实施第七届宁波市督学候选人推荐工作。

督导处

推进“阿拉教师码”开发工作;举办市第三届幼儿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竞赛;组织教育系统劳模考察劳模基地等活动;策划庆祝第38个教师节活动方案;组织“喜迎党的二十大,寻宁波好老师”活动评选;做好市巾帼文明岗创建培训工作;开展“庆党的二十大 领略宁波美”活动;筹备单身青年教师交友活动和慈爱助梦活动。

教育工会

(妇委会)


宁波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