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十三批浙江省特级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宁波市教育局专门组织开展了大市推荐工作,现将推荐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从6月26日至7月1日。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通过人选存在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宁波市教育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三、联系方式:宁波市教育局人事处(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邮编:315066),联系电话:89183287。 第十三批浙江省特级教师宁波市推荐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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