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责任处室
重要工作
召开2023年度区(县、市)教育局长会议。
办公室
做好直属学校(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教育系统困难党员慰问工作。
组织处
人事处
开展寒假隐形变异学科培训专项治理行动。
监管处
开展2022年度区(县、市)教育绩效考评年终考核工作。
督导处
宁波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