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关于开展宁波市绿色学校创建的实施意见
甬教计〔2022〕294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方案》、教育部《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宁波市关于开展低(零)碳试点建设的实施方案》,把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全面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学校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师生生态文明素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就开展宁波市绿色学校创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绿色学校创建为抓手,把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全面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各个层次和各个领域,培养践行绿色低碳理念、适应绿色低碳社会、引领绿色低碳发展的新一代青少年,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教育力量。

二、目标任务

全面加强学校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开展宁波市绿色学校创建,绿色低碳理念进入教育教学体系,推动各级各类学校生态文明理念全面倡导、节能环保基础设施全面升级、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全面推行,力争到2023年有70%以上的学校、到2025年100%的学校创建成为各级绿色学校,建成一批省级绿色学校和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和优秀案例,助推宁波教育高质量发展,让广大师生在校园学习、工作、生活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提升。

三、工作主体 

全市中小学校(含公办和民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为宁波市绿色学校创建对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统筹推进本地各级各类学校的创建工作;各学校是创建主体,在当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组织落实各项创建内容。

各高校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机关事务局办公室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教发厅函〔2020〕13号)要求执行。

四、创建内容 

(一)开展生态文明教育  

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国家绿色低碳要求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发地方和校本课程教材,结合课堂教学、专家讲座、社会实践等活动广泛开展生态文明教育,职业学校结合专业开设生态文明相关课程,鼓励师生进行绿色低碳科技发明创造。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融入生态文明、绿色发展、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相关知识,将教育教学内容与学生身边的、当地的、日常的学习生活场景相联系,引导学生从多角度、多渠道认识、理解和践行绿色低碳发展。创新生态文明教育形式,利用智慧教育平台开发优质教育资源、普及科学知识、开展线上活动。

(二)强化绿色规划管理

将绿色低碳发展融入校园建设中,结合本地、本校的资源、环境及文化等实际,注重优化校园内空间布局,合理规划各类公共绿地、绿植和景观搭配,全面提升校园绿化、洁化、美化等水平。健全校园节能减排、垃圾分类、固废处理等管理制度,实行责任审计、能效公示、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节水管理等措施,建立涵盖节约用电、用水、用气以及倡导绿色出行等全方位的校园能源管理工作体系。以数字化改革加快智慧校园建设与升级,为生态文明教育提供技术支持,积极开展校园能耗监测分析,实现校园全生命周期的绿色低碳运行与管理。

(三)建设绿色低碳校园

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在校园建设与管理领域广泛运用先进的节能新能源技术产品和服务,从源头上减少校园能耗和碳排放。支持教育新建基础设施项目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有序推进学校既有建筑、老旧管网等节能改造和运行,着重从建筑节能、新能源利用、可回收垃圾利用、材料节约与再利用等方面,促进学校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提升校园能源与资源利用效率。重视校园绿化工作,鼓励采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增加自然景观水体等绿化手段,增加校园自然碳汇面积。在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屋顶光伏行动,推动光伏与校园建筑一体化发展。

(四)培育绿色校园文化

将绿色低碳作为校园文化建设重要内容,培养师生生态文明意识,养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支持和引导师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内外绿色低碳主题宣传,持续开展节水、节电、节粮、垃圾分类、绿化出行等实践活动。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节点为契机,组织开展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教育活动。强化社会实践,组织师生通过实地参观、社会调研、志愿服务、撰写调研报告等形式,进厂矿企业、乡村社区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

五、工作程序

宁波市绿色学校每3年为一个创建周期,保持学校“常绿常新”。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学校的积极性,统筹推进创建工作,明确时间进度,压实工作职责,确保在2023年底70%以上学校开展绿色学校创建的目标要求。每个创建周期届满后,按一定比例对获得“宁波绿色学校”称号的学校进行抽查复评。

市教育局成立“宁波市绿色学校创建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创建委员会”),具体负责直属学校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并对各地中小学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和抽查复核。

(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创建工作程序

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直属学校分批次、分阶段完成创建工作,并做好创建标准培训和学校发动工作。

学校对照创建指标,在创建申报期内(2023年8月底),登录“宁波教育督导评估系统”(https://zhdd.nbsedu.com:9090/),完成各项创建指标的填报和资料上传工作。

2023年10月底前,市教育局委托创建委员会对学校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通过实地检查、座谈交流、专家评议等,形成综合评估意见,并将评估结果提交市教育局认定。

经评估认定的学校名单在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命名为“宁波市绿色学校”。

直属学校后续批次时间另行确定。

(二)区(县、市)中小学校创建工作程序

由区(县、市)教育局根据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区域内中小学分批次、分阶段开展创建工作,做好创建标准培训和学校发动工作,并明确相应机构具体落实本地绿色学校创建工作。

学校对照创建指标,在创建申报期内(2023年8月底),可登录“宁波教育督导评估系统”(https://zhdd.nbsedu.com:9090/),完成各项创建指标的填报和资料上传工作。

2023年10月底前,区(县、市)教育局对申报学校进行评审,将初审通过后的学校名单在区(县、市)教育局网站上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底前,市教育局委托创建委员会对各区(县、市)教育局审核通过的学校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通过实地检查、座谈交流、专家评议等,形成综合评估意见,并将评估结果提交市教育局认定,由市教育局命名为“宁波市绿色学校”。

各区(县、市)后续批次时间另行确定。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责任。各区(县、市)教育局和直属学校要高度重视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落实好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本地本校创建工作,科学制定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创建进度,优化经费支出结构,确保在2025年底前实现绿色学校创建全覆盖的总体目标。市教育局将对区(县、市)和直属学校的创建工作进行考核晾嗮,对工作卓有成效的区(县、市)和学校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严格组织实施。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明确负责领导和牵头部门,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按照宁波市绿色学校评价指标(附后),负责做好达标验收工作。各级各类学校作为创建单位,要按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的绿色学校创建方案,结合学校发展阶段和自身特点,全面发动师生员工,将创建活动与常规工作、长远建设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开展务实高效、特色鲜明的创建工作。

(三)注重总结提高。各区(县、市)教育局要按年度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督导评估,及时发现并反馈整改问题,同时要注重总结、宣传、推广在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典型案例。各地各校要在总结创建工作成效的同时,积极探索绿色学校创建的新机制、新思路、新模式,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四)建立协作机制。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筹领导下,积极整合利用各方资源,加强与当地发改、资规、生态环境、住建、水利、财政、宣传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为绿色学校创建工作争取必要的支持和指导,同时加强学校与社区的合作和联系,形成密切协作、共同参与、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联系人:宁波市教育局计财处金倩;联系电话:89187366。


附件:

1.宁波市绿色学校创建评价标准(中小学)(试行)

2.宁波市绿色学校创建责任人情况表.doc


宁波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1日



附件1


宁波市绿色学校创建评价标准(中小学)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1.1为贯彻国家生态文明思想,在学校厚植绿色发展理念,加强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规范绿色学校评价,根据《关于开展宁波市绿色学校创建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标准。

1.2本评价标准适用对象为宁波市中小学(含公办和民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以明确绿色学校创建任务、检验创建工作成效为目标,为绿色学校创建和评价提供基本依据。

1.3 评价标准设置一级通用性指标4项、二级分项指标15项、具体评价条款60项。

1.4评价主要采用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等方法。其中,材料审核包括线上填报、线上审核、综合评分等,实地考察包括校园踏勘、汇报座谈、台帐核实等形式。

1.5评价总分为110分,其中包含10分加分项。总分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认定为“宁波市绿色学校”。

1.6本评价标准由宁波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二章 宁波市绿色学校创建评价指标(中小学)

一级

二级

序号

三级

分值

小计

合计

一、精神文化

(一)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教学

1

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学年课程计划、教师校本培训,明确学校生态文明教育要求,得2分。

2

8

36

2

将生态文明教育融入学校课程开展教学,得2分。

2

3

围绕生态文明教育主题,形成一系列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教学案例,得2分。

2

4

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校内外绿色生态实践活动,得2分。

2

(二)学校工作计划体现创建绿色学校相关内容

5

学校学期工作计划中有创建绿色学校的相关内容,得2分。

2

4

6

学校有专题检查、总结报告,创建工作得到落实,得2分。

2

(三)利用校内外线上线下平台传播生态文明知识

7

结合“环保日”“节能周”等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最高得2分。

2

5

8

每年度通过线上开展生态文明知识宣传、经验或案例总结,得2分。

2

9

开展相关生态文明志愿者活动,得1分。

1

(四)组织师生参与节能环保等绿色实践活动

10

利用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各种途径,开展校内外绿色实践公益劳动,得2分。

2

15

11

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模范班级、绿色小卫士等评比活动,得2分。

2

12

学校与周边社区(村)建有定点活动及服务的环境教育基地,或者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绿色实践活动的师生成果展示,得2分。

2

13

日常开展“光盘”行动,得3分;结合世界粮食日、农民丰收节等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得2分。

5

14

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家庭、社区(村)节约能源、垃圾分类等活动,得2分。

2

15

家校社生态文明项目获得区级以上奖励,并在报刊媒体形成深度报道,得2分。

2

(五)鼓励师生进行绿色科技发明创造

16

每年度组织开展绿色科技发明创造活动,得2分。

2

4

17

鼓励师生参加绿色科技发明创造类竞赛,得1分。

1

18

学校绿色科技发明创造活动或师生成果获得区、市、省、国家级奖项或者发明专利等,得1分。

1

二、物质条件

(六)合理设置绿化用地,增加校园绿化面积

19

校园内无抛荒闲置用地,应绿尽绿,得2分。

2

3

34

20

每年组织师生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得1分。

1

(七)有序推进新建绿色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21

学校新建建筑和改扩建建筑按批准文件或施工图上标明为绿色建筑等,得1分。

1

6

22

近五年开展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包括照明、空调、围护结构等,有1个项目得1分,最高得4分。

4

23

获得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等绿建认证体系证书,得1分。

1

(八)使用绿色节能节水产品,垃圾分类管理,资源循环利用

24

节水型器具使用率达到100%,得2分。

2

21

25

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达到100%,得2分。

2

26

公共区域照明合理采用分时分区控制、声光感应控制等智能控制措施,得1分。

1

27

主要电器产品的能效等级为2级及以上,得2分。

2

28

合理合规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容器颜色、标识规范清晰,得2分。

2

29

厨余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处理,得1分;厨余垃圾使用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得1分,最高得2分。

2

30

学校有垃圾分类宣传栏,宣传内容多样化,得2分。

2

31

学校师生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得3分。

3

32

积极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得2分。

2

33

不使用一次性餐具,得2分。

2

34

具备无纸化办公系统,得1分。

1

(九)因地制宜开展可再生能源利用、雨水(再生水)回用

35

实施地源热泵、太阳能光热或光伏利用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得2分。

2

4

36

合理使用雨水、中水等非传统水源,得2分。

2

三、行为管理

(十)构建绿色学校创建管理体制,明确组织机构

37

成立绿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得2分。

2

6

30

38

明确负责绿色学校创建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得2分。

2

39

明确专人负责绿色学校创建相关各项工作,得2分。

2

(十一)制定绿色学校创建发展目标、保障措施、激励机制

40

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并创立各项工作机制,同时有明确的自查自纠、责任追究,工作奖惩等机制,得2分。

2

6

41

有专项保障措施和经费,并保留创建绿色学校活动软硬件设施建设的总体工作部署和过程资料,得2分。

2

42

有节能、节水、节粮和垃圾分类等相关表彰或奖励机制,得2分。

2

(十二)建立健全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绿色管理制度

43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包括有节能降碳、节水、垃圾分类等,得2分。

2

6

44

组织开展节能、节粮、节水和垃圾分类等相关培训,得2分。

2

45

建立和落实河长制管理制度,开展水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得2分。

2

(十三)加强能源资源的计量,定期公示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46

建立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台账,得2分。

2

8

47

积极上报能源资源计量结果,得2分。

2

48

开展能源资源消耗分析并予以公示,得2分。

2

49

近五年开展过能源审计项目,得2分;未开展,但近两年有计划开展能源审计项目,得1分。

2

(十四)运用智能化技术进行校园建筑及设备的绿色运行管理

50

建立智慧校园应用平台、智慧安防保障管理系统、一卡通管理系统、场所预约管理系统等智慧管理系统的,有1个得1分,最高得4分。

4

4

四、加分项

(十五)特色创新

51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进行节能改造的,得1分。

1

10

10

52

采用合同节水管理实施节水改造或节水服务的,得1分。

1

53

开展绿色学校建设、管理方面课题研究,发表或获奖、具有推广价值的,得1分。

1

54

安装有充电桩;租赁、采购新能源汽车,得1分。

1

55

获得过校园绿化方面相关荣誉,或节约能源方面相关荣誉,得1分。

1

56

开展立体绿化类(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沿口绿化)建设项目,得1分。

1

57

校园建筑中有合理使用可再利用材料及利废建材,得1分。

1

58

学校运动场地及室内空气质量满足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其中2016年后实施的学校塑胶场地项目(含新建,改扩建和维修等)的有害物质水平满足《学校运动场地合成材料面层有害物质限量》的有关规定,得0.5分;新建或装修改造后的建筑室内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满足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的有关规定,得0.5分,最高得1分。

1

59

开展“关注森林活动”和“林长制”相关宣传教育活动,得1分。

1

60

校园绿化循序乔、灌、花、草合理搭配,确保绿地呈现“三季有花、四季常绿、色相季相分明”,得1分。

1

总计

110

110

110



第三章 评价条款释义

一、精神文化(共36分)

(一)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渗透式教学(共8分)

1.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学年课程计划、教师校本培训,明确学校生态文明教育要求,得2分。【佐证材料】学校发展规划,学期学年课程计划、总结、报告,教师校本培训计划等相关资料。

2.将生态文明教育融入学校课程开展教学,得2分。【佐证材料】学期学年教学课件等相关材料。

3.围绕生态文明教育主题,形成一系列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教学案例,得2分。【佐证材料】教学案例文本、案例照片、教学案例活动记录、报道材料等。

4.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校内外绿色生态实践活动,得2分。【佐证材料】相关活动的记录、照片、视频等资料。

(二)学校工作计划体现创建绿色学校相关内容(共4分)

5.学校学期工作计划中有创建绿色学校的相关内容,得2分。【佐证材料】学校学期工作计划、反映创建绿色学校相关文件。

6.学校有专题检查或总结报告,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得2分。【佐证材料】专题检查、总结报告、落实方案等相关文件。

(三)利用校内外线上线下平台传播生态文明知识(共5分)

7.结合“生态环保节”等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有1个得1分,最高得2分。【佐证材料】相关活动的记录、照片、视频等资料。

8.年度通过线上开展生态文明知识宣传、经验或案例总结,得2分。【佐证材料】绿色主题校报、班报、广播和网站等相关材料。

9.开展相关生态文明志愿者活动,得1分。【佐证材料】活动小组清单、开展相关活动的记录、照片、视频等材料。

(四)组织师生参与节能、环保等绿色实践活动(共15分)

10.利用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各种途径,开展校内外绿色实践公益劳动,得2分。【佐证材料】教学计划、活动记录等体现开展绿色实践公益劳动的相关资料。

11.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模范班级、绿色小卫士等评比活动,有实施方案,得2分。【佐证材料】实施方案或活动记录等材料。

12.学校与周边社区(村)建有定点活动及服务的环境教育基地,或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绿色实践活动的师生成果展示,得2分。【佐证材料】照片或活动记录等材料。

13.日常开展“光盘”行动,得3分;结合世界粮食日、农民丰收节等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得2分。【佐证材料】现场照片、宣传材料、开展评比情况、数据分析情况、特色案例等。

14.学生参加家里节约能源、垃圾分类等劳动,并将活动成果进行展示,得2分。【佐证材料】照片或活动记录等材料。

15.家校社生态文明项目获得区级以上奖励,并在报刊媒体形成深度报道,得2分。【佐证材料】教师或学生的相关获奖照片、证书或奖杯照片、获奖报道材料等。

(五)鼓励师生进行绿色科技发明创造(共4分)

16.年度组织开展绿色科技发明创造活动,得2分。【佐证材料】提供开展活动记录和活动成果,如公开报道、文字、照片或视频等。

17.鼓励师生参加绿色科技发明创造类竞赛,得1分。【佐证材料】提供师生参加绿色科技发明类竞赛获奖材料和获奖记录。

18.绿色科技发明创造活动获得区、市、国家级奖项或者发明专利等,得1分。【佐证材料】证书或奖杯照片、获奖报道材料或绿色科技发明创造专利证明复印件等。

二、物质条件(共34分)

(六)合理设置绿化用地,增加校园绿化面积(共3分)

19.校园无抛荒闲置用地,应绿尽绿,得2分。【佐证材料】能体现绿化情况的学校总体平面图。

20.每年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得1分。【佐证材料】开展义务植树相关活动照片或活动记录等材料。

(七)有序推进新建绿色建筑和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共6分)

21.学校新建建筑和改扩建建筑按批准文件或施工图上标明为绿色建筑的,得1分。【佐证材料】项目批准文件、竣工图纸中体现绿建内容或标识等。

22.近五年开展过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包括照明、空调、围护结构等的改造,有1个项目得1分,最高得4分。【佐证材料】项目合同、现场照片、评估分析报告等证明材料。

23.获得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等绿建认证体系证书,得1分。【佐证材料】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等绿建认证体系证书。

(八)使用绿色节能节水产品,垃圾分类管理,资源循环利用(共21分)

24.节水型器具使用率达到100%,得2分。【佐证材料】节水型水龙头、节水型便器、节水型淋浴器等节水型器具的采购凭证或现场照片。

25.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达到100%,得2分。【佐证材料】节能灯、LED灯等高效照明光源的采购凭证或现场照片。

26.公共区域照明合理采用分时分区控制、声光感应控制等智能控制措施,得1分。【佐证材料】现场照片。

27.主要电器产品的能效等级为2级及以上,得2分。【佐证材料】主要电器产品是指功率大于2000W的用电设备,如分体式空调、热泵空调主机、水泵电机(三相)、落地式复印机、电热水器(电锅炉)、电蒸饭箱等大型用电产品,需提供现场照片。

28.合理合规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容器颜色、标识规范清晰,得2分。【佐证材料】现场照片。

29.厨余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处理,得1分;厨余垃圾使用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得1分。【佐证材料】回收机构委托合同、设施照片、施工设计说明、可研报告或项目合同等。

30.学校有垃圾分类宣传栏,宣传内容多样化,得2分。【佐证材料】现场照片或宣传材料等。

31.学校师生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得3分。【佐证材料】现场照片。

32.积极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得2分。【佐证材料】现场照片、活动记录、实施方案、项目合同等,包括源头减量、应用替代、回收清运、宣传引导等。

33.不使用一次性餐具,得2分。【佐证材料】现场照片或宣传引导等材料。

34.具备无纸化办公系统,得1分。【佐证材料】无纸化办公系统采购合同或截图照片。

(九)因地制宜开展可再生能源利用、雨水(再生水)回用(共4分)

35.实施地源热泵、太阳能光热或光伏利用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得2分。【佐证材料】项目采购合同、项目运行评估报告或相应的荣誉证书。

36.合理使用雨水、中水等非传统水源,得2分。【佐证材料】项目采购合同、项目运行评估报告或相应的荣誉证书。

三、行为管理(共30分)

(十)构建绿色学校创建管理体制,明确组织机构(共6分)

37.成立绿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得2分。【佐证材料】绿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或工作小组组织构架图,相关公文、会议纪要等。

38.明确负责绿色学校创建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得2分。【佐证材料】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职责相关文件。

39.明确专人负责绿色学校创建相关各项工作,得2分。【佐证材料】落实绿色学校创建岗位分工的相关文件。

(十一)制定绿色学校创建发展目标、保障措施、激励机制(共6分)

40.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并创立各项工作机制,同时有明确的自查自纠、责任追究,工作奖惩等机制,得2分。【佐证材料】学校制定了绿色学校创建计划,体现了条款要求的制度文件等。

41.有专项保障措施和经费,并保留创建绿色学校活动软硬件设施建设的总体工作部署和过程资料,得2分。【佐证材料】预算申请文件、批复文件、采购合同或发票等材料。

42.有节能、节水、节粮和垃圾分类等相关表彰或奖励机制,得2分。【佐证材料】活动照片、表彰人员名单或相关制度文件。

(十二)建立健全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绿色管理制度(共6分)

4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包括有节能降碳、节水、垃圾分类等,得2分。【佐证材料】管理制度文件、工作计划、负责人员名单等材料。

44.组织开展节能、节粮、节水和垃圾分类等相关培训,得2分。【佐证材料】培训会议通知、人员签到、会议记录或活动照片等。

45.建立和落实河长制管理制度,开展水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得2分。【佐证材料】制度文件,落实人员清单等材料。主要考查河长制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其中无河道或仅有小微水体的学校,需提供水资源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的有关记录和照片。

(十三)加强能源资源的计量,定期公示能源资源消耗情况(共8分)

46.建立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台账,得2分。【佐证材料】如水表、电表等能源资源计量器具的统计台账。

47.积极上报能源资源计量结果,得2分。【佐证材料】能源计量结果的上报材料、截图照片等。

48.开展能源资源消耗分析并予以公示,得2分。

【佐证材料】能耗分析报告书、公示现场照片等。

49.近五年已开展过能源审计活动,得2分;未开展,但近两年有计划开展能源审计项目,得1分。【佐证材料】相关计划文件或能源审计报告书等材料。

(十四)运用智能化技术进行校园建筑及设备的绿色运行管理(共4分)

50.建立智慧校园应用平台、智慧安防保障管理系统、一卡通管理系统、场所预约管理系统等智慧管理系统的,有1个得1分,最高得4分。【佐证材料】系统界面截图照片、说明书、采购合同、交付成果报告等材料。

四、加分项

(十五)特色创新(共10分)

51.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进行节能改造的,得1分。【佐证材料】项目合同、竣工说明书、运行效果评估报告及现场照片等材料。

52.采用合同节水管理实施节水改造或节水服务的,得1分。【佐证材料】项目合同、竣工说明书、运行效果评估报告及现场照片等材料。

53.开展绿色学校建设、管理方面研究,在公共刊物上发表,具有推广价值的,得1分。【佐证材料】发刊文章复印件、出版社录用通知书等材料。

54.安装有充电桩;租赁、采购新能源汽车,得1分。【佐证材料】现场照片、采购合同等材料。

55.获得过校园绿化方面相关荣誉,或节约能源方面相关荣誉,得1分。【佐证材料】如“宁波市花园单位”、“宁波市节水型学校”、“市级及市级以上节约型公共机构单位”等相关证书照片、获奖通知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56.开展立体绿化类(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沿口绿化)建设项目,得1分。【佐证材料】现场照片、项目合同、竣工材料、评估分析报告等材料。

57.校园建筑中有合理使用可再利用材料及利废建材,得1分。【佐证材料】现场照片、使用材料清单等。

58.学校运动场地及室内空气质量满足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其中2016年后实施的学校塑胶场地项目(含新建,改扩建和维修等)的有害物质水平满足《学校运动场地合成材料面层有害物质限量》的有关规定,得0.5分;新建或装修改造后的建筑室内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满足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的有关规定,得0.5分。最高得1分。【佐证材料】设施现场照片、检测报告等。

59.开展“关注森林活动”和“林长制”相关宣传教育活动,得1分。【佐证材料】相关宣传活动照片等。

60.校园绿化循序乔、灌、花、草合理搭配,确保绿地呈现“三季有花、四季常绿、色相季相分明”,得1分。【佐证材料】现场照片等。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