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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局2022年12月份工作要点


内            容

责任处室

重要工作

推进宁波教育大脑方案编制有关工作;开展市第四届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评选。

法规处

完成省级清廉学校示范校推荐工作及全市大中小学校校园廉洁文化成果评奖工作。

组织处

策划宁波教育2022年十件民生实事、十大暖心瞬间报道

宣德处

拟召开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做好全市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和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问题清单整理工作。

督导处



进一步做好迎接市委保密委员会对我局年度保密检查相关工作;持续深化党建统领整体智治督办平台试点试用工作;梳理市教育局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任务清单(第2批);做好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筹划;做好宁波市甬江职业高级中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成宁波市教育系统内审工作年终总结工作。

办公室

(审计室)

开展年度机关干部调研报告评比;启动2022年市直属学校(单位)局长专项奖励基金评选工作;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做好法治政府、教育体制机制改革、长三角合作等年底督查迎检工作;做好2023年工作谋划。

法规处

机关民主评议工作结果反馈并启动整改工作;启动2022年公务员年报统计工作;启动2022年党员年报工作;教育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优化工作;全面排摸教育系统人才申报工作;配合做好全市中小学校长交流会相关工作。

组织处

(机关党委)

做好局领导赴直属学校(单位)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开展《现代金报·宁波教育》三年办报绩效评估;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典型宣传;启动知行新说“00”后进高中学校开展朋辈宣讲二十大活动;完善高校“除险保安”常态化日报工作机制;落实高校重点人员干预机制;推进“四个100”2023年建设工程;启动省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的承办和备战工作;做好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准备工作;开展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迎检工作;研制《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建设的实施意见》。

宣德处

(团工委)

启动开展正高级教师(讲师)市级推荐工作;开展初中高级教师和副研究员职称评审工作;制定2023年甬城教育名家培养实施方案;筹备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建设交流会;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编制调研工作。

人事处

谋划落实2023年教育学院固定投资任务计划;做好宁波大学科技创新中心项目、甬江研究生公寓3#楼项目开工建设工作;启动2023年直属学校维修项目方案编制和报批立项工作;做好市属学校屋顶光伏系统建设收尾工作及并网备案工作;完成教育东西部协作、山海协作、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和合作帮扶等2022年工作总结,并起草工作规则;组织开展直属学校食堂超市运行专项检查;按政策做好普通高校食堂临时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组织实施直属学校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做好2022年度“一河一策”治理工作总结;做好2022年度城市管理受理办理案件工作总结;盘点年度房地产权证完善情况;筹备召开教育收费局际联席会议;组织开展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专题培训。

计财处

组织开展2022年市跨地区教共体民生实事项目线下核验;会同人力社保局修订完成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研制2022年中考中招政策;研制宁波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推进拟筹建基础教育学校办学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中华经典诵读比赛指导骨干教师培训活动。

基教处

组织开展新设置专业专家论证;完成省职业教育年度考核;召开推进工程师学院建设研讨会;完成职业教育项目经费核查;协调2023年凉山学生招生及培养事宜;修改完善《宁波市直属中等职业学校内涵发展年度考核办法》相关指标;组织优秀职业体验基地申报及评审;组织主题教育活动之音美体知识竞赛决赛、校园剧创编作品(视频)评比;组织第二批中职学校班主任成长工作室申报、认定;完成处室年度调研报告上报工作;制发中职学校优秀成长导师评选办法(试行)。

职教处

做好甬江理工大学(暂名)校园建设一期一阶段工程正式开工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宁波大学高质量推进“双一流”大学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充分运用任务推进机制和任务状态监测系统,持续推进已下发任务落实;协调卫健、资规、宁波大学等单位,合力推进医学部建设;启动新一轮市级重点学科专业预申报工作;举办在甬高校创新创业赛项指导教师培训班;启动2022年度高校办学绩效数据填报及自评工作。

高教处

完成2022年浙江省职成教发展考核;完成2022年浙江省职成教事业发展统计数据;研讨十四五终身教育“双高”工程项目评价指标修订;研讨2023年宁波市社会人员学历提升招生方案;举办2022年宁波市终身教育技能大赛;完成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专项经费分配;报送省“智慧助老”年度工作总结和报表;做好下半年第三次成人“双证制”统考巡考工作;完成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总结报告;做好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台账资料归档;指导区县做好“公参民”学校规范整治工作;筹备召开全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总结会;完成市直属民办学校年度办学业绩考核。

终民处

召开“双减”工作协调会,和文旅、科技、体育等部门商讨出台《宁波市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

监管处

持续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推进校园疫情数字化平台应用,加强校门管理、师生健康监测,做好新疆、河北、广东等返甬学生闭环转运工作;制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小学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的行动方案》;联合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对各地体美劳教育开展工作进行实地督查;会同公安、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启动“等级平安校园”评估工作;完成建立全市中小学生健康体质模型运行机制,组织做好各项卫生特色学校创建;举办全市中学生篮球、足球、乒乓球等联赛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并组织开展学生体育、音乐、美术素养抽测;举办第二十届艺术节闭幕式展演及迎新晚会。

安体处

做好期末院校涉外管理检查工作;做好2023年赴澳志愿者选拔工作;建立相关教材审核专家库;做好教育部港澳台学生项目申报工作;推进宁波国际教育交流中心(暂名)筹建方案论证工作;印发《外籍师生在甬生活指南》。

国交处

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市级预评工作;做好2022年度区县(市)教育绩效考评年终考核工作;做好省一级幼儿园迎评工作;做好直属学校发展性评价结果汇总等有关工作;调研指导区县市和直属学校明年参加省现代化学校评估有关工作。

督导处

继续推进“阿拉教师码”优化、升级,开展“庆元旦”“迎新年”等惠师活动;组织市属基层工会参加“中国梦·劳动美——建功新时代奋进共富路”宁波市第二届职工诵读比赛;视疫情防控情况开展依法依规建设红色工会活动、劳模工匠进劳模基地活动;开展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工会系列送温暖活动;开展“阿拉教师码·博雅学堂”送教活动;开展“爱在出发”单身青年交友驿站交友活动;开展一线优秀教师疗休养工作;做好宁波市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创建评审工作。

教育工会

(妇委会)


宁波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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