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规划计划>每月工作要点
宁波市教育局2022年11月份工作要点


内            容

责任处室

重要工作

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组织处

宣德处

组织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及开展2022年市中等职业教育“新时代·新模式·新课堂”教学活动。

职教处

举办宁波市暨江北区全民终身学习周活动。

终民处

召开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

督导处


迎接市委保密委员会对我局年度保密检查相关工作;做好局级层面试点示范、评优评先、议事协调机构等清理规范工作;做好党建统领整体智治督办平台试点试用工作;做好2021年度审计项目整改跟踪检查工作;做好市职教中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好对在甬高校和直属学校2022年浙江省规范化(含示范)数字档案室测评工作;做好2022年度学校档案进馆工作;完成局内控制度现场评价工作。

办公室

(审计室)

视情出台《宁波市教育领域共同富裕“甬有优学”全生命周期行动方案》;做好宁波教育大脑方案编制有关工作;启动年度机关干部调研报告评比活动;启动2022年度教育改革创新暨标志性成果、重大改革举措、惠民实事典型案例评选工作;做好法治政府、教育体制机制改革、长三角合作等年底督查迎检工作。

法规处

继续推进机关民主评议工作;继续开展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系列培训;局机关处室2022年目标管理考核程序开发工作;完成教育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优化方案;完善宁波市教育干部学习网;摄制第五期“校长说”;做好第十二轮民主评议机关工作;继续做好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做好老干部政情通报会准备工作。

组织处

(机关党委)

做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召开学校民族工作研讨会;调整充实教育系统网络评论员队伍;完善官微运营工作机制;举行高校辅导员大赛。

宣德处

(团工委)

启动援疆教师选派工作;开展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情况专项调研;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师德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启动高级教师(初中)、副研究员职称评审工作;召开“甬城教育名家领军工程”中期推进会。

人事处

做好鄞州职高迁建项目开工准备工作;总结2022学校维修项目推行公建中心代建工作情况,启动2023年方案编制和立项工作;推进完善学校屋顶光伏建设,协调并网和备案工作;完成教育东西部协作、山海协作、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和合作帮扶等各项年度工作,完成市属学校食堂消费扶贫采购工作;落实宁波市总河长2022年第1号令,开展后塘河流域治理问题整改;开展市教育系统“甬有碧水”清洁排放六项行动,做好学校雨污分流纳管及排水许可证申领;协调南高教园区学校共同做好智慧城市管理问题;推进固定资产规范,对直属学校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筹备召开教育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力争出台《宁波市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做好2023年部门“二上”预算与财政对接;做好2023年新建项目立项、备案、扩初、等前期工作;制发《宁波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学校生态文明和垃圾分类教育的通知》,做好2022年度“无废学校”“垃圾分类典范学校”创建。

计财处

启动修订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公布2023-2025年宁波市进入中小学校的市级竞赛活动名单;组织做好第六届中小学创客大赛决赛(10月疫情延后);谋划2023年全市中考中招工作;制发《宁波市“十四五”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1-2025年)》;迎接省“一地一品牌、一校一特色”语言文字品牌创建实地走访。

基教处

进行省、市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校申报;做好2023年全市拟开办的新专业申报工作;开展浙江省“双高”项目中期检查;向教育部上报全年主题教育活动工作总结及活动成果视频(10个);组织全市中职学校2022年主题教育活动之“恰同学少年”校园剧创编表演(视频)比赛;组织全市中职学校优秀职业体验基地申报认定工作;进行职业教育协作交流年度工作总结汇总。

职教处

做好甬江理工大学(暂名)校园建设首期工程年底开工有关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宁波大学高质量推进“双一流”大学建设的意见》文件,细化各区县市和宁波大学合作项目,下发任务单,有序推进各项任务;推动出台《打造高等教育一流学科专业 高水平服务宁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做好新一轮重点学科专业评选前期准备工作;举办2022全国(宁波)高校会展创意设计大赛;联合市委人才办召开在甬高校人才工作座谈会;启动高校2022年办学绩效数据填报及自评工作。

高教处

做好浙江省2022年度服务终身学习相关项目申报工作;举办2022年宁波市终身教育技能大赛;公布2022年度宁波市终身教育“双高”建设工程项目名单;组织成人高中统考;核算各区(县,市)22学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段专项经费额度;做好“公参民”学校资产处置及办学主体变更工作;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育部月报平台信息核对及修正工作;做好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周简报及周报表报送工作;做好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台账资料整理工作。

终民处

开展校外培训材料和从业人员专项排查抽查。

监管处

持续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推进校园疫情数字化平台应用,加强校门管理、师生健康监测,完善联防联控机制,确保学校不发生聚集性疫情;会同公安、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启动“等级平安校园”评估工作;完善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模型基本架构,拓展体质健康管理模块,制发体质健康三年行动计划;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座谈,再次对《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小学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开展论证;筹划做好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公布第三批医校共建近视防控圈名单,并谋划寒假中小学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召开全市中学生及市直属学校田径运动会,举办教育系统第二十届艺术节舞蹈、课堂乐器比赛;组织做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和各项卫生特色学校创建,通报双随机抽查和秋季开学工作督查中发现的学校卫生安全问题,并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安体处

举办2022宁波市国际学生汉语口语大赛;成立中国-中东欧国家职业院校产教联盟;启动中国-中东欧国家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举办国际理解教育研讨会;指导做好境外国际学生入境返校工作;做好相关教材审查工作;召开宁波(中国)供应链创新学院联席会议;做好年度中小学国际化相关数据统计、教育服务贸易统计工作。

国交处

制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的通知》;做好江北区、北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国家实地督查迎检工作;开展2022年度区县(市)教育绩效考评预查工作;开展2022 年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督查工作;迎接省一级幼儿园评估和复核;迎接省现代化普高评估;做好直属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

督导处

持续宣传推广“阿拉教师码”,继续平台的优化、服务的升级;组织市属基层工会参加气排球比赛;策划依法依规建设红色工会活动方案;视疫情防控情况,组织劳模、优秀教师进劳模基地活动;视疫情防控情况,开展市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创建检查工作;视疫情防控情况,开展“美好生活”系列活动;视疫情防控情况,继续开展“爱在出发”单身青年交友驿站交友活动。

教育工会

(妇委会)

宁波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27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