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公告公示>通知公告
关于首届“甬镇兴”乡村振兴创业大赛的补充通知

各在甬高校:

为进一步促进乡村振兴,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参与度,根据《关于举办首届“甬镇兴”宁波市大学生乡村振兴创业大赛暨“红美人”营销策划大赛的通知》(甬教基金〔2022〕4号)工作要求,自报名通知发布后,大赛组委会收到各地各校学生队伍踊跃报名,报名火爆程度远超预期。根据学校要求和报名情况,经大赛组委会研究,决定扩展复赛名额,增设优秀奖,并进一步完善初赛机制,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初赛时间

2022年10月17日至11月11日。

二、初赛内容

以策划案撰写为核心内容,详见附件1。

三、入围机制

根据大家申报情况,学校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复赛。各学校以最终提交数为依据,按照50%比例进行校级推荐,相关作品打包报送至组委会。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筛选50-60支队伍参加复赛。

四、奖励和名额增设

决赛在原有等级奖与最佳单项奖基础上,增设8个优秀奖,每支团队发放相关荣誉证书,奖金设置1000元。

增加初赛入围奖项,入围团队奖励红美人礼盒1件,价值约169元。

组织机构享有对参赛作品成果的使用权。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附件1:初赛说明及评分细则.docx

附件2:象山红美人简介.doc


“甬镇兴”大赛组委会

(宁波市人民教育基金会代章)

2022年10月17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