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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教育局2022年工作要点和2021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各在甬高校,各直属学校(单位):

现将《宁波市教育局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学习研究,抓好贯彻落实。《宁波市教育局2021年工作总结》一并印发。


宁波市教育局

2022年1月29日


宁波市教育局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五育并举,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综合改革,健全供给保障,提高办学质量,强化协同育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宁波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提供智力支持和人力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始终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

1.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快推进高水平教育现代化建设。不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夯实教育系统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抓好意识形态导向管理、阵地管理。

2.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高校党建“抓院促系、整校建强”工程,提升高校党建引领力。推进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理顺体制机制,建牢制度根基,确保党组织核心作用的发挥。实施民办中小学党建“323”质量提升工程,强化民办中小学党组织作用发挥。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和人才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充实基层党组织力量,发挥党建工作品牌的示范引领作用。扎实推进教育系统统战工作。

3.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对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长效化建设。做好“杏坛清风——警示教育月”活动,不断净化教育系统政治生态。纵深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开展市级清廉学校示范校评估,积极申报省级清廉学校示范标杆。做好中央巡视浙江、省委巡视宁波以及市委巡察市教育局党委“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督促局党委巡察的第三批直属学校(单位)完成整改。

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1.打造思政德育品牌。充分挖掘全市“红色根脉”资源,推进4个“100”(组织开发100例思政“金课”,录制《宁波党史百人百事》等100例党史微课视频,打造100个校园红色景观,推广100本学校“红色根脉”优秀读本打造红色文化研学精品线路)建设,全力推进思政课改革。深化“知行新说”思政品牌,构建精品讲座、实践教学、网络教育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扩大成果应用。进一步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健全班主任专业成长体系、业务研训体系和职业荣誉体系,组织开展宁波市中小学名班主任评选,组织2022年宁波市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组织参加浙江省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开展担任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工作满30年教师荣誉颁授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家庭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实施家庭教育精品课程库建设。建好浙江数字家长学校宁波分平台,开发“双减”背景下加强家庭亲子教育的系列精品微课50例,组织宁波教育大讲堂10期。

2.助力学生全面发展。争创全省、全国体艺教学改革试验区,建立素质教育“五中心”(体育、文艺、美术、劳动和综艺教育指导中心)管理与联动机制,建成宁波素质教育综合管理平台,形成校内校外一体、课内课后并进、线上线下协同的全方位素质教育工作机制,构建竞技展演体系,基本落实“一生一技(艺)”目标。出台新时代宁波市体美劳教育实施意见,推进体育美育中考改革,实施劳育夯基计划,深化开展劳动教育示范学校、职业体验基地、劳动实践品牌项目、劳动教育名师工作室等建设。推进“书香校园”建设,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

3.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健全大中小学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心理测评及咨询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做到精准覆盖、高效便捷。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室)标准化评估,建设6个高校心理健康示范指导中心。强化应对处理协同联动,增强医教合力,密切与公安应急处置体系的互通联动,精准干预学生各类心理问题。

三、推动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1.学前教育补短提升。全面理顺学前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制发第四轮发展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开展宁波市幼儿园品牌课程创建行动,全市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98%以上,二级及以上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75%以上,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在90%左右,创建1-2个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县(市)。

2.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实施社保缴存宁波大市内互认。优化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推动市级与中心城区高层次人才享有同等义务段学校子女入学优待政策。推进城乡教共体工作,组建49对跨地区教共体结对学校支援山区海岛教育发展,实现2022年全市乡村和镇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共体100%全覆盖。实施小学强基工程,全面提升全市小学阶段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实施宁波市初中学校全面提升行动计划,加快提高公办初中办学质量、突显办学特色。推进高标准育人方式改革,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全面启用课后服务和作业管理数字化系统和答疑系统。进一步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和管理。创建1-2个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市)。

3.普通高中提质扩面。进一步加大直属普通高中专项经费投入,研制市直属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优化经费使用程序,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推进“1122”学校特色升级工程建设,指导学校创建一批学科教室和创新实验室。研究普通高中科创人才培养办法,探索建立市级学科竞赛平台。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双向延伸,构建育人共同体。加强教学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实施教育视导,完善普通高中质量监测制度。强化教研工作,推广优秀教学案例和教育成果。推进校际协同发展工程,落实校际协同共同体合作方案,实现整体质量提升。

4.职业教育提档升级。出台关于推动宁波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促进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意见。建立贯通培养教学工作规范,提升中高本贯通培养质量。推进校企、普职、职技、职成融通,启动五年一贯长学制培养试点。着力推进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港建设。改善中职办学条件,大力提升办学质量,优化专业布局结构,打造一批与产业紧密结合的专业群,开展“双高”学校和专业建设中期督查,稳步推进学校参与1+X证书制度实施。开展全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组队参加全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上海世界技能大赛,力争实现突破。

5.高等教育内涵提升。研究制定新一轮宁波市重点学科、重点专业提升支持计划,提升高校创新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推进东方理工大学(暂定名)筹建工作,推动列入教育部“十四五”高校设置规划,力争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认定1-2家研究生培养基地,加快推进中德合作大学建设,推动大连理工大学与亚琛工业大学签订合作协议。支持宁波大学“双一流”建设和宁波大学医学院提升发展,推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职业本科,指导宁波大学科技学院平稳转设,推进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建设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材料工程学院建设。

6.终身教育提级增效。遴选培育第二批“双高”工程建设项目,培育4所宁波市高水平成人学校、6所新兴特色成人学校、10所标准化社区老年大学、12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10个成人教育服务乡村产业振兴创新项目、6个优秀教师团队、10个能人工作室。助力未来社区建设,指导各地做好未来教育重点场景建设工作。整合职业技能培训联盟、公共职业培训平台等资源,全力打造职业技能培训港。

7.民办教育创新规范。开展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规范专项行动和“公参民”学校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民办义务教育规范管理,到2022年9月前,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控制在省定比例以内。优化“甬信培”平台,完善资金监管、日常巡查公示、线上评价、信用管理、视频监控等功能,提高平台使用率。加强风险防控和形势研判,完善校外培训机构重大突发涉稳公共事件快速反应处置联动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资金、办学行为监管。

四、深化改革创新为教育发展持续注入鲜活动力

1.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宁波市教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年度任务落实落地。谋划出台宁波市教育领域共同富裕全生命周期行动方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高质量教育体系和高标准育人方式,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中小学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基层学校治理能力提升改革、育人方式改革,提高教育治理水平,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2.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深入贯彻《宁波市教育督导条例》和《宁波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出台人民教育督导员实施办法、督导委员会工作规程、督学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等配套性文件。加强督导队伍建设,聘任新一届市督学、特聘督学、人民教育督导员。构建开放式教育督导体系,完善信息收集机制,实现区域、校际督导全覆盖。推进智慧督导,完善大数据应用和掌上督导,实现全市督导联网。开展区县(市)政府履职评价和专项督导,强化结果运用。

3.深化数智赋能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新基建,优化数字教育资源供给,深化教育数字化新融合。强化对省“教育魔方”和省市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党政建设的支撑服务,做好“甬易学”、宁波市“双减”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校园安全管理平台等试点项目建设,做好相关项目数据共享和数据回流。加快构建教育数据智能中心,完善教育智治一张图,打造教育数字“工具箱”,建设“甬有优学”等12个应用场景。巩固公民上学“一件事”、智慧校园建设成效,数智赋能“城乡教育共同体”、家长学校建设。

4.深化教育考试招生改革。科学编制2022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建立全市统一的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落实公民办普通高中、中职技校同步招生。进一步规范高中段跨区招生和自主招生,试点普通高中特色项目基地学校办学,进一步扩大自主招生市统测项目。规范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研制全市定向分配招生实施办法,优质示范高中定向分配比例保持在60%以上。规范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研制宁波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细化学籍异动规则。

五、提升教育服务能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强支撑

1.服务区域发展。围绕宁波重点发展的芯片产业、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联合高校和行业龙头企业,在集成电路等“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相关领域,建设12个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基地。推进与上海、杭州、绍兴、舟山、蚌埠等地的交流合作,加强对口支援协作,推动合作项目落实落地。

2.深化产教融合。加快推进产教融合联盟建设,完善产教对话沟通机制。鼓励高校设置“产业导师”岗位,吸引行业企业高端人才到院校任教。加强专业与市级重点产业行业对接,进一步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优先发展宁波产业需要的一批新兴专业,围绕宁波紧缺专业设置新专业不少于15个,调整5个以上传统专业,新建20个产业紧需中职专业,提升5个产教融合联盟、7个现代产业学院、实施40个双师型教师项目、20个教学改革项目。探索建立校长、企业家专业化联谊机制。加大产业学院建设,探索中高职院校贯通推进产教融合办法,推进“产城、产教、教城”融合互动,强化“产、学、研、培、用”协同发展。

3.扩大开放合作。积极创建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示范区,落实第八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会倡议,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职业院校产教联盟成立大会和中国-中东欧国家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承办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会议,办好第八届中国(宁波)-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交流活动,推动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交流网上线。推动职业教育国际合作,举办“金砖国家职业教育联盟”会议和技能竞赛。推动“千校结好”提升工程,全年增加10对境外姐妹校,制发宁波中小学国际理解教育课程实施纲要。新建1所外籍人员子女学校。

六、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1.深化师德师风建设。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坚持用“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引领师德师风建设。深化教师考核评价,强化立德树人导向,完善师德考核机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健全完善师德失范行为典型案例通报警示制度。落实中小学校师德师风责任机制,抓实师德师风责任清单管理,构建完善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风险防范体系。

2.加强教师专业发展。推进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卓越教师培养,抓实新锐教师夯基启航、名师骨干拔节扬帆、甬城教育名家领军工程,实施第十二届特级教师跨区域带徒活动,建好53个宁波市名师工作室,打造20个中职教育教学创新团队,抓实43个甬城教育名家培养对象实践研修、高端访学和科研扶持。推进第二轮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计划,建设100个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名师乡村工作驿站),深化名师骨干带徒,培养200名乡村青年骨干教师。

3.深化教师管理创新。深化“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探索绩效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专业发展等深度融合,优化区域教师配置,加强骨干教师交流。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改革,改进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扩大自主评聘范围,探索民办学校职称评聘改革试点。扩大中小学校人事自主权,探索高层次人才招聘引进办法,探索职业学校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中小学教师退出机制,加强中小学教师日常管理,畅通退出渠道。深化推进直属学校绩效分配制度改革,强化绩效分配激励导向,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4.加强校长队伍建设。修订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深化甬派教育家培养项目、直属学校(单位)中青班学员“能力学历”双提升工程。启动百名乡村校长素质提升“领雁工程”,加强全市农村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引领农村基础教育质量提升,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启动第八批市名校长、第二批骨干校长评审工作,充分发挥名优校(园)长示范引领作用,建设好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队伍。

七、聚焦群众关切急难愁盼问题

1.破解热点难点。建立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任务清单,对表销号,逐项破解。加快修订完成宁波市城区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制定“十四五”期间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扩容提质建设计划。加强统筹、优化程序,督促各区县(市)严控年度教育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有序推进扩容、维修等项目建设。

2.优化资源布局。扎实做好省市民生实事项目,新(改、扩)建60所中小学和幼儿园,其中竣工36所(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建成后可新增学位4万个。加快推进宁大科创中心项目、浙大“五位一体”校区维修(鄞州职教中心)改造二期项目建设;建成国科大宁波材料工程学院、开放大学终身教育大楼、宁职院乐雪芳实训中心、惠贞高中等项目。积极推进海曙中学(暂名)、鄞州职高等新建项目和宁波工程学院风华校区、杭州湾汽车学院学生公寓、三中学生综合楼扩建工程等续建项目投资建设。完成公共机构屋顶太阳能光伏建设和节能改造目标任务。推进无碳项目、绿色学校建设。

3.营造良好氛围。做好党的二十大宣传,开展理论宣讲,让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教育系统落地生根。培育打造标志性成果,做好宁波教育探索实践宣传报道工作,展示教育作为,提供宁波经验。厘清网络舆论两级责任,强化源头处置。加强依法治教,严格进校园活动审批,做好“学宪法、讲宪法”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效能,做好统战、两会建议提案办理、信访、保密、信息、档案等工作。


宁波市教育局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宁波市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的启动实施之年,是宁波教育全面开启新征程的关键之年。我市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围绕高水平建成一流教育强市这一目标,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全面深化高标准育人方式和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全力推动宁波教育高质量实现“两个走在前列”。落实“双减”,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现课后服务义务段学校100%全覆盖,以学校为主、社会多方协同参与的校内课后服务体系初步形成。课后服务整体学生、家长满意度较高,我市“五全”课后服务模式、课后服务“云课堂”等工作得到上级肯定。省部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因子与风险防控国家重点实验室获科技部发文批准建设,宁波市首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正式落户宁波大学。新型研究型大学筹建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宁波市政府与虞仁荣教育基金会签订合作办学协议。我市7所高校22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7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其中宁波大学获批14个国家一流专业,获市委主要领导“进位争先的实例”的肯定性批示。宁波工程学院杭州湾汽车学院获批教育部首批现代产业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牵头的宁波智能制造职教集团等4家职教集团入围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甬信培”被列为2021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揭榜挂帅”项目,有关成果在全省推广使用。智慧校园安全卫士系统等4个项目入选浙江省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第一批创新试点项目。2021年,全市教育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一、校园疫情防控有新部署

1.校园疫情防控交出高分答卷。面对镇海、北仑、上虞等家门口疫情,立时启动应急响应,成立一小组七专班,全面落实校园防疫举措,主动排查全市教育系统涉疫人员,镇海疫情通报4小时内精准排查出全市(镇海区外)涉疫师生共32353人,强化防疫宣传和日常管理,创制“宁波校园防疫四个要”等动画视频,切实提升全市师生防疫意识与能力。强化数字赋能,根据全国疫情变化动态掌握全市教育系统人员行程轨迹和健康管控措施情况。

2.多措并举维持教育秩序。受镇海、北仑、上虞疫情影响,全市教育系统停课学校共计309所,涉及学生272970人,停课的大中小学校积极开设网课,网课覆盖率达100%,为未到校学生开展1+1、1+N式教学和答疑,努力实现“让每一个孩子在任何地方都能接受教育”的目标。重点开展线上体育、线上文艺等活动,将疫情作为生命教育的重要素材,弘扬积极乐观的抗疫精神。开通心理热线,做好师生心理疏导工作。协调疾控部门做好研究生考试、学考、选考的疫情防控指导工作,确保疫情背景下大型考试工作能安全、平稳、有序开展。

3.疫苗接种贡献教育力量。加快新冠疫苗接种进度,截至12月31日,完成3-11周岁疫苗接种率104.1%, 12-17周岁疫苗接种率129.4%,18周岁以上疫苗接种率113.8%,加强针接种率181.9% ,各年龄段接种数据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受镇海疫情影响,加强针的接种工作一度处于停顿状态,镇海疫情后,各地各校对接属地疾控积极推开加强针的接种工作,效果显著。

二、加强党的领导有新作为

1.强化党建引领。庆祝建党100周年,开展3个“100”宣传表彰活动,表彰200个局级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宣传推广100个党建精品案例。成立15个巡回指导组指导高校和直属学校(单位)党史学习教育。修订完善《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推动领导小组运行机制再优化、工作重点再聚焦、治理效能再提升。开展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专项行动,对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定位、办学特色、校训校风及学校章程、制度进行全面检视,发现问题184个,完成整改。

2.夯实基层党建。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组织市属高校30名中层干部到市委党校开展市属高校领导人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修班”轮训。搭建高校党建“双月谈”平台,加强在甬高校党建工作交流,促进党建工作优势特色共享,实现党建工作整体提升。启动市级高校党建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和支部书记工作室遴选培育工作,以点带面,引领高校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深化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经验在《中国教育报》刊登。制定并逐项落实《民办中小学党建工作任务清单》,推进民办中小学党的工作全覆盖。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史学习教育培训,188人参加培训,实现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全覆盖。

3.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落实。印发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暨清廉学校建设推进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好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根据中央巡视浙江、省委巡视宁波反馈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处室、整改举措,并实行月报告、季总结,督促整改责任落实。启动“杏坛清风——警示教育月”活动,组织警示教育集中学习,深化“三级谈话”制度,对新任用校(处)级干部开展任前集体谈话,组织机关干部和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250人参观家风馆。与市纪委联合召开全市深化清廉学校建设工作推进会,拟定《关于纵深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13所中小学获评首批省清廉学校示范标杆,5所直属学校成为清廉学校示范基地。

三、落实立德树人有新思路

1.创新机制激发育人活力。配齐配强高校专职思政课教师队伍。明确“一招聘、二转岗、三培育”思政课教师配置思路,全市15所高校共有思政课教师492人,新增73人,全面达到师生比1:350的配置要求。与宁波市康宁医院合作成立宁波市学生心理诊疗与研究中心,成立宁波市中小学生成长指导中心,建立医教协同、家校协同、校际协同的心理健康长效工作机制,着力破解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难点。举办宁波市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选拔6名班主任参加浙江省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获得省二等奖5名,省三等奖1名。授予70名教师宁波市中小学骨干班主任荣誉称号,认定163位教师为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担任班主任满30年教师,进一步激发班主任队伍荣誉感使命感。

2.优化资源引领育人实践。成立宁波市研学旅行专业委员会,推进研学旅行行业自治和规范管理。联合市财政局起草下发《宁波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奖励绩效经费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工作健康发展。组织开展第三批宁波市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评选认定。开展宁波市“寻访红色足迹 传承红色基因”红色研学精品线路征集活动,评选11条精品线路。鼓励支持各地各校和各基地营地建立“精品线路+基地(营地)+学校”的研学共同体,开发富有区域特色的研学课程,提升研学旅行内涵品位和育人功能。  

3.做强宣传点亮育人成效。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深度报道宁波教育的改革政策、经验成果和典型人物,有效提升了宁波教育的美誉度。各级各类媒体报道宁波教育系统新闻1000多条,其中央视、新华社、人民日报客户端等央媒刊发新闻100余篇,央视报道“宁波江北:全区中小学打造最干净校园”,光明日报《“减负”改变“新学期”》关注北仑区岷山学校做法。中国教育报发表稿件50余篇,中国教育新闻网发表稿件70篇。10月4-6日在甬上云校直播奥运冠军石智勇体育讲座等体艺美名家名师课程,央广网等全网媒体报道,教育部微信公众号头条转发,57万余人次观看首场直播。

四、提高办学水平有新进展

1.学前教育加速补短提升。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资源,新增公办幼儿园30所,普惠性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1%以上。督促区县(市)逐步撤并准办园9所,二级及以上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73%以上。组织全市学前教育干部、教研员及骨干教师等赴南京培训和名园长、特级教师、市名师、骨干教师等赴苏州蹲点学习,进一步提高全市学前教育管理者的领导力和骨干教师的专业水平。开展全市学前教育教研责任共同体评估,评选出11个先进教研责任区、42个先进教研辅导园、34名优秀兼职教研员。江北区、北仑区通过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评估。

2.义务教育更趋优质均衡。形成“五全”宁波课后服务模式,实现课后服务义务段学校100%全覆盖。印发《宁波市初中学校全面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推动办好初中教育,实现补短提升、填谷造峰,促进全市初中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共体建设,新增融合型、共建型教育共同体结对学校(校区)156所,实现教共体覆盖我市所有乡村小学和初中、覆盖60%以上的镇区学校‍。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公民同招政策和信息公开政策,累计17.07万名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通过全市统一招生报名平台完成网上入学报名。进一步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优化随迁子女积分审核工作方式,采取“一站式”网上集中受理、职能部门并联审核的工作模式,提高审核安置效率。北仑区、奉化区通过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

3.普通高中打造特色多样。落实《宁波市关于深化课改推进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制发“1122”学校特色升级工程相关项目建设指导建议,建立直属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研制《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2020-2021学年高质量发展任务清单》,切实推进普通高中整体质量提升。优化普通高中经费投入机制,统筹直属普通高中改革发展专项经费,为普通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经费保障。结合新课程新教材实施,落实学校教学改进计划,联合市科协实施第五期科技新苗计划和中学生科技素养大讲堂活动,牵线高校科研团队参与普通高中科创基地学校建设,共同培养科创人才。建立普通高中质量监测制度,开展普通高中分类统测,普通高中教师业务能力测试,召开直属普通高中教学工作会议,提供教学诊断分析,深化精准教学。

4.中职教育实现高位提升。整合各方资源,推进产教融合,组织47项校企合作项目集中签约,推进一体化培训港项目建设。研制并形成了全市中职学校的专业图谱,新增实施35个中职专业和23个技工专业招生。启动6所省高水平中职学校、19个省高水平中职学校专业(群)建设工程。推进1+X证书试点工作,深化现代学徒制培养,参与学生占比达33.67%。学业水平测试全面推进,覆盖所有专业。参加省面向人人比赛,三门学科/专业获全省第一。在省面向人人比赛中获得三门学科/专业全省第一,在浙江省职业能力大赛中获一等奖19项,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共获得6金2铜2银,所有参赛均获奖,金牌数、奖牌数均位列全省第一。组织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师教学能力和班主任能力比赛,获6金5银3铜,金牌数、奖牌数均位于全国前列。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10进5选拔赛,4个项目进前五。

5.高等教育抓实内涵升级。省部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因子与风险防控国家重点实验室获科技部发文批准建设,宁波市首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正式落户宁波大学。新型研究型大学筹建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宁波市政府与虞仁荣教育基金会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在甬高校已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39个(新增2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53个(新增17个)。其中宁波大学获批14个国家一流专业。宁波大学新增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宁波工程学院、浙江万里学院获批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应用型本科高校步入高水平发展阶段。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挂牌,填补了我市职业本科的空白。宁波工程学院杭州湾汽车学院获批教育部首批现代产业学院;宁波工程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万里学院获批浙江省现代产业学院。宁职院、城市学院、工商职业学院获批国家级职教联盟。推进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等7所高职高专院校完成“双高”校(专业群)建设方案。

6.民办教育日益规范有序。健全政策体系,制订《宁波市本级民办学校财务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修订《宁波市本级民办学校规范办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管理。与宁波财经学院合作成立宁波首个民办教育研究中心,借助高校科研力量,助推宁波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数字化改革,依托区块链技术,研发校外培训机构一站式服务平台(“甬信培”),重点打造审批许可、报名选课、缴费支付、退费申理等校外培训机构一站式服务治理。制定出台《宁波市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重点从源头管理、数字赋能、保险托底、依法处置、应急联动五个方面发力,同时建立宁波市校外培训机构重大突发涉稳公共事件快速反应联动处置机制。义务教育阶段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率达到100%。

7.持续扩大开放合作。中国-中东欧国家职业院校产教联盟、金砖国家职教联盟、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研究中心、中东欧经贸研究中心、浙江-中东欧国家教育智库联盟等5个部省级平台落户宁波,宁波大学、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宁波东海实验学校等获批部级对外交流项目4个。搭建交流平台,举办第七届中国(宁波)-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交流活动、第九届宁波国际大学生节、中英教育连线-宁波站、“东亚文化之都”交流会、甬澳基础教育合作交流会等活动。促进中外师生人文交流,举行全市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宁波市高校国际学生中文演讲比赛等,夯实文化传播能力。推进数字化改革,筹建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交流网,建成并完善宁波市教育系统外籍及港澳台师生管理平台,实现与市公安局、市外办、市科技局等多部门资源共享。加强涉外办学管理,浙江宁波英伦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新校园落成。

五、加强教师队伍有新举措

1.师德师风建设逐步推进。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风险防范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师德师风责任落实机制、日常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启动实施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政治素质涵养行动、师德师风夯基行动、师德教育践行行动、师德典型引领行动、师德案例警示行动”五项行动,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全市共有41位在职教师被查实从事有偿家教,3位在职教师被查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制定《关于建立宁波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新教师入职宣誓、三十年荣誉教师宣传表彰和教师荣誉退休制度的通知》,建立完善中小学教师荣誉激励机制。宣传选树500名宁波市“四有”好老师和70名王宽诚育才教师,为1673名教龄满30年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强化典型宣传引领。

2.教师专业发展稳步有力。启动实施新一轮卓越教师培养,抓好新锐教师培养,组织开展中小学青年教师“三字一话”基本功大赛,深入实施校内“好师傅”“好徒弟”活动,评选50对177名市级校内“好师傅、好徒弟”。抓实名师骨干队伍建设,遴选38名市名师参加浙派名师培养项目,4名骨干教师参与长三角跨省交流研修。2名幼儿教育工作者(浙江省共2名)荣获第十四届宋庆龄幼儿教育奖。33名教师荣获2021年省教坛新秀,2位教师荣获市有突出贡献专家,1位教师荣获省“有关计划”人才。遴选43名特级教师、名师等作为甬城教育名家培养对象,聘请35名全国知名专家作为导师组团扶持发展。建强“双师型”队伍,选派98名中职教师参加国家和省高技能双师型教师培训项目,做好113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项目考核验收,立项培育20个市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加大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印发《宁波市第二轮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扶持计划》,深入推进乡村教师研训访学活动,遴选确定200名乡村骨干教师重点培养,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3.教师管理改革不断深入。推进教师管理数字改革,启动教师成长电子档案建设,从师德师风表现、教育教学实绩、学生服务管理三个维度,设立12个二级指标,60个三级指标,注重实际工作记录、全过程评价及多方评价,构建教师专业发展成长信息系统。探索编制区域统筹改革,做好普通中小学教职工县域标准编制总额测算审定工作,探索推进市域调剂工作。加强直属学校(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印发《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控制用工数量,节约财政支出,提升行政效能,保障编外用工人员合法权益。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范围,将全市公办职高纳入自主评聘范畴,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51所公办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25所中等职业学校、26所义务教育学校及宁波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纳入高级教师及以下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范围。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深化推进试点学校自主招聘,探索岗位组合招聘,提高人才引进质量和效率。2021年,全市公开招聘录用事业编制教师2032人,其中研究生学历332人,占比16.34%,直属学校(单位)共新聘65人,其中硕士34人,占比52%。

4.教师待遇地位巩固提升。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同时间、同幅度调整联动机制,保障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待遇,同步统筹学前教育和高中段教师待遇。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减负,印发《宁波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明确15条减负清单,破除干扰教育教学工作障碍,建立良好教育治理生态。加强课后服务教师关心关爱,制定《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师资薪酬补助的指导意见》,明确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补助对象、师资薪酬补助基准、经费保障和结算程序。印发《关于深化“双减”工作 加强教师关心关爱的指导意见》,明确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度、合理均衡配置师资、加强后勤服务保障、保障教师身心健康等九大措施,加强教师关心关爱,解决教师实际困难,助力“双减”政策落地见效。

5.校长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做强“名校长工作室”品牌,拓展“名校长工作室”培养范围,在东西部合作、山海协作、甬绍、甬舟一体化等平台为当地培养优秀的教育管理干部。推荐参加国家级省级校长培训66人,其中国培项目4人,长三角名校(园)长培训3人,省级培训59人。推动市名校(园)长与138名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师徒结对,助力年轻校(园)长专业成长。组织15次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岗位资格集中培训学习和专题教育活动,完成230名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计划。

六、深化改革创新有新突破

1.全面优化顶层设计。出台《宁波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宁波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报告。建立工作专班,分解落实我市共同富裕“甬有善育”“甬有优学”教育指标任务。拟订《宁波市教育领域共同富裕全生命周期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2.构建教育督导体系。完成《宁波市教育督导条例》修订立法,出台《宁波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构筑起我市教育督导工作的法制保障和机制创新。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委员会作用,调整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由原来13个增至20个。在省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中成绩优秀。今年开展的省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中,我市海曙区、北仑区、宁海县、余姚市全A通过。72所学校通过浙江省现代化学校评估。开展“双减”“五项管理”、区县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情况等专项督导,发布区县市义务教育发展公告,中等及以下教育发展公告。

3.推进教育数字化改革。制订《宁波市智慧教育改革工作方案》,按照“三横四纵二门户”总体架构框架设计,依托“1+3+1”工作体系开展数据收集、数据共享与数据服务,围绕优化数字教学、数字服务和数字治理等三大类目标明确15个重点建设项目。宁波教育电子政务平台、入园入学招生报名、校外培训机构一站式服务平台(甬信培)、校园安全防控平台、职高学业质量诊断与改进系统、教师成长发展、教育数据中心、智慧教育统一门户、中小学生近视防控信息平台、教育智治一张图、“互联网+义务教育”等11个应用场景投入使用。宁波市校外培训机构一站式服务平台(甬信培)入选省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创新试点项目,现已推广为全省应用(浙里培训)。

七、服务发展能力有新提升

1.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列入市民生实事的50个项目全部开工,开工面积85万平方米,各区县(市)全部完成市里下达目标。当年竣工36所中小学(幼儿园),共计新增学位25780个,其中幼儿园27所,新增学位9000个;中小学9所,新增学位16780个。全面推进浙大“五位一体”校区建设,其中浙大宁波研究院科研大楼项目、鄞州职教中心学校迁建项目已基本完工,校区维修改造项目(一期)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纺院中英时尚楼、四中宿舍楼、市职教中心(荷池校区)等3个项目投入使用。积极推进惠贞高中、古林职高迁建等2个直属高中项目施工进度。协调推进鄞州职高迁建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地块控规调整、项目建议书批复。争取政府专项债约2亿元,成功谋划幼师高专宿舍楼三期扩建等5个项目。争取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000余万元,对15所直属学校进行修缮。

2.有效服务区域发展。与市发改委研究制定《宁波市加快推进产教融合“五个一批”建设实施方案》,推进宁波市实施产教融合“五个一批”项目建设,深化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产教联盟、现代产业特色学院等建设,推动我市高等教育深入贯彻产教融合。着眼“职普融通”“职技融通”“职成融通”“职特融通”,整合各方资源,组建中国(宁波)“小语种+”跨境电商产教融合联盟,推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与宁波技师学院、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和宁波第二技师学院进行合作办学尝试,组织47项校企合作项目集中签约,推进一体化培训港项目建设,共同破解优秀高技能人才供给不足的问题。结合专业情况分析,研制并形成了全市中职学校的专业图谱,为新增专业提供了依据和参考。探索职教科技城建设。

3.积极破解热点难点。建设素质教育“五中心”,构建校内校外、线上线下一体化资源供给体系,制发《关于推进新时代中小学综合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依托“五中心一平台”机制模式,增强体美劳教育资源供给,创新育人方式。积极遴选课后服务精品课程,搭建课后服务双向选择桥梁。加强市级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实践基地建设指导,建设120所市级示范学校、50个市级实践基地。2021年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率为54.43%,达到下降1个百分点以上目标。2021年市教育局被评为2020全国青少年近视防控操线上亲子大赛“十佳单位组织奖”,14所中小学获评第二批浙江省近视防控特色学校,获评数居全省并列第一。2021年我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为97.23%,优良率为63.38%,实现健康浙江考核要求。优化升级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报名平台,全市累计7万余名幼儿园、16万余名中小学生在线完成入学入园报名、审核等流程。搭建全市统一中考报名平台,确保全部初三毕业学生参加考试。科学学科实验测试首次纳入中考,社会学科首次恢复闭卷考试形式,体育集中考试首次采用各类别自由选择,中心城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美术专业首次采用统一测试。推进规范录取,全市普通高中实行基于中考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录取模式。继续实施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2021年全市优质示范高中定向分配比例达到62.7%。

八、汇聚发展合力有新共识

1.平安校园建设扎实有效。圆满完成建党百年平安护航、十九届六中全会等重大事件维稳任务,教育信访量在全省处于较低水平,部门效能指数在各部门处于前列。建成宁波市数字化风险防控平台,启动“一环四员”工作体系并顺利通过常委会审议。主动创设“双减专窗”助力双减工作,确保全市无重大“双减”安全事故。推进“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落实落细,以“等级平安校园”评估为抓手,合理制定动态评估指标体系,全面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2.群团机关效能充分释放。依托“智慧工会-教工e家”工作平台,“分层次、分群体、分兴趣”的活动形式,“普惠+精准”服务双管齐下,构建“俱乐部、擂台赛、乐学堂、文体联赛”等全方位发展的活动品牌,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不断提高统战、信息、档案、保密和老干部工作水平,扎实做好督办、信访和“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3.教育对口支援积极推进。主动与凉山州对接协商东西部教育协作协议、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开展学校结对交流、学前学普送教、职业教育协作、人才培训交流、信息化协作等工作。宁波与凉山州结对学校已达54所,实现各学段学校(幼儿园)结对全覆盖。我市11所中职学校已接收115名凉山州农村家庭学生来甬就读,有30位凉山州高中教研员来甬培训,派出54名宁波教师(校长)赴凉山州支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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