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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许琳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党委,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党委,各在甬高校党委,各直属学校(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经研究,决定:

许琳同志任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教育局组织处二级调研员职级;

张光明同志任市教育局学校安全与体育卫生艺术劳动教育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教育局办公室二级调研员职级;

周均悦同志任市教育局组织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其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二级调研员职级。

上述同志职务职级任免时间从2021年8月17日市教育局党委讨论通过之日起。

经研究,决定:

何健明同志任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其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职务;

王大明同志任市教育局学校安全与体育卫生艺术劳动教育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其市教育局学校安全与体育卫生艺术劳动教育处处长职务。

上述同志职务职级任免时间从2021年7月11日市教育局党委讨论通过之日起。

经研究,决定:

夏伟民同志任宁波经贸学校不担负领导职责的六级职员;

陈焕伟同志任市教育局计划财务处一级科员。

上述同志任职时间从2021年8月起。

中共宁波市教育局委员会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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