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办法(试行)》(浙教师〔2011〕103号)文件精神,按认定管理权限,宁波市教育局组织审核小组对宁波市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开展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资质(培训对象限定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认定。根据审核小组意见,宁波市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已达到所申请的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要求,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培训面向地区 | 培训机构性质 | 培训机构负责人 | 联系人与电话 | 1 | 宁波市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 | 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44号 | 宁波大市 | 事业单位 | 翁豪民 | 蒋煜 0574-87887655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7月7日-7月13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向宁波市教育局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89187363;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邮编315066)。 宁波市教育局 2021年月7日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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