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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局2021年7月份工作要点


内            容

责任处室

重要工作

迎接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国测评,做好“用好‘红色根脉’资源,推进思政课改革”系列工作。

宣德处

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高中段(含职高)招生录取工作。

基教处、

职教处

做好高中毕业生职业规划和志愿填报指导工作。

基教处

扎实做好学生暑假前后的安全工作。

安体处




做好市级重大信访交办件的交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协助做好哈罗公学合作办学事宜,筹备2021年半年度区县(市)局长会议,完成“两会”建议提案面商和答复工作。

办公室

(审计室、信访室)

推进《宁波市教育督导条例》立法修订工作,牵头做好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和政务服务相关工作,协调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教育合作项目,做好市直属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相关工作,完成市直属公办学校(单位)章程修订备案工作,做好信用示范城市创建相关工作,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审查迎检相关工作。

法规处

直属学校和直属单位暑期干部工作,启动直属学校和直属单位校级领导民主测评工作,做好直属学校、直属单位第三轮巡察工作,完成局管干部(机关干部、校级领导、离退休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整改工作,继续推进教育领域腐败问题整治工作,配合市里相关部门做好中央巡视整改工作。

组织处

(机关党委)

会同团市委开展小学生暑期托管,推进市学生成长指导中心开工建设,做好中高考录取工作的宣传和舆情导控工作,做好“七一”前后高校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工作,做好“七一”党史学习教育和宣传工作,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医教结合跟岗实习”项目,做好市中小学(幼儿园)担任班主任工作满30年教师的认定工作。

宣德处

(团工委)

组织做好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聘工作,启动实施甬城教育名家培养,建立首批宁波市名师工作室,遴选第二批乡村教师骨干学员,组织市四有好老师、王宽诚育才教师评选,做好直属学校(单位)事业编制教师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

人事处

启动2022年部门预算工作,实施2021年“寒窗基金”助学工作,按序推进古林职高、惠贞高中、鄞州职教中心、宁波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宿舍三期等项目建设,指导相关学校做好2021年暑期维修项目开工建设工作,对接协商和推进落实东西部协作、山海协作等工作,推进直属学校食堂超市经营转换工作落实。

计财处

组织开展全市幼儿园保健医生培训,做好全市特殊教育教师90学时综合培训工作,举行市第一届中小学生课文朗诵大赛现场比赛。

基教处

筹备市职业教育工作大会,完成2021年市中等职业(技工)学校毕结业审核,进行年中工作梳理总结,组织2021年“文化之窗”全市中职学校校园文化掠影宣传视频推送。

职教处

做好高校期末、毕业离校及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推进大学筹建相关工作,做好“甬江引才计划”等人才相关工作,做好继续教育函授站备案工作,开展工业机器人、集成电路、旅游会展等3个高校专项师资培训。

高教处

开启市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第二阶段工作,印发《关于加强宁波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学费监管的通知》,扎实推进市校外培训机构一站式服务平台推广(完成线上支付实操或测试),制定市“乡村振兴,成校有为”研修班培训方案,制定市成校教师专业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方案,制定2021年市终身学习活动周方案(延续),2021年秋成人高中和成人中专毕业验印,参加全国社区教育工作推进会议。

终民处

遴选全市中小学生优秀艺术作品送第十九届省艺术节参赛,举行全市中学生游泳比赛,做好学校暑期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继续做好教新冠疫苗第二针接种组织协调工作,组织专家对区县(市)近视防控工作进行检查,开展区县(市)和直属学校安全干部培训。

安体处

会同外办、公安开展联合排查,指导做好暑期外籍师生管理工作,做好中东欧教育合作示范区筹备工作,推进中国-中东欧教育交流网建设,指导相关学校做好部级国情教育项目,做好市推进城市国际化重点项目工作。

国交处

做好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申报工作,做好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申报工作,做好2021年省政府对市县级政府履职考核相关整改工作,指导区县(市)做好2020年度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工作,暑期规范办学行为投诉查处,指导学校开展省现代化创建工作,制定直属学校发展性评价指标。

督导处

开展宁波好老师选树活动,上报财务经审联合检查报告,对10家基层工会进行换届审计,准备教代会提案工作材料,完成教育系统妈咪小屋评估及检查工作,“慈善一日捐”工作,组织参加巾帼百岗讲党史活动,指导基层工会做好疗休养工作。

教育工会

(妇委会)


宁波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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