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在各处(室)申报的基础上,结合局年度重点工作,经局党委会审议,现将2021年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予以公布。
各有关处(室)、单位要严格按照《宁波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要求,按规定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如有必要,要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要做好公平竞争审查。
附件:宁波市教育局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宁波市教育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