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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局2021年4月份工作要点


内            容

责任处室

重要工作

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党史学习教育。

宣德处

出台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基教处

出台《2021年宁波市中等职业(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职教处

深化虞仁荣合作办学项目、中德合作大学推进工作。

高教处

召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

督导处




印发2021年全市教育内部审计工作要点,整理办结还未化解的国家级省级交办信访件,做好3月首问电话的登记统计工作,做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前期协调与签收工作,组织开展保密教育轮训。

办公室

(审计室、档案室)

推进《宁波市教育督导条例》立法修订工作,编制《宁波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谋划出台《市教育局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细则》,出台《高水平推进宁波教育治理现代化实施办法》。

法规处

启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启动宁波教育系统学校党建精品案例评选工作,配合市里相关部门做好省委巡视工作,完成局管干部(机关干部、校级领导、离退休干部)人事档案入库组织部档案管理中心,做好中青年干部“学历能力双提升”计划学员研究课题开题工作交流汇报会,做好直属学校、直属单位第三轮巡察工作。

组织处

(机关党委)

持续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宣传,构建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推进学生心理科普体验中心建设,研制加强心理健康工作文件,组织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微型党课比赛,与电台共同做好“教育有声”栏目开播工作。

宣德处

(团工委)

做好市突出贡献专家申报工作,研究草拟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组织开展教师评价机制改革试点调研座谈,组织遴选30名左右甬城教育名家培养对象,印发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文件,组建优秀教师师德宣讲队伍,做好直属学校(单位)事业编制教师公开招聘等工作,研制直属学校(单位)绩效分配方案和指导意见。

人事处

做好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开展学校工程项目建设、设施设备购置和办公用房的自查自纠工作,指导区县(市)做好省、市两级民生实事项目的建设工作,按序推进古林职高、惠贞高中、鄞州职教中心等项目建设,指导相关学校做好2021年暑期维修项目立项报批工作,谋划对接东西部协作、山海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推进市属高校校办企业改革。

计财处

开展全市准办园调研,制发2021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文件,制发直属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研究制定2021年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实施办法,启动特殊学生入学评估安置工作,组织相关教师参加省随班就读巡回指导教师培训,联合市科协举办市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课程设计大赛。

基教处

启动全国“中职班主任能力比赛”市级遴选工作,做好教育部开展选树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准备工作,修订《宁波市直属中等职业学校内涵发展年度考核办法》,全面深入排查中职院校学生管理、思政和德育工作实施情况。

职教处

做好高校疫情防控及教育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做好大学筹建相关工作,做好2020年度高校办学绩效专家进校反馈等相关工作,做好“甬江引才计划”等人才相关工作,举办市第六届大学生化学学科创新技能大赛、网络技术与信息安全大赛。

高教处

做好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和民办学校调研工作,启动全市全日制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老年人智能技术日常应用普及行动,印发关于在“十四五”期间实施终身教育“双高”建设工程的意见,开展市终身教育“双百千万”防疫科普行动各类先进评选。  

终民处

继续抓好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各项防控制度的落实,逐步开放学生研学旅行、教学实践等活动,深入调研并指导区县(市)掌握医校共建近视防控圈运行情况、研究制订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意见、加快市级学生视力健康平台建设进度、加大教室灯光、课桌椅等视觉环境改造推动力度,启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校园防范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发布2021年度学生防溺水一号预警,指导学校落实学生防溺水“八个一”要求,全面启动中心城区体育中考工作,研究制订2021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举办2021年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和全市小学生校园足球乙丙组联赛,指导学校做好学生医疗保险、青春期健康教育及春季传染病、肺结核防控工作。

安体处

举办第九届宁波国际大学生节,指导学校做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报工作,启动第七届中国(宁波)-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交流会筹备工作,举行市中东欧国家合作智库研讨会,组织参加Pepper机器人应用成果展示活动。

国交处

做好综合评价方案起草工作,开展区县(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推进情况专项督查,做好省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自查自评工作,做好北仑区、奉化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整改工作,做好区县(市)教育工作绩效考评工作,开展省现代化学校市级预评工作,做好小学、学前段省现代化学校迎评工作,起草直属学校发展性评价基础性指标。

督导处

策划市优秀提案评选活动,筹备市第二届幼儿园保育员职业技能竞赛,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申报,开展“巾帼劳模风采录”主题视频素材征集,开设“教工e家 博雅学堂”课程,配合市总工会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开展教育系统美好生活系列活动,组织财务经审培训。

教育工会

(妇委会)


宁波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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