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评审对象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申报人员对自身的公示情况存有异议的,可通过当地教育部门进行反映,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四、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1-12-02至2021-12-08。 五、联系部门及方式:宁波市教育局;联系电话: 0574-89183287;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 2021年宁波市直属学校(单位)助理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人员花名册 | 序号 | 姓 名 | 现工作单位 | 最高学历 | 现从事专业名称 | 申报职称名称 | 申报方式 | 1 | 田荣华 | 宁波市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宁波市职成教教研室、宁波职业教育发展中心) | 本科 | 教育管理 | 助理研究员 | 正常申报 | 2 | 刘杰 | 宁波市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宁波市职成教教研室、宁波职业教育发展中心) | 本科 | 教育管理 | 助理研究员 | 正常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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