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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以素质拓展的名义进行变相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宁波发布课后服务指导意见

央广网宁波11月20日消息(记者陈金莲 通讯员余晶晶)19日,《宁波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课程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其中指出,严禁以素质拓展的名义进行变相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意见》指出,课后服务课程由学校自主开发开设、供学生自主选择,在课后服务时间内实施。课后课程要充分考虑学生的智能特点和兴趣爱好,开发开设丰富多彩的选择性课程,满足每一位学生的学习需求。要以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为导向,体现学段教学要求,尊重个别差异,为不同层次的学生提供适合的课程。要注重实践。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动手操作、实践体验、合作学习的机会,增强学生的探究精神和综合素质。根据学校文化传统和发展现状,开发开设具有鲜明学校特色的课后服务课程。课后服务课程的开发和建设不应与现有课程体系割裂。

《意见》要求,学习要系统整合拓展性课程和各类专题教育活动,制定课后服务课程规划,开发主题式、菜单化课后服务课程,供学生自愿选择。课后服务课程可分成德育活动、文体艺术、科普实践、人文阅读等类型。

《意见》还支出,工作日课后服务期间,小学素质拓展课程时间占比原则上不少于课后服务总时长的50%,初中开展晚自习服务的,原则上晚餐前的课后服务时间应提供素质拓展课程。严禁以素质拓展的名义进行变相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新闻多一点(附《意见》全文):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课程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区县(市)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双减”工作文件精神,切实提升课后服务的品质,现就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课程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课后服务课程指学校自主开发开设、供学生自主选择,在课后服务时间内实施的课程。建设课后服务课程,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着力于优化学校整体课程结构,培育学校办学特色;着力于实施因材施教和个性化教育,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综合素质;着力于强化课程育人,聚焦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多元分层。充分考虑学生的智能特点和兴趣爱好,开发开设丰富多彩的选择性课程,满足每一位学生的学习需求。要以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为导向,体现学段教学要求,尊重个别差异,为不同层次的学生提供适合的课程。

(二)注重实践。设计项目式、主题式、探究式学习活动,创设有意义的真实学习情境,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动手操作、实践体验、合作学习的机会,丰富学生的学习经历,增强学生的探究精神和综合素质。

(三)因校制宜。根据学校文化传统和发展现状,明晰办学定位与育人目标,积极挖掘课程资源,开发开设具有鲜明学校特色的课后服务课程。

(四)课程融通。课后服务课程的开发和建设不应与现有课程体系割裂,应遵循学校的办学理念和课程的内在逻辑,实现课后服务课程和现有课程体系的对接和融通,实现课程建设的一体化。

三、课程建设

(一)制定课程规划。学校是课后服务课程建设的主体。学校应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发展,根据培养学生思想品格、核心素养和各科课程标准的目标要求,依照不同年级学生水平和学校整体课程设置,系统整合拓展性课程和各类专题教育活动,制定课后服务课程规划,开发主题式、菜单化课后服务课程,供学生自愿选择。

(二)分类开发课程。课后服务课程可分成德育活动、文体艺术、科普实践、人文阅读等类型。

1.德育活动类课程。主要指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的各类专题教育活动,旨在强调个人修养、社会关爱、家国情怀,着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和学习、生活习惯。

2.体艺特长类课程。主要指与体育、音乐、美术、健康教育、表演艺术等内容相关的课程。应基于学生的多元智能和兴趣爱好,旨在培养学生的体艺特长,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积极的生活态度和高雅的审美情趣。

3.科普实践类课程。主要指与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生活技艺、科技教育、调查研究、社会实践等内容相关的课程。应以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探究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导向,旨在引导学生体验生活、探究自然、了解社会,着重培养学生动手实践、科学探究、团结协作、服务社会的能力。

4.人文阅读类课程。主要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世界优秀文化等内容阅读相关的课程。旨在引导学生学会与人类的智慧与文明对话,促进自己的精神发育,不断提升人文素养,丰富人文底蕴,厚植人文情怀,增强文化自信。

(三)统筹课程资源。学校要统筹图书馆、实验室、专用教室、活动场地等校内场地设施,充分利用家长、社区和社会机构等校外教育资源,借助博物馆、文化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劳动实践基地、社会实践活动基地、研学基地等校外教育场所,开发开设课后服务课程。充分利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之江教育广场、宁波智慧教育学习平台等网络课程平台中的优质数字化课程资源,鼓励跨校、跨区域课程建设资源共享。

(四)做好课程开发。学校要动员教师积极开发课后服务课程,任课教师要认真制定课程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教学目标、内容框架、教学与评价要求等。鼓励吸纳行业协会、学会、课程专家等专业人士参与课程开发。确因学校师资力量不足、但学生有需求,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的成熟课程。建设市县两级课程开发中心,整合全市教研资源,建设课后服务课程库,统筹推进线下+线上两类课程建设,大力推进素质类课程开发。

四、课程实施

(一)规范课程时间。课后服务课程要坚持素质教育导向。工作日课后服务期间,小学素质拓展课程时间占比原则上不少于课后服务总时长的50%,初中开展晚自习服务的,原则上晚餐前的课后服务时间应提供素质拓展课程。严禁以素质拓展的名义进行变相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二)丰富上课形式。鼓励建立以社团、兴趣小组为单位的课程实施模式,引导学生根据自身需求,可以跨年级、跨班级,自由选择,走班上课。支持组建城乡、区域、校际课后服务课程联盟,开展素质类课程“同上一堂课”等活动,实现课程资源效益最大化。

(三)加强选课指导。学校应把课后服务课程纳入到学校整体课程实施方案中,编制选课指导手册,呈现课程目录,介绍各门课程的开设年段、授课教师、教学目标、主要内容、评价方法等,便于学生规划整个学习阶段的修习计划。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自主选择课后服务课程。市教育局建立课后服务综合管理平台,为学生提供网上报名选课服务,并强化课后服务课程开展情况的统计、监督与评价。

五、课程评价

(一)过程和结果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重在激励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结果评价侧重于学生某一方面的知识或技能是否取得进步,兴趣、爱好、特长是否得到培养,学习态度、意志品质、团队合作意识、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是否得以养成。实施课后服务育人成效反馈制度,建立学生课后成长档案,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成长档案统筹管理,全面记录学生课程选择、兴趣特长、潜能表现等情况,每学期向家长反馈,提出专业化建议。

(二)评价方式多样化。课后服务课程学习评价应师生共同参与,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可以采用自评、互评、组评、师评等方式。根据课程内容和学段特点,采用书面测试、口头表达、才艺展示、模拟表演、实验操作、探究记录、调查报告、作品展示、小论文撰写、特长认定等多种方法。

六、条件保障

(一)加强师资建设。建立 “1+X”课后服务师资库,建设一支以课程需求为导向,以职教职工为主体、社会专业人员共同参与的稳定性高、专业性强、素养好的师资队伍。学校可根据学生需求和课程设置需要,聘请专业院校教师、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家长讲师 团成员、社区志愿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校内课后服务。探索建立市县两级课后服务专业师资动态调配和共享机制,逐步推动优秀师资校际、区域和全大市共享。

(二)强化研究统筹。市教育局教研室统筹指导评估,区县( 市)教研室做好区域内课程规划建设,组织课后服务课程教学区域研讨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课后服务课程建设的典型经验,进行课后服务课程实施的实验区和示范校建设,扩大优质资源的辐射力。学校要通过校本研修,定期组织课后服务课程教学观摩和专题研究活动,总结成功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实现课后服务课程的常态化实施。

(三)重视课程评审。学校应成立由骨干教师组成的专门机构,从课程立意、课程内容、课程实施形态、课程评价等角度,制定课后服务课程的评价标准和实施要求,审核开设课后服务课程的校外人员和社会组织的教育资质,杜绝盲目开设和引进校外课程。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课程建设和实施方案的评议和指导,搭建课后服务品牌课程评选平台,促进学校提高课程建设水平。

(四)完善保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调整相关督导评估指标,建立学校课后服务课程建设的评价激励机制,确保学校课程建设和实施的自主权。完善教师评价制度,将参与课后服务课程建设与实施情况作为绩效考核和评职评优的重要参考。保障课后服务课程开发实施的必要经费,建设与完善配套教学设施设备,为学校开发开设课后服务课程提供条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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