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财政预算
宁波市教育局2020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起草全市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2.负责和指导全市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指导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深化服务型教育体系建设,促进教育转型提升;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家庭教育管理工作。
      4.指导、协调县(市)区及市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对下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
       5.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思想建设和思想政治宣传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单位)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协助管理在甬高校部分领导干部;配合市委统战部做好高校统战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含民办学校)的安全监管职责,负责、指导教育系统稳定工作。
       6.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制定教育经费筹措、使用管理办法;指导全市教育部门财务管理工作并监督使用情况;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
       7.负责全市教师工作,组织落实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组织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含校长、园长)的培训;参与拟订学校编制、工资、社会保险等人事制度改革政策;组织指导基础教育及以下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职务聘任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8.统筹指导全市高等教育工作;参与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制定市属及省市共管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其它高校招生计划编制;参与指导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和高等教育评估;指导全市高等学校各级重点学科、专业、实验室、产学研基地、创业创新人才培养基地等建设;指导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9.统筹管理全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和终身教育等工作;负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基础教育等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改革;统筹协调全市基础教育考试招生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
       10.指导管理全市教育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选派出国留学人员和来华留学人员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合作;协助做好汉语言国际推广。
       11.负责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制定语言文字有关管理政策,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市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工作;指导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培训、测试;指导局主管的社会团体、教育基金会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教育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宁波大学、宁波大学科技学院、宁波工程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万里学院、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宁波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名:宁波教育学院)、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筹建办12所高校预算;宁波中学、宁波二中、宁波三中、宁波四中、宁波市效实中学、宁波市李惠利中学、宁波市慈湖中学、宁波市四明中学、宁波外国语学校、宁波甬江职业高级中学、宁波经贸学校、宁波外事学校、宁波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宁波第二技师学院、宁波市鄞州中学、宁波市鄞州高级中学、宁波市鄞州姜山中学、宁波市鄞州正始中学、宁波市鄞州鄞江中学、宁波市鄞州同济中学、宁波市鄞州五乡中学、宁波市鄞州咸祥中学、宁波市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宁波市鄞州职业高级中学、宁波东钱湖旅游学校、宁波市鄞州古林职业高级中学、宁波市鄞州四明职业高级中学27所中学预算;宁波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预算和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宁波市学校装备管理与电化教育中心、宁波市教育服务管理中心、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宁波市教育局职成教教研室、宁波市成人教育学校、宁波市教育考试院8所市直属单位预算,共计49所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收支总预算824523.7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5226.86万元、专户资金收入154741.32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万105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万500万元、其他收入126064.77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2893万元、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9447.79万元、上年结转3460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类)719241.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0597.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7559.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47125.31万元。

(二)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收入预算824523.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5226.86万元,占60.06%;专户资金    154741.32万元,占18.77%;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1050万元,占0.1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00万元,占0.06%;其他收入126064.77万元,占15.2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2893万元,占0.35%;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9447.79万元,占1.14%;上年结转收入34600万元,占4.2%。
   (三)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支出预算824523.7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类)719241.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0597.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7559.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47125.3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80210.2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36018.78万元,项目支出201794.67万元,上缴上级支出6500万元。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95226.86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5226.86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类)420940.83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419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4793.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35302.72万元。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5226.86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5858.73万元,主要原因是宁波大学等高校2019年有引进人才费用、科学技术支出等预算追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类)420940.83万元,占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4190.3万元,占4.89%;卫生健康支出(类)14793.01万元,占2.98%;住房保障支出(类)35302.72万元,占7.1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51.9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局本级行政中心综合运管专项经费追加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2207.2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宁波大学、浙大理工学院等高校2019年有引进人才费用追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侨事务(款)台湾事务(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68.8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宁波大学等高校2019年有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研究院经费追加。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组织)(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639.3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宁波大学、工程学院等高校2019年有“泛3315计划”、国外人才智力项目引进等经费补助追加。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宣传)(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2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浙大理工学院、宁职院等高校2019年有宣传文化人才补助补贴类经费追加。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标准化管理(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8.7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卫生学院、城市学院等高校2019年有质量强市能力提升经费等追加。

(7)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教育管理)(项)3057.09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297.19万元,下降8.86%,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增资。

(8)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6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

(9)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5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47.98万元,下降85.5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10)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4991.6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2038.04万元,增长69.0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1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75664.9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5518.92万元,下降17.02%,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1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140217.02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5714.44万元,增长12.62%,主要原因是2019年高等教育项目经费增加。

(1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15923.49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3061.22万元,增长23.8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14)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97457.67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97457.6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

(15)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7017.0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

(16)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87463.8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

(17)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67767.72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493.75万元,下降2.1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18)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 (项)968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329.59万元,下降25.4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19)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中等教育(项1184.09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207.18万元,下降14.8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20)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高等教育(项)1654.97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726.02万元,下降51.0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和教育学院功能科目调整。

(21)教育支出(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项)5143.58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27.45万元,下降0.5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22)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2875.6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419.96万元,下降12.7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2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1102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7812.23万元,下降87.64%,主要原因是教育学院功能科目调整。

(24)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902.1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2665.75万元,增长1127.90%,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

(25)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482.4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宁波大学等高校2019年有科技经费追加。

(26)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363.4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宁波大学等高校2019年科技经费追加。

(27)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410.5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宁波大学等高校2019年有科技经费追加。

(28)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585.7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宁波大学、浙大理工等高校2019年有科技经费追加。

(29)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50.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宁波大学、城市学院等高校2019年有科技经费追加。

(30)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重大项目(款)科技重大专项(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79.8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宁波大学、浙大理工学院等高校2019年有科技经费追加。

(31)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奖励(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205.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宁波大学、工程学院等高校2019年有科技经费追加。

(32)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0.8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宁波大学2019年有科技经费追加。

(3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1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宁波大学2019年有文化类经费追加。

(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13.43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13.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

(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3126.27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3126.2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

(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90.1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

(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079.71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300.57万元,下降8.46%,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

(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870.89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49.87万元,增长0.73%,主要原因是年金缴费支出增加。

(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4199.0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

(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42.7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职业院校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经费追加。

(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求职创业补贴(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87.0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职业院校就业补助经费追加。

(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39.8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职业院校大学生就业补助经费追加。

(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616.9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分学校抚恤经费追加。

(4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06.81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3.01万元,增长2.90%,主要原因是填报口径调整。

(4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0987.82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544.67万元,增长5.22%,主要原因是填报口径调整。

(4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698.38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781.97万元,增长26.81%,主要原因是填报口径调整。

(4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54.8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宁波大学、工程学院等高校交通节能减排经费追加。

(48)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25.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宁波大学等高校航海日活动经费追加。

(4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256.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宁波大学新兴产业等专项经费追加。

(5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547.7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宁波大学海洋经济等专项经费追加。

(5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5.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万里学院2019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追加。

(5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4769.63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4810.77万元,增长16.0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款基数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5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533.09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230.43万元,增长76.13%,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按标准核算后增加。

(5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26.0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

(5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6931.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2382.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4548.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124.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5.3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645.71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398.21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24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考察、短期培训、学术交流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20年比上年预算数增长33.6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依据《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因公出国(境)学习交流管理办法》(甬教外〔2019〕339号)相关要求,各学校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增加。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58.8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宾等支出。2020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3.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费进一步压减。

3.公务用车购置: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19.8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2020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78.8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学校公车购置车辆减少。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    预算100.1万元,主要用于各学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4.44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费进一步压减。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重点项目情况

(1)宁波大学高峰学科项目

①项目概述:为持续推进省重点高校建设工作,进一步聚焦学科建设,优化学科布局,宁波大学将高峰学科列入学科特区进行重点建设。学校围绕省重点高校建设规划的目标与任务,按照高峰学科的学科性质和排位层次,遴选了水产、信息与通信工程、外国语言文学、应用经济学、物理学等5个学科作为高峰学科聚焦建设,总体建设目标要求到2020年达到全国前10%或前五名,根据文件安排分级确定各高峰学科的经费支持额度。

②立项依据:《宁波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公布高峰学科、高峰培育学科遴选结果的通知》(宁大政办〔2017〕51号)、《宁波大学关于报送省重点建设高校5个聚焦建设学科的报告》(宁大政〔2017〕102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宁波大学加快建设“双一流”高校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8〕35号)。

③实施主体:宁波大学。

④实施方案

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1.项目与部门职能相关性阐述:宁波大学研究生院负责宁波大学高峰学科建设日常管理工作。2.项目与本级事权匹配性阐述:《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宁波大学加快建设“双一流”高校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8〕35号)。

制度和保障措施:《宁波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公布高峰学科、高峰培育学科遴选结果的通知》(宁大政办〔2017〕51号)、《宁波大学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宁大政〔2018〕50号)。

项目实施计划(分明细或对象阐述):1.推进一流学科建设,包括力学学科(含物理学)、水产学科、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通过学科群辐射带动其他学科发展,整体推动学校大工科学科发展,提升服务产业转型发展的能力;推动学校其他学科进一步“向海”靠拢、“下海”发展,发展海洋经济、海洋法学、海洋教育、海洋管理、海洋文化等交叉学科。2.以一流学科建设引领一流专业建设,构建基于学生自主选择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争创各类国家级竞赛奖。3.建设一流科研创新体系和地方服务体系,打造高端平台。组建新药技术、植物病毒学、未来无线(含“教育部海洋信息感知与传输国际联合实验室”、“5G新技术研究联合实验室”)、质谱技术与应用、海洋工程、力学、智慧水产养殖(含“长三角南翼海洋生态与海洋生物资源研发中心”、“海洋生物大数据与分析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完善科研评价和激励制度。4.推进国际合作交流,通过主办或承办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国际科研合作(研创)项目和平台,提升我校的国际影响力。   

⑤年度预算安排:发放安家费7500万元。

⑥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2020年):高峰学科围绕省重点高校建设的重点任务进行突破,到2020年,高峰学科要达到全国前10%或前五名的建设目标,高峰培育学科要努力向高峰学科看齐。结合省一流学科建设计划,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学科内涵建设,产出更多高水平标志性成果,提升学科核心竞争力,扎实推进我校的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工作。推进教学、科研、人才、平台、学科等的发展,形成汇聚一流资源,建设一流师资,培育一流团队,产出一流效果,培养一流人才的发展模式。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专任教师总数

300人

引进具有博士层次以上的教师总数

20人

省部级级以上创新团队数

1个

省优势、特色专业

4个

学生在核心及以上期刊(浙大标准)发表论文数

20篇

国际合作与交流-3个月及以上出国(境)访学(研修)教师占比(%)

80%

国际合作与交流-出国(境)交流(3个月及以上)学生占比(%)

10%

国际科研合作项目数

7个

国际科研合作平台数

5个

主办国际学术会议

4次

质量指标

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EI、MEDLINE、A&HCI 、CSCD、CSSCI收录期刊及在国内一级及以上期刊(浙大标准)发表论文数

200篇

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数

50项

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数

60项

在SCI、SSCI、EI、MEDLINE、A&HCI、CSCD、CSSCI收录期刊和一级期刊(浙大标准)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数

300篇

出版著作

15部

授权发明专利

100件

效果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产学研平台

3个






(2)宁波大学潘天寿艺术设计学院项目

①项目概述:宁波是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也是浙江省经济中心之一。近年来,宁波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显示出巨大的活力和潜力,成为国内经济最活跃的区域之一。然而,面对日趋复杂的国际环境以及国内经济持续下行压力,宁波市提出了要培育发展具有国际水准和宁波特色的创意设计产业,打造“宁波设计”产业品牌和城市品牌的发展目标。推动文化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进制造业与文化创意和设计企业的战略合作,建立产业链融合发展模式。但文化创意和设计相关人才不仅总量不足,而且存在结构性短缺,尤其是高端原创人才及在世界范围内具有影响力的设计师十分匮乏。“潘天寿艺术设计学院”项目的建设,符合宁波大学发展规划,有利于文化创意人才的培养,有利于改善学科专业布局结构不合理、部分学科专业结构过剩的现象。宁波大学提出深化校内综合改革、优化完善专业学科布局结构,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等具体改革举措,以期建设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发展目标。本项目位于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本部校区与西校区之间的双桥村南侧区块。项目总用地面积588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5998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水、电、通信、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

②立项依据:《宁波市发改委关于同意宁波大学潘天寿艺术设计学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复函》(甬发改审批〔2018〕182号)。

③实施主体:宁波大学。

④实施方案

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1.项目与部门职能相关性阐述:宁波大学基建处负责潘天寿艺术设计学院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2.项目与本级事权匹配性阐述:《宁波市发改委关于同意宁波大学潘天寿艺术设计学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复函》(甬发改审批〔2018〕182号)。

制度和保障措施:《宁波市发改委关于同意宁波大学潘天寿艺术设计学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复函》(甬发改审批〔2018〕182号)。

项目实施计划(分明细或对象阐述):1.实现宁波大学转型发展的需要:本项目的实施,将为潘天寿先生“以人为本、人格教育、学识修养、独创精神”教育思想的传承和弘扬搭建平台,并充分结合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求及发展趋势,优化完善宁波大学学科专业布局结构,打造形成“四家一书画”为核心的专业架构体系;创新办学体制机制以及人才培养模式,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具备创新意识、创意能力、创业精神的应用型高端艺术设计人才为人才人才培养目标;从而推进宁波大学转型发展,并最终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性大学。2.促进高等艺术教育内涵发展的需求:本项目的建设将充分发挥宁波大学在我市高等教育中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宁波市经济发展需求为驱动,以差异化发展为路径,提升我市高等艺术教育层次、优化我市高等教育学科而已、推动我市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3.支撑和引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需要:本项目的建设将支持基于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需求的设计应用研究,促进工业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为宁波市的机电产品、家电、家居家纺、服装服饰等产业转型发展提供技术支持与智力支撑,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意识、创意能力、创业精神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端艺术设计人才,为支撑和引领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2020年第一季度结构封顶,第二季度墙体砌筑、结构中验,第三季度屋面工程、幕墙工程,第四季度附属工程。   

⑤年度预算安排:发展建设类(房屋建筑物)4000万元。

⑥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2020年):宁波大学潘天寿艺术设计学院工程主体结顶,附属工程施工。大大改善学校教学、实验条件。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主体工程,附属工程施工

完成工程总量的70%

工程进度完成额

4000万

质量指标

一次性验收合格

100%

工程资料完整,达到规范要求

100%

时效指标

工程主体结顶

100%

结构设计年限符合要求

100%

效果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有改善






(3)宁波大学“双一流”大学建设项目

①项目概述:2017年,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宁波大学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跻身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宁波大学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四个服务”,切实用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落实行动,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双一流”建设正确方向。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围绕五大建设任务和五大改革任务,加强和改进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探索建立有效的一流学科建设领导和管理体制;建立对标世界一流的学科标准体系和绩效评价机制;充分发挥侨资办学特色和区域发展优势,积极争取浙江省、宁波市、“宁波帮”人士和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为一流学科建设提供充足的资源保障。统筹重点建设与辐射带动、试点改革与全面推进、特色发展与整体突破的关系,以学科群为引领,加快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步伐,提升学校整体实力,服务、支撑、引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服务国家“海洋强国”、“一带一路”倡议和浙江省、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宁波大学以力学为基础,选取具有比较优势的水产、信息与通信工程,组建“海洋生物技术与海洋工程”学科群,聚焦“海洋力学与近海环境工程”、“海洋工程结构与装备”、“海洋生物资源增养殖与高值化利用”、“海洋信息通信”四大应用领域,以打造世界一流的涉海学科群、培养一流的涉海人才为目标,带动学校整体发展,加快实现从教学研究型大学向研究型大学转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设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特区,探索建立学科专业联动、产教协同、科教融合的人才培养体系。通过建设高端研究平台、产出标志性成果、提升服务地方能力、建立人才特区制度、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等途径,切实加快学科建设步伐,着力提升学科发展水平。通过学科集群发展、推进学科交叉、设立学科特区、明确建设目标、加大资源投入、强化绩效考核等举措,学校努力跻身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一流涉海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机构,辐射带动“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在海洋工程与海洋生物资源利用领域的建设与发展。到2020年,力学学科的爆炸与冲击动力学领域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水产学科进入国内一流前列,海水增养殖领域进入世界一流行列;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进入国内一流行列,近海无线通信器件和模块领域进入世界一流行列。通过学科群建设,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建成一批高端研究平台;集聚一批高水平领军人才和学科团队,产生若干有显著影响的研究成果。同时,通过学科群建设,带动机械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等学科发展,提升服务产业转型发展能力,为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奠定坚实基础。

②立项依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宁波大学加快建设“双一流”高校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8〕35号)。

③实施主体:宁波大学。

④实施方案

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1.项目与部门职能相关性阐述:宁波大学研究生院增挂“双一流”建设办公室,统筹“双一流”建设和全校管理职能。2.项目与本级事权匹配性阐述:《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宁波大学加快建设“双一流”高校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8〕35号)。

制度和保障措施:详见《宁波大学关于全面推进“双一流”建设的实施方案》(宁大政〔2018〕64号)。

项目实施计划(分明细或对象阐述):1.学科与专业建设:推进一流学科建设,力学(含物理学)高度聚焦“爆炸与冲击力学”学科领域,对接“海洋力学与近海环境工程”、“海洋工程结构与装备”两大应用领域,水产学科。高度聚焦“海水生物资源增养殖”学科领域,对接“海洋生物资源增养殖与高值化利用”应用领域,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高度聚焦“近海无线通信器件和模块”学科领域,对接“海洋信息通信”应用领域,通过学科群辐射带动其他学科发展,整体推动学校大工科学科发展,提升服务产业转型发展的能力;推动学校其他学科进一步“向海”靠拢、“下海”发展,发展海洋经济、海洋法学、海洋教育、海洋管理、海洋文化等交叉学科。2.师资队伍建设:引育学科领军人才。面向海内外全职引进一批一流学科建设亟需的世界级人才,打造国际化人才高地。构建从科研骨干、学术骨干、学科领军人才到学术大师的一流学科“领军人才”培育体系,形成可持续的人才梯队建设机制。强化创新团队建设。组建近海工程结构、海水增养殖、海洋生物医药、海洋信息通信等创新团队。实施人才特区政策。深化新引进人才“弹性聘期”和“学术休假”管理制度,探索新进教师“非升即转、非升即走”的流转退出机制。3.人才培养:建立创新创业特色鲜明的一流海洋生物技术与海洋工程人才培养体系,学科群的人才培养质量得到国际认可,生源质量、学生创业率、学生深造率明显提升,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成绩继续保持国内领先地位,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整体接近国内高水平行列、获得社会高度认可。4.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打造高端平台。组建新药技术、植物病毒学、未来无线、质谱技术与应用、海洋工程、力学、智慧水产养殖等科研创新平台。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紧密对接国家和地方重大战略需求,紧跟世界学术前沿,聚焦学科群四大应用领域、各支撑学科的重点领域和主要研究方向,承担一批有影响的重大科研项目。产出标志性成果。加强创新成果的积累和培育,密切跟踪海洋安全、海洋信息通信、现代海洋渔业、海洋生物医药等领域的重大需求和共性关键技术,组建联合攻关团队,产出一批具有明显经济社会效益和国际影响力的重大研究成果。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水平。服务国防重大需求和国家海洋工程装备、海水增养殖业、水产品精深加工产业、海洋生物医药、海洋物联网等产业的能力显著提升,组建一批地方合作平台、转化一批科研成果、组建若干家高科技公司、争取上市公司的突破;推动学科成果向海外辐射,为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做出积极贡献。5.国际合作与交流:主承办多个国际学术会议,在海洋结构安全防护、海水生物资源增养殖和海洋无线通信模块设计研究领域产生显著国际影响,有多名学科领军人才在国际学术组织任职或担任学术期刊编委。   

⑤年度预算安排:综合保障3200万元,专项公用类3700万元,维修工程1000万元,设备费2000万元,补助补贴100万元。

⑥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2020年):力争力学、水产、信息与通信工程3个学科领域进入世界一流行列;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教师学术影响力明显增强,在国际公认的重要学术会议和学术组织中具有较强话语权;学科群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学科群辐射带动学校整体发展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的“海洋”特色进一步彰显。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进入ESI前全球1%

3-4个学科

进入世界一流行列

3个学科

进入全国前10%或前5名学科

5-6个学科

引进学术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等各层次人才数

25人

引进优秀博士人数

120人

省部级及以上创新团队数

1个

省级以上实践实验教学平台建设项目

1个

国家级科创平台数

1个

主办或承办国际学术会议

4次

质量指标

海外高校博士学位教师比例

有提高

在SSCI、A&HCI、CSSC收录期刊发表论文数

120篇

SCI top收录期刊发表论文数

85篇

国内权威期刊(浙大标准)发表论文数

75篇

出版专著、教材等

65部

获副省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12项

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数

1项

省级创新创业类学科、专业竞赛奖励数

50项

时效目标

学科建设任务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

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科研成果转化与重要社会服务项目(含入股办企业,培育上市公司等)

2项

横向课题项目数

350项

社会效益指标

产学研平台数

3个






(4)一流学科:高校学科、专业能力提升计划项目

①项目概述:根据《关于实施宁波市高校学科、专业能力提升计划的方案》的通知,宁波大学通过申报和评审,共有临床医学、船舶与海洋工程、数学等22个学科被列为宁波市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学科建设作为高校建设和发展的核心与龙头,承担着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三大职能,体现着高等学校的整体办学实力、学术地位和核心竞争力。宁波市高校学科能力提升计划项目,根据学科建设目标和定位,立足于我校总体学科建设实际,结合宁波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助于加快实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破,提高学科建设水平,释放和激发学科建设活力,激发内生动力,同时带动高校及宁波市社会经济整体发展。宁波大学通过学科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重点建设与我市三大战略产业、五大优势产业、地方经济布局的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重大发展战略和产业契合度高的学科专业,培育一批科研能力强、新兴、特色学科专业。

②立项依据: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宁波市高校学科、专业能力提升计划的方案》的通知(甬教高〔2018〕231号)。

③实施主体:宁波大学。

④实施方案

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1.项目与部门职能相关性阐述:宁波大学研究生院负责宁波大学市高校学科、专业能力提升计划的管理工作。2.项目与本级事权匹配性阐述: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宁波市高校学科、专业能力提升计划的方案》的通知(甬教高〔2018〕231号)。

制度和保障措施: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宁波市高校学科、专业能力提升计划的方案》的通知 (甬教高〔2018〕231号)。

项目实施计划(分明细或对象阐述):1.学科与专业建设:凝炼学科方向,加强学科特色建设,提升学科水平;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和集群发展,做强具有比较优势的学科群。2.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师资引育力度,落实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3.人才培养: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4.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打造高端平台。加快培育建设一流科技创新平台和研究团队,提升科学研究水平。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瞄准宁波市需求,产出一批推动宁波市经济社会效益和提升国际影响力的重大研究成果。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水平,推进研究成果转化应用。5.国际合作和交流:加大学科群国际化人才培养力度。提升学科群人才队伍国际化水平。大力引进具有海外一流学科背景的高水平人才,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海外长期研修计划和短期海外交流计划。加强与世界一流学科合作。   

⑤年度预算安排:专项公用类622.14万元,设备549.86万元。

⑥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2020年):继续继续加大我校人才引进力度,引进学术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优秀博士等各层次人才65人,获市厅级及以上创新团队4个;获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150项,研究生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420篇等;增强科学研究能力,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新立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300项以上,省级以上科研奖励3项,出版著作60部,获授权发明专利160件,主办或承办学术会议15次,新增省级科研创新平台1个,实现成果转化2项等。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ESI全球前5‰进位学科数

1个学科

新进入ESI全球前1%学科数

1个学科

引进学术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优秀博士等各层次人才数

65人

市厅级及以上创新团队数

4个

省级以上教学平台

1个

出版著作数

60部

主办或承办学术会议

15次

质量指标

在SCI、SSCI、EI、MEDLINE、A&HCI、CSCD、CSSCI收录期刊和一级期刊(浙大标准)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数

300篇

研究生在SCI、EI、SSCI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数

420篇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300项

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

1个

获得市局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数

20件

获授权发明专利数

160件

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数

3项

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数量

150项

时效目标

学科建设任务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

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科研成果转化与重要社会服务项目(含入股办企业,培育上市公司等)

2项

横向课题项目数

350项

社会效益指标

产学研平台数

3个






(5)浙江大学宁波研究院科研大楼建设项目

①项目概述: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1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原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校内东南侧地块。工程建设用地面积19944㎡,总建筑面积29936㎡,地上七层,地下一层。总投资19781万元。

②立项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浙江大学宁波研究院科研大楼项目建议书的复函》(甬发改审批〔2017〕76号)。

③实施主体: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原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④实施方案

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1.项目与部门职能相关性阐述:满足宁波经济社会需求及浙大宁波“五位一体”校区建设发展,为宁波研究院科研提供保障。2.项目与本级事权匹配性阐述:学校项目申报,主管部门批复立项。

制度和保障措施:《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波理工后〔2015〕225号)。

项目实施计划(分明细或对象阐述):到2020年底项目完成主体结构,安装及装修工程逐步开展。   

⑤年度预算安排:本年度预计支出5000万元。三年内支出1.98亿元。(目前财政审核数为3000万元)

⑥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2020年):到本年底项目主体结构完成,累计完成产值8000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支出完成率

100%

建筑面积

29936㎡

质量指标

项目用材质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主体结构总体完成度

100%

生产安全

安全事故率

0






(6)宁波市事业发展和生均补助专项资金研究生及一本生补助项目

①项目概述:事业发展和生均补助专项资金,生均经费。学院按公办班学生数*生均基准定额补助拨款。主要用于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内涵发展,重点用于教学、科研和实训设备购置、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学校正常运转等方面。

②立项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宁波市属高校拨款办法的通知》(甬财政发〔2016〕61号)。

③实施主体: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原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④实施方案

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1.项目与部门职能相关性阐述:高等学校提供社会服务。2.项目与本级事权匹配性阐述:学校项目申报,主管部门批复立项。

制度和保障措施:《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财务报销规定》(宁波理工财〔2014〕1号),《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宁波理工学〔2017〕120号)。

项目实施计划(分明细或对象阐述):本项目主要用于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在学校师资、维修、学生活动等方面提供经费保障。经费按时序进度支出,用于校园、设备等日常零星维修 150万元,学生活动、社会实践、就业指导、版面费等200万元,学生实验材料50万元,浙大人员、兼职兼课老师、派遣人员劳务费800万元,每月支出勤工助学等11-12月发放奖学金合计500万元;按设备采购进程、上报计划,签定合同日期执行采购金额300万元。共计2000万元。

⑤年度预算安排: 购买设备300万元,学生奖助学金资助500万元,校园日常零星维修、材料采购、资料费、外聘老师课酬等日常公用支出安排1200万元。

⑥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2020年):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的基础上,达到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发放2020年学生勤工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帮助学生解决学业、生活等问题。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奖助金发放人数

3000人

教学及实验室设备、日常校园零星维修

95%

学生实验室实验材料

50万元

浙大人员、外籍教师

49人

质量指标

设备购置质量

合格率100%

设备利用率

90%

奖助金发放质量

及时发到学生银行卡

时效指标

设备购置完成时间

按合同要求时间

奖助金发放时效

提交后3天内

资金使用率

100%

效果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受益对象总数

3000人

设备使用对象满意度

90%

奖助金发放满意度

85%

奖助金发放综合社会效益

3000人

学生活动、社会实践、就业指导

5000人






(7)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宿舍扩建(杭州湾)项目

①项目概述:本项目建设2幢地上6层学生宿舍楼(宿舍7#、宿舍8#)及连廊等附属用房,底层为架空层,学生宿舍共210间。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700平方米, 其中宿舍7#面积约5725平方米,宿舍8#面积约5662平方米,连廊等附属用房313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水、电、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

②立项依据:宁波市改革与发展委员会下发的甬发改审批〔2019〕87号文件。

③实施主体: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④实施方案

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1.项目与部门职能相关性阐述:为推动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由成人高校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改制转型发展,满足学校主体搬迁至杭州湾校区后学生住宿需求,完善杭州湾校区的办学条件。2.项目与本级事权匹配性阐述:本项目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实施主体,宁波市教育局为主管部门,投资资金由宁波市财政资金解决。

制度和保障措施:本项目严格执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基建方面的相关规定,学校内部制定了基建管理办法。实施代建制度、监理制度,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设计图纸、相关施工规范和建设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操作。

项目实施计划(分明细或对象阐述):本项目2019年3月份立项,2019年10月份开始施工,计划2020年7月份竣工,2020年10月份投入使用。

⑤年度预算安排:2020年计划使用资金2700万,主要是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管理服务费和检测试验费。

⑥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2020年):计划2020年5月份完成主体结构,完成投资1000万元;2020年7月份竣工验收,完成投资1000万元;2020年10月份投入使用,完成投资700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指标

一次性验收合格

时效指标

工程工期指标

按合同工期完工,争取提前竣工

安全生产指标

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率

整个工程无安全事故发生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指标

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进行管理

效果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师生满意度指标

满足师生校园生活需求,入住师生满意度达80%以上






(8)宁波广播电视大学终身教育大楼建设工程项目

①项目概述:1.项目位置:江北区文教路80号,西侧为文教路,南侧为海田大厦和小高层住宅楼,东侧和北侧为规划道路。2.项目规模:占地7636平米,总建筑面积29600平米,地上17层,建筑面积24900平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4700平米。3.项目投资:宁波市政府投资,投资概算17991.79万元。

②立项依据:甬发改审批〔2018〕70号。

③实施主体:宁波广播电视大学。

④实施方案

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1.项目与部门职能相关性阐述:宁波广播电视大学主管部门为宁波市教育局,2018年12月大楼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市发改委批准,批准文号为:甬发改审批〔2018〕609号。2019年6月市发改委组织相关部门对大楼初步设计方案进行了审查,并于8月批准大楼初步设计方案,批准文号为:甬发改审批〔2019〕342号。2.项目与本级事权匹配性阐述:本项目由宁波市教育局进行业务指导,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具体实施。

制度和保障措施:1.制度文件:宁波市教育局《基建制度文件汇编》;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印发<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前期管理暂行办法>等基建规章制度的通知》(甬电大〔2019〕92号)。2.保障措施: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市政府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公开招标不同职能的项目管理单位为本项目管理提供专业服务: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跟踪审计单位--宁波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工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计划(分明细或对象阐述):1.管理目标:质量目标:一次性综合验收合格并确保“钱江杯”;安全文明目标:标化工地标准;工期目标:工期828天;资金管理目标:按相关管理规定流程办理资金支付,实际支出严格控制在概算限额内。2.本项目已于2019年11月28日开工建设,计划2022年3月4日竣工。截止2019年已累计完成投资1800万元,计划至2020年底累计完成投资约4300万元,截止2021年底累计完成投资约12000万元。

⑤年度预算安排:本项目2020年度预算2500万元。

⑥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2020年):累计完成投资4300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地下主体结构完成

2020年9月15日

裙楼主体结构完成

2020年11月15日

塔楼主体结构完成第10层

2020年12月31日

质量指标

原材料检测

钱江杯

隐蔽工程检测

钱江杯

实体检测等

钱江杯

效果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安全措施落实

标化工地

文明施工措施落实

标化工地






(9)乐雪芳绿色生态建筑实训中心项目

①项目概述:建设一幢4层,建筑面积8830平米的生产实训楼。

②立项依据:甬发改审批〔2019〕29号。

③实施主体: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④实施方案

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1.项目与部门职能相关性阐述:该项目旨在提高学校综合办学水平的需要,是“双高”校建设任务之一,实现优化学校专业布局的需要。2.项目与本级事权匹配性阐述: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区域经济发展,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服务区域技术创新。本项目的建成,将更好的服务区域支柱产业行业职教能力的提升,为区域培养相关人才提供硬件支持。

制度和保障措施:市教育性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保障项目的实施。

项目实施计划(分明细或对象阐述):根据目前现状,在财政、发改、规划等部门支持下,2020年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投标并开工建设,年度进度计划预计桩基础基本完成。2021年12月,基本完成工程施工。2022年3月,完成验收。

⑤年度预算安排:市教育性财政资金安排800万元。

⑥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2020年):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投标并开工建设,年度进度计划预计桩基础基本完成,完成投资约800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投资(万元)

800

质量指标

项目施工过程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按期完成率

100%

效果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对周边环境影响

在规范内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使用部门满意度

>97%






(10)宁波市高职院校重点校建设项目

①项目概述: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在高职院校实施优质暨重点校建设计划的通知》(浙教高教〔2016〕14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重点校建设方案》。明确了到2020年,建成学校政产学研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充满活力、专业规模结构质量充分满足产业需求、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和素质结构全面提升和优化、技术技能积累创新与社会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全面提升、学生发展服务体系科学完善的国家优质高职院校。打造具有较大国内外影响力的高职教育“名校”,跻身全国第一方阵,引领和促进全省高职院校提升办学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提升浙江高职教育在全国的影响力,为全省和宁波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强大的综合服务能力。据此,学校从体制机制创新与综合改革、优势特色专业群建设、技术技能积累和社会服务、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立德树人与“三全”育人机制建设和国际合作与交流等六个方面进行规划与建设。

②立项依据: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高职重点暨优质建设校名单的通知》(浙教高教〔2017〕23号),学校被列为5所“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之一;并明确“省级财政对列入重点建设高职院校中的省属高职院校,平均每校每年安排建设资金5000万元……地方属高职院校按照省级财政支持标准,按隶属关系由地方财政落实资金。有关院校主管部门(单位)和地方政府应认真履行申报书中的相关承诺,共同推进院校建设。”

③实施主体: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④实施方案

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1.项目与部门职能相关性阐述:省“高职院校实施优质暨重点校建设计划”是浙江省全面贯彻国家对高职教育的工作部署,是在以往国家“示范校”“骨干校”和省“示范校”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新遴选一批高职院校继续开展新一轮改革创新和项目建设,“旨在提升全省高职教育办学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力争有若干所高职院校跻身全国先进行列”。学校作为国家首批“示范校”建设单位,具有坚实的建设基础。此次入选省“重点校”建设单位,也是学校进一步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从学校内部看,建设任务涉及到学校的各个方面,如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创新、技术技能积累与社会服务、国际化发展、信息化建设等等,涉及到各个二级学院与职能处室。2.项目与本级事权匹配性阐述:该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学校,学校属于宁波市市属高校,宁波市属于国家社会与经济发展计划单列市。

制度和保障措施:制度保障:出台《重点校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组织保障:成立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重点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的办公室;进度保障: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重点校建设方案》,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制定《重点校建设年度任务书》;推进保障:依托重点校信息管理平台,对年度建设任务书各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监督,并每月进行一次通报。

项目实施计划(分明细或对象阐述):一是体制机制创新与综合改革。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完善校务公开制度与职能部门工作监督机制;深化地市共建、区校合作、院园融合,开展产学研合作、技术服务与合作育人;深化技能大师工作室与工作坊建设;完善“一体两馆”模式与“六共”机制,继续服务北仑区域文化建设;深化招生机制改革与管理;深化产教融合,深入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持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信息化平台,完善与持续推进“有效课堂认证”。二是优势特色专业群建设。继续加强专业建设,打造高水平专业群与优势特色专业群;实现教学信息化全覆盖,消除信息孤岛,理实一体化教学环境整体优化;建成一批融产学研和社会服务功能于一体的高水平、开放共享型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加强信息化教学资源(资源库、新形态教材、数字化课程资源、课程平台、教学资源应用平台等)建设与应用;深化课程体系改革,推进学分制、毕业设计、小班化与分层分类教学改革。三是技术技能积累和社会服务。校企共建技术研发与服务中心,与劳模技师创新工作站加强合作,为企业解决难题;域重点发展产业,共建国家、省级、市级、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和研究机构;建立健全高职科研特色的政策制度,开展“生产生活一线科研”与技术推广;打造科技创建团队,加快科技实体改革和科研成果转化;开展继续教育与非学历培训;加强工作坊建设;推进阳明学院建设;加强职教研究与服务。四是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第四轮岗位聘任实现能转能退机制,落实按岗定酬制度,建立“特设岗位”;加强“双师双能双语”师资队伍建设;推进职称评聘方案改革;完善与实施教师分类培训培养,加强青年教师培养,推进国际化师资与高端项目培训;加强“双师双能”基地建设与“双影响力”教师培养;加强领军高端人才建设。五是国际合作与交流。推进国际先进质量标准体系范式学习与借鉴工作;推进“中加”“中澳”、EAL等中外合作项目建设;时间成熟时继续开展“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合作与培训,服务企业“走出去”战略;推进海外办学;加强国际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留学生教育和学生海外交流与学分互认。六是立德树人与“三全”育人机制建设。促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有机结合,加强思政教学资源建设;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全面实行成绩单制度”;加强思源文化、校友文化、非遗文化、“一院一品”、楼文化、班集体特色项目建设,加强工匠精神培育,健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学生实践基地及课程建设,社团与志愿品牌建设,建设高职特色的校园文化;持续加强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落实高校体育工作标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⑤年度预算安排:2020年,根据建设任务实际需要,六大任务的年度预算为:体制机制创新与综合改革380万元、优势特色专业群建设2840万元、技术技能积累和社会服务100万元、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750万元、国际合作与交流260万元、立德树人与“三全”育人机制建设670万元,合计5000万元。

⑥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2020年):一是体制机制创新与综合改革。学校内部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产学融合、政校企合作深入推进,“共建共管共享”办学体制完善。建成符合高职教育特征的招生录取机制,形成完善的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成长成才需求的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建成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二是优势特色专业群建设。形成以区域主导和优势产业为依托的三层次七大专业群。 专业实验实训条件明显改善, 教学改革成效明显。构建集教学做一体的智慧化多功能育人环境,教学信息化全覆盖。建成融产学研和社会服务功能于一体的高水平、开放共享型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全国高职教学资源建设先进校,成为全国数字化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的典范。课程体系完善,课堂创新计划深入推进。三是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形成完善的体现产业与专业特色的高职教师分类培养与管理制度体系。教师队伍执教能力全面提升,“双师双能双语”教师队伍初具雏形。完善新一轮职务(职称)评聘方案。教师在专业带头人、人才项目上数量不断增加,整体综合水平显著提升。四是技术技能积累和社会服务。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有效促进专业升级。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成效明显、科研成果质量不断提升、科技实体改革和科研成果转化加速。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端服务和培训品牌。五、国际合作与交流。国际标准认证有序推进,形成国际标准认证实践案例。海外办学战略有效实施,职教输出步伐有序推进,助推中资企业走出去。师资国际化水平明显提升。打造高职特色留学品牌,实施学生海外学习学分互认。六、立德树人与“三全”育人机制建设。思想政治理论课体系不断完善。实现各类课程都能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各具特色、相得益彰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品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和谐校园建设成效明显。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生报到率

95%

应届毕业生就业率

98%

应届毕业生留甬就业比例

50%

实验实训基地建设

10个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2项

1+X证书试点

6个

四年制职业教育本科试点

200人

省在线开放课程

10门

出版教材(含数字教材)

10本

职业教育本科试点专业

5个

获省级教学成果奖

2项

教师获省教学能力比赛

3项

通过技术技能积累为企业解决难题

120项

纵向科研、横向科技服务经费到账

1300万元

非学历培训数

7300人次

成人学历教育人数

3400人

增加“一带一路”产教协同项目合作协议

3个

海外办学项目学生数

60人

留学生数

100人

新增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示范课

20门

质量指标

体制机制创新与综合改革

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效提升,产学深度融合、政校企紧密合作,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完善。

“有效课堂认证”“专业认证”保证专业教育质量

二级教学单位对全体教师完成有效课堂认证,“专业认证”工作,形成校本范式。

综合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

平台功能完善,常态化自主诊改工作机制形成。

优势特色专业群建设

优势专业各项指标国内领先,特色专业特色明显,专业群在行业内达到提升、引领产业发展的水平,继续建设一流专业。专业群布局合理。

实验实训基地与育人环境建设

建成集教学做一体的智慧化多功能育人环境和开放共享型的生产性实训的基地,教学信息化全覆盖,分院形成各具特色(一院一特色)的育人环境。

教师激励制度与标准建设

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类评价、分类激励机制;制定并实施“双师双能双语”高水平师资建设标准

教师培训与培养

教师理实一体教学能力、专业实践技能、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教学研究能力等“双师”素质全面提升;实施青年教师助讲“青蓝计划”,建立“双导师制”;教师培养培训考核纳入教师考核,健全分类分项培训制度;分层推进校级和省级“访问工程师”培养;选拔培养一批具有行业和高职专业领域“双影响力”的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

人才引进

人才引进有效区分人才,给予不同的配套; 实施     “5111”工程,着力引进企业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争取引进1名特优人才;加大引进或柔性引进专业带头人、高技能人才、博士等力度;  实施校企“双带头人”制度,聘请企业专家担任带头人;

兼职教师资源库建设

兼职教师岗前培训网络平台建立;分院兼职教师培训有实效;各分院落实兼职教师分类分层聘用和薪酬多样化。

创新成果与核心技术产业化

政校企共同将区域中小企业研发中心和技术服务中心建设成区域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高地

社会培训与继续教育

满足企业职工岗位能力和学历提升的需求,全面提升服务职工多样化继续教育水平

职业教育研究

依托我校的发展中国家职业教育研究和宁波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加快建设成为独具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的新型特色智库,完成发展中国家职教国别研究。

国际合作与交流

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职业教育合作;加强产教协同,为企业搭建对接沟通平台,助力企业“走出去”;实施海外办学战略,加快中国职教输出步伐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品牌建设

思源文化申报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非遗文化基地申报省级基地

时效指标

1.3.1 任务终期完成度(%)

97%

1.3.2 收入预算执行率(%)

100%

1.3.3 支出预算执行率(%)

100%

效果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2.1.1国际影响力

进入全国50强

2.1.2育人成效

进入全国50强

2.1.3技术服务产生的经济效益

80000万元

2.1.4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并得到国(境)外2个及以上国家(或地区)同行采用的数量。

上升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2.2.1服务贡献

进入全国50强

2.2.2教学资源

进入全国50强

2.2.3学生管理

进入全国50强

2.2.4教学管理

进入全国50强

浙江省高职院校教学业绩考核

前5

满意度指标

3.1.1 在校生满意度(%)

95%

3.1.2 毕业生满意度(%)

97%

3.1.3 教职工满意度(%)

99%

3.1.4 用人单位满意度(%)

90%

3.1.5 家长满意度(%)

90%






(11)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省高职优质建设校补助项目

①项目概述: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省优质校建设:通过5大专业群等11个项目建设,努力建成“特色鲜明、质量优良、社会满意”的高职院校,学校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进入省内高职院校第一方阵,若干核心指标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②立项依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公布高职重点暨优质建设校名单的通知》。

③实施主体:学校办公室、教务处、人事处、地方合作处、科研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学工部、宣传部、各二级学院。

④实施方案

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1.项目与部门职能相关性阐述:根据浙教高教〔2016〕144号文《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在高职院校实施优质暨重点校建设计划的通知》精神,为更好地领导学校开展优质高职校建设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优质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和组织优质校建设工作。2.项目与本级事权匹配性阐述:本校是一所以时尚纺织服装教育为特色的公办高校,学校构建的“纺织服装+”“一体多元”专业体系,精准对接宁波“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直接服务于宁波经济发展。

制度和保障措施:为确保优质校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学校发文成立了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优质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浙纺服院政办〔2018〕45号)、《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纺服院政办〔2018〕46号)、《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及管理办法》(浙纺服院政办〔2018〕33号)等文件,明确各项目年度建设项目任务和责任单位。每个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明确团队每位成员职责,确保建设项目按照建设方案的要求落实到位。

项目实施计划(分明细或对象阐述):1.机制体制建设:完善理事会工作机制,健全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制定校院两级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深化两级管理改革,推进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2.五大专业群建设:推进以现代学徒制为特征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三教改革为抓手,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扎实推进课堂教学创新;大力建设教学资源库,培育优质在线开发课程,推动教学信息化;改善教学和实训条件,做好教育部“1+X”证书试点专业建设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服务产业、服务社会能力。3.师资队伍建设:以“四双”师资队伍建设为抓手,出台系列师资队伍建设文件,开展高质量师资培训,打造教学创新团队;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4.技术技能积累和社会服务:加快搭建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平台,为时尚设计产业创业孵化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快推进“一园两院”建设,积累时尚产业技术、设计、知识产权、师生团队、工作室等核心要素;加强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实践基地建设。5.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中英时尚设计学院建设,着力建设好中外合作办学示范项目,进一步完善中英双方合作机制,推进中英大学生协同创新合作项目实施,加大优秀外籍教师引进力度;做好“罗马尼亚丝路工匠学院”建设,加快组织、制度、师资队伍、课程等建设,开拓更多国际资源,不断丰富学校教育国际化内容。6.人文素质教育: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形成富有学校特色、全方位培养大学生综合能力素质的制度机制;加强社团建设,打造社团品牌;通过“1234567”计划实施阳光体育修身工程,深入推进阳光校园建设。7.校园文化建设:举办“三成”大讲堂,打造时尚传习工程;举办校歌比赛,打造时尚展示工程;实施时尚环境工程,增设时尚环境工程;举办“四节”、“四赛”、“四展”,打造时尚实践工程;举办网络文化节,打造时尚新媒体。    

⑤年度预算安排:五大专业群660万元;机制与体制建设70万元;技术技能积累和社会服务25万元;国际交流与合作20万元;师资队伍建设10万元;人文素质教育5万元;校园文化10万元。

⑥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2020年):时尚服饰、时尚纺织、时尚商贸、时尚传媒、时尚智造五大专业群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师资队伍不断加强,国际化水平持续提升,文化育人功能进一步增强。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社会服务能力提升

横向经费800万以上,技术服务经费400万,成果转换收入10万;
  技术技能转让1项;
  参与市级重大项目数2项,
  服务市级重大项目2项;
  企业社会培训人数30000人天,培训收入1000万;

师资队伍建设

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
  国外专家服务30人次
  双师型教师85%以上;
  培养教学名师1-3人;
  打造校级教学创新团队3个;教师省级教学类技能大赛获奖3项:
  制定师资队伍建设文件3个

国际交流合作

建设3门双语课程,5门留学生专业课程;
  外国学生人数50人次;
  学生出境交流50人次;
  学生出国深造15人次

专业群建设

建设10门以上高质量在线开放课程,全国性平台上线课程4门;
  培养100名卓越技师,学生获奖200项以上,其中省级以上奖项50项;
  专业群资源库课程50门,资源数至少1000个视频;
  每个专业每年安排2-3场次专题研讨活动;
  新增3个校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打造30个匠艺课堂:
  省级教学改革项目10项
  评展鉴赛课程600门

质量指标

机制体制建设

理事会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推进;
  制定绩效考核办法,考核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
  启动学院办学业绩与资源投入联动机制研究

人文素质与文化校园

学生星级志愿者突破1000名;
  企业用人满意度达到85%;举办3期“三成”大讲堂;
  学生核心素质明显提升,专业技能比赛国家级一等级获奖10项以上,创新创业大赛省级一等奖获奖3项以上;
  举办一年一度校歌校曲比赛;
  增设新零售业态、时尚协同中心等2个休闲文化场所;
  定期举办四节、四展、四赛;
  高质量举办纺服时尚周;
  实施“1234567”阳光校园计划。






(12)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中英时尚设计学院综合楼项目

①项目概述:项目投资1.8亿元,单体综合楼1幢,总建筑面积 31508㎡,地上面积23851㎡,地下面积7657.19㎡,地上十一层,地下一层。以中英时尚设计学院教学实践生活为主体功能,融合校企合作、创新创业培育、时尚产业的展示、交流、服务等主题,以建成为我校国际化办学的重要窗口、我市时尚产业高素质人才、创业创新人才的培育基地为目标。

②立项依据:甬发改审批﹝2017﹞123号。

③实施主体: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④实施方案

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1.项目与部门职能相关性阐述:中英时尚设计学院是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下属二级学院,2014年正式获得浙江人民政府批复(浙政函〔2014〕124号)和国家教育部备案,于2015年2月取得浙江省教育厅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根据教育厅批复文件,中英时尚设计学院近期办学规模900人,远期办学规模1200人。目前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仅为3.92㎡,与《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1992)所提出的12.54㎡/生相去甚远,为此浙江纺服学院提出建设本项目,打造形成一学院四中心(中英时尚设计学院、时尚协同创新中心、时尚艺术创客中心、时尚文化互联中心及配套服务中心)。2.项目与本级事权匹配性阐述:本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凸显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以纺织服装艺术教育为核心的办学特色,同时,国际化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时尚产业创意设计人才及企业的培育、时尚产业的展示交流将为我市以纺织服装为主的优势传统制造业向时尚化转型发展搭上国际化发展轨道创造有利条件。

制度和保障措施:已建立基建项目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并确定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职责分工。落实实施工作例会与监理例会制度、安全联合周检制度、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工程款项支付审批制度等。

项目实施计划(分明细或对象阐述):2020年6月完成中间结构验收;9月完成大楼电梯安装;12月完成变配电安装;2020年底计划完成主体结构中间验收,基本完成装饰装修与室外附属工程;12月完成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测绘等工作。   

⑤年度预算安排:2020年度项目预算资金5800万元(其中自筹资金800万元)。资金预算明细:土建工程款:5214万元;电梯:156万元;监理费:132万元;检测、测绘费:20万元;变配电设备:258万元;其他建设单位管理费:20万元。

⑥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2020年):2020年计划完成主体结构中间验收,基本完成装饰装修与室外附属工程。完成变配电安装、电梯安装,完成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测绘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中英时尚大楼电梯

计划到2020年9月完成大楼电梯安装

中英时尚大楼土建工程

计划到2020年6月完成中间结构验收;
  到12月基本完成装饰装修工程。

中英时尚大楼配电设施

12月完成变配电安装

中英时尚大楼监理费

根据合同完成相应的工程监理

中英时尚大楼检测、测绘费

根据合同完成相应的工程测绘和检测






(13)浙江大学宁波校区鄞州教育中心地块一期二期装修改造项目

①项目概述:“浙江大学宁波校区鄞州教育中心地块一期二期装修改造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高教园区学府路5号宁波市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内,包含5幢实验楼及5幢宿舍楼的装修改造,装修改造面积33382平方米。总投资约7780万元。

②立项依据:《宁波市人民政府 浙江大学 关于深化市校合作 共建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协议书。

③实施主体:鄞州区人民政府 浙江大学宁波校区。

④实施方案

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1.项目与部门职能相关性阐述:鄞州教育中心地块改造项目,主要用于浙大宁波校区研究院团队科研办公、实验室建设、教师和研究生住宿,宁波研究院目前已引进智能汽车电子与车联网技术、海洋智能装备技术、水下光传输与光传感、植提产物新功能发掘、大湾区环境岩土工程与基础建设新材料等20个研究团队,13个平台,2020年团队及平台人数将达到400人。本项目的实施是宁波校区着眼宁波优势产业基础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需求,集聚优秀科研人才,致力于研发新技术、服务宁波特色产业服务、孵化高新企业、培养创新人才,推进重大科技成果在宁波转化的最基本场地保障措施。2.项目与本级事权匹配性阐述:由宁波市财政出资。

制度和保障措施:《宁波市鄞州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鄞政办发〔2019〕42号)。

项目实施计划(分明细或对象阐述):鄞州教育中心现有教学、宿舍共计10幢楼,计划2020年6月开工,12月底项目竣工并交付使用。   

⑤年度预算安排:根据国家工程类费用相关定额及文件估算,前期费用(包含立项、施工图设计等其他费用)约300万元,施工费用约2700万元,合计3000万元。

⑥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2020年):到本年年底完成鄞州教育中心原学生宿舍11#~14#楼、原鄞州教育综合服务楼、原培训中心大楼、原电大办公实验楼、原电大教学楼、原教师进修学校大楼共计33940平方米的转型改造。实现项目全部竣工,并完成全部产值。为浙大宁波研究院科研团队提供生产实验及生活的条件。逐步实现浙江大学宁波校区产教融合的办学模式。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率指标

完成鄞州教育中心改造项目全部10幢楼装修改造

质量指标

合格率指标

竣工验收全部通过

客户体验

基本满足浙大宁波研究院科研团队功能上的使用需求

时效指标

总体进度

2020年年底,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

安全生产

安全事故率

无事故

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就业带动

实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带动相关企业发展,孵化一批高新技术企业。

社会效益指标

综合社会效益






(14)浙江大学宁波校区内涵建设项目

(14-1)浙江大学宁波校区内涵建设—研究院建设项目

①项目概述:根据宁波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市建设需求,浙江大学宁波研究院按照“建设一批、启动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重点面向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环境技术、大湾区建设、食品工程等领域,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和学科群,通过浙大“一流”学科的延伸、辐射、共享和共建,带动宁波理工学院相关学科的同步提升,为其硕博点的建立奠定良好基础。同时带动宁波市相关产业发展,孵化一批高新企业。

②立项依据:关于加快推进开放揽才产业聚智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18〕42号);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2018)(甬人才发〔2018〕5号);宁波市人才分类认定操作细则(2018)(甬人才发〔2019〕59号);宁波市加快聚集顶尖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甬人才发〔2019〕59号);宁波市本土人才培养升级奖励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19〕7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教基〔2019〕112号)。

③实施主体:浙江大学宁波研究院。

④实施方案

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1.项目与部门职能相关性阐述:依托宁波市政府和浙江大学双方优质资源,打造集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和科技成果转化于一体的区域创新型学术科研机构与产学研合作平台。2.项目与本级事权匹配性阐述:依托浙江大学科技与人才优势和“双一流”学科延伸和辐射,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构建世界一流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努力建成宁波创新人才的聚集高地、科技成果转化的示范基地和创新科技发展的新引擎。

制度和保障措施:《关于深化市校合作 共建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的协议》、《浙江大学宁波研究院面向宁波市“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的技术创新示范平台建设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宁波研究院面向宁波市“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的技术创新示范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项目实施计划(分明细或对象阐述):宁波研究院第一批引进的20个科研团队2020年度建设;已立项的宁波智能海洋物联网技术创新示范平台等6个创新技术示范平台2020年度建设;新建现代农业研究中心实验平台、生物医药平台、中车产业基地平台等3个创新技术示范平台。   

⑤年度预算安排:团队建设经费5389万元、重大专项经费5000万元、设备经费1.5亿。(目前浙江大学宁波校区内涵建设整体二上预算金额为2.5亿元)。

⑥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2020年):依托浙江大学科技与人才优势和“双一流”学科延伸和辐射,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构建世界一流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努力建成宁波创新人才的聚集高地、科技成果转化的示范基地和创新科技发展的新引擎。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表SCI刊源论文

300篇

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200项

申报国家级项目

20项

申报省重点项目

2项

宁波市2025重大科技专项

10项

申报国家技术发明奖

2项

申报省级科技成果奖

2项

申报宁波市科技成果奖

3项

高层次人才引进

60人,其中:

A类:1人
  B类:1人
  C类:2人
  D类:2人
  E类:4人
  F类:50人

地方服务指标

服务地方企业转型升级

每个创新平台≥5家

孵化年产值不低于1000万元的企业

若干






(14-2)浙江大学宁波校区内涵建设—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项目

①项目概述: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为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分院定位为高层次创新型工程科技人才复合交叉培养的特色学院,主要开展研究生层次工程师培养,已于2017年开始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目前在读研究生152人。宁波分院教育教学项目主要包括招生、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

②立项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育部、中国工程院关于印发《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通用标准》的通知。

③实施主体: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

④实施方案

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1.项目与部门职能相关性阐述:浙江大学宁波校区是浙江大学与宁波市政府战略合作的办学机构,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为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积极推进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按照“高层次、高素质、国际化”的人才培养理念,探索应用型、复合型、创新性的工程科技人才培养体系。2.项目与本级事权匹配性阐述:宁波市是国家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也是国家首个“中国制造2025”试点城市。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依托浙江大学优质办学资源,立足宁波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区域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制度和保障措施:《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工程硕士各领域专业学位基本要求》,《工程硕士不同形式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评价指标》(教指委〔2011〕1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品牌课程建设及申报的通知》,《关于构建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育体系的意见》(院发〔2018〕9号)。

项目实施计划(分明细或对象阐述):1.加强招生宣传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2020级统考招生任务及下一年度的推荐免试招生任务。2.做好2020级全日制研究生各项目制和物流方向的培养方案、课程大纲的建设工作并组织实施。3.做好教学计划制定、排课选课、组织课程开设等日常教学事务。4.做好2018级、2019级研究生专业实践训练申请、过程考核与管理。5.严格执行学校关于研究生论文管理的各项规定,组织完成2017级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评阅、答辩组织、学位授予审核等工作,完成分院首届毕业生的毕业环节。同时,顺利开展2018级研究生各项开题、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等论文事宜。6.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继续做好研究生管理工作。

⑤年度预算安排: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2020年度教育教学总预算596万元,用于支付教育教学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开支,主要包括研究生课酬195.2万元、研究生奖学金216万元、研究生学位论文及专业实践训练开支129.48万元、交通及住宿费33.7万元等。(目前浙江大学宁波校区内涵建设整体二上预算金额为2.5亿元)

⑥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2020年):深入实施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教育教学培养计划,立足宁波培养高质量人才,逐步扩大研究生在甬授课比例,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宁波产业发展需要,2020年新设智能装备与物联网技术、智能网联汽车与大数据计算服务工程两个项目制专业以及物流管理和工程方向专业。秉承“交叉融合,实践创新”的人才培养理念,培育复合型、交叉型、创新性专业学位研究生。通过项目抓手,全面深化我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支撑我市产业转型升级。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在校生总人数

184人

计划年度招生总人数

60人

开设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机械工程、控制工程、物理工程与管理专业、动力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

7个

智能装备与物联网技术、智能网联汽车与大数据计算服务

2个

效果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毕业生就业率(含升学)

≥98%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教师满意度

≥98%

学生满意度

≥98%

毕业学生用人单位满意度

≥98%






(14-3)浙江大学宁波校区内涵建设—人才引进项目

①项目概述:创建一条以新目标、新体制、新团队、新基地为特征的“四新”道路,把宁波校区建设成高水平产教融合示范基地。

②立项依据:《关于加快推进开放揽才产业聚智的若干意见》、《宁波市加快聚集顶尖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宁波市本土人才培养升级奖励实施细则》。

③实施主体:人力资源部。

④实施方案

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1.项目与部门职能相关性阐述: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加大引培力度,以人才优先战略引领学校跨越发展。2.项目与本级事权匹配性阐述:有力地保障学校,加强办学能力,提高经济社会建设的人才支撑能力。

制度和保障措施:《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2018)》、《宁波市人才分类认定操作细则》。

项目实施计划(分明细或对象阐述):建立健全人才队伍,计划引进60名高层次人才;举办全球未来科学家青年论坛1次;参加并拓宽人才招聘渠道,在海内外影响力较大NATURE、SCIENCE等国际知名新闻媒介发布招聘公告,利用专业会议、专业杂志和学术报告讲坛发布招聘信息,针对性的参加人才招聘会等20次;提升人才内涵发展,计划选送30人次参加各类培训会议、专业会议;新增信息化系统建设。(目前浙江大学宁波校区内涵建设整体二上预算金额为2.5亿元)   

⑤年度预算安排:人员薪酬3087万元;人才引进安家费2800万元;举办海外高层次人才青年论坛100万元;人才引进专项经费100万元;教师进修费100万元;新建人事信息化系统100万元。

⑥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60人。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高层次人才引进

引进高层次人才,其中A类:1人、B类:1人、C类:2人、D类:2人、E类:4人、F类:50人






2.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本部门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07.97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减少107.54万元,下降13.19%。

3.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7979.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1061.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0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875.8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9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用车8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75辆,学校通勤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229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33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8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8辆,固定工作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1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12台(套),主要为宁波大学透射电镜、高性能计算仿真平台等。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3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10664.4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113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10664.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8.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8.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级教育支出。

10.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

1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指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支出。

1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反映直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3.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指反映工业、交通、劳动保障等部门举办的技工学校支出。

14.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含普通高中改制的)、半工(农)半读中学的支出或补助费。

15.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指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16.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中等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各类成人中等教育的支出。

17.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高等教育(项)指反映自学考试、高考等经费的支出。

18.教育支出(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广播电视学校的支出。

19.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2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指反映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构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构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租金补贴。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8.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款)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缴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预算公开表(教育局).xls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