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文体局,有关直属学校(单位):
为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和专业素质,鼓励优秀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脱颖而出,根据《关于规范市名师等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甬教人〔2002〕17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20年进行宁波市第十五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宁波市第十五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评选范围为教龄满3年(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 月1日后出生)、在职在岗的中小学(幼儿园)(含成人教育、中专、特殊教育)教师。
凡已被评为宁波市教坛新秀一等奖或浙江省教坛新秀的教师,不再参加本届教坛新秀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忠诚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热爱学生,热心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管理工作,关心学生全面成长,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实现“轻负高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专业课教师还应具有熟练的专业技能和较强的操作能力,能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课程改革实践活动,有较强的改革和创新意识,教学质量高,教学成绩在本校名列前茅,在当地青年教师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所教学生反映好。
(四)教学基本功扎实,课堂教学能符合新课程理念和要求,教学用语表述清晰有条理,板书工整美观,普通话达标,具有较强的教材分析和教案编写能力,能运用多媒体及网络技术开展教学活动。
三、评选步骤和办法
(一)各区县(市)要按下列时间分别上报参加市教坛新秀评选的候选人名单及有关材料:初中、普高与中职于2020年5月 30日前分别报市教研室和市职成教教研室,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于2020年1月3日前报市教研室。
市直属学校及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杭州湾新区所属学校向市教研室上报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参加市直属教坛新秀评选。其中,小学(幼儿园)为2019 年11月15日前;初高中为2019年12月底前。
(二)推荐名额分配
1.大市评选推荐名额分配:
单 位 | 小学 (含特教) | 初中 | 普高 | 中职 | 幼教 | 合计 |
慈溪 | 17 | 16 | 14 | 10 | 2 | 54 |
余姚 | 16 | 15 | 13 | 9 | 2 | 50 |
奉化 | 14 | 14 | 11 | 6 | 2 | 43 |
宁海 | 14 | 14 | 11 | 6 | 2 | 43 |
象山 | 14 | 14 | 11 | 6 | 2 | 43 |
北仑 | 12 | 12 | 10 | 2 | 2 | 35 |
镇海 | 12 | 12 | 10 | 2 | 2 | 35 |
江北 | 12 | 12 | / | / | 2 | 22 |
海曙 | 15 | 14 | 2 | 27 |
鄞州 | 16 | 15 | 2 | 29 |
直属 | 10 | 10 | 27 | 18 | 1 | 62 |
小计 | 152 | 148 | 107 | 59 | 21 | 487 |
2.市直属评选推荐名额
单位 | 小学和幼教 | 初中 |
大榭开发区 | 6 | 5 |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 6 | 5 |
宁波国家高新区 | 10 | 10 |
宁波杭州湾新区 | 6 | 5 |
普高 | 办学规模在36班以上的学校限报8名,其余学校限报7名。 |
初中 | 初中每校限报5名。 |
职高 | 办学规模在40班以上的职校每校限报4 名,其他职校每校限报2名。 |
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 | 可推荐不同年段不同学科教师3名。 |
各区县(市)必须合理分配推荐名额。普高每门学科不得多于2名,初中和小学每门学科不得多于2名;职高文化课与专业课教师报名人数原则上各为50%左右。评选学科设置如下:
小学(11 门):语文、数学、外语、科学、德与法治、音乐、体育、美术、综合实践(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信息技术、心理健康;
初中(12 门):语文、数学、外语、科学、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劳动与技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心理健康;
普高(16 门):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校本课程、地方课程、研究性学习)、通用技术、心理健康。
(三)各民办幼儿园应根据办学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将有关材料直接报当地教研部门。
(四)为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促进师资队伍建设,本届市教坛新秀评选中,要重点考核教师的师德表现、学科专业基础和教育教学水平,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逐级推荐评选。推荐学校应将推荐人选的名单及事迹材料在本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各教育行政部门在上报推荐名单前要通过适当的媒体公示5天,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推荐评选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质量。
(五)上报材料及要求
1.具体上报材料
⑴宁波市第十五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评选推荐表(一式2份);
⑵宁波市第十五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候选人汇总表(书面稿、电子稿各一份);
⑶参评教师2年来撰写的教学论文一篇(一式5份);
⑷业务评奖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⑸年度考核材料。
参加市教坛新秀评选所提交的论文、获奖及所获荣誉等有关材料均截止到2019年6月底。
2.材料报送要求
⑴推荐表、论文、其它证明材料(近3年年度考核表、业务评奖和荣誉证书复印件)请装入材料袋,每人一袋,并在材料袋上贴上封面(样张附后)。
⑵材料上报时请以学科为单位叠放。
⑶汇总表须单独装订一份上交,同时报送电子稿。(市教研室:40438080@qq.com;市职成教教研室:475976577@qq.com)
(六)评选通过课堂教学、专业基础好的,知识、科研水平和全面素质等考核,评出市级教坛新秀一、二、三等奖。凡获奖者,由宁波市教育局颁发荣誉证书。特别优秀者推荐参加省教坛新秀评比。
四、组织领导
市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教研室和市教育局职成教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
附件:
1.
宁波市第十五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评选推荐表.docx
2.
宁波市第十五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评选候选人汇总表.docx
3.
宁波市教坛新秀评选材料袋封面.docx
宁波市教育局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