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炳发,鄞县石碶镇人,1907年出生,民族工商业家、宁波商业巨子、同仁泰百货店创始人。1929年,筹得资金5000元,在东渡路咸塘街口左首,开设“同仁泰”百货店,以扎实经营、货真价实,在短短不到十年时间里,由不显眼的小店一跃而跻身于大店之列,积累资金达数十倍,使同业震惊。陈炳发独树一帜的经营方法,为日后百货业的兴隆提供了借鉴。
宁波市四眼碶小学的周骏同学
讲述三不准老板——陈炳发的故事
陈炳发15岁时,离家到宁波同永泰百货店做学徒,因工作勤奋,有一定的业务能力,逐渐被店主提升为账房、进货等职位。凭着多年来熟悉经营套路的底子,23岁的陈炳发决心自己创业开店做老板,走出一条自谋职业的新路子。

陈炳发只读过几年书,在人才济济的宁波商界算不上很有文化的人,但他处世谨慎,尤其重视修身养性,培养自己坚忍不拔的性格,以适应充满风险的商场。
他平时最喜欢明朝朱柏庐著的《朱子家训》——一本只有624个字、以阐明修身治家之道为主的启蒙书。他把《朱子家训》背得滚瓜烂熟,以其内容作为创业和持家的座右铭。
陈炳发不仅熟记《朱子家训》,更能在实际行动中努力践行,不断进行艰苦创业。
同仁泰开业后,借来的五千元资金,除掉店面租金、装潢费和购置柜台橱窗等一千多元,剩下的流动资金就不多了,如果再向钱庄借贷,一无底子,二无信誉,三无殷实担保,也很困难。
在这种情况下,陈炳发只好咬紧牙关,靠自身苦干来节省成本,日以继夜地勤奋工作。往往每做一件事,不做好便不吃饭,不成功就不回家。

由于疲劳过度,他多次吐血,身体十分虚弱,但仍以顽强的毅力,边吃药边忘我工作。在1929年至1934年间,宁波市场上普遍不景气,又恰逢江厦街银钱业遭受较大冲击,许多经营多年的大小名牌商店都支撑不住而倒闭,而同仁泰却在陈炳发的努力下,不但受影响较小,相反还能利用时机逆浪前行。

陈炳发在经营中十分重视商业信誉,他在创业之初就为同仁泰定下了这样的经营宗旨:“货真价实,薄利多销;选货精良,讲求实用;童叟无欺,诚实可靠。”

在开店之初,他立下“三不准”店规是:所有员工在店里不准喝酒、不准吸烟、不准赌博,如不遵守,就给予解雇。
为什么陈炳发要将酒、烟、赌管牢呢?因为他看到:喝酒要误事,吸烟要伤身,赌博要毁人。店规公布后却碰到了难题。店里有个由大股老板推荐来的管帐员工,他自持有后台,生活不正规,有时还不顾店规放纵起来。

对此,陈炳发有点犯难:留他吧,店里的规矩从此作废,解雇吧,他是大股东推荐的人,惹恼了大股东,可不好办。考虑再三,陈炳发还是在多次婉言规劝无效情况下,果断地将这个有来头的员工解雇了。果然,此事引起大股东老板十分不满,要拆股分货。陈炳发咬紧牙关,让他把股份拆出去,把店分开。
陈炳发为维护店规,得罪了个别好友亲朋,也带来部分经济损失,但却使商店整体利益得到维护,遵守店规的风气得以形成。从此,员工们对店规都不敢怠慢,店里的学徒进来后都很快地熟悉业务,大家兢兢业业地工作,积极为扩大经营作贡献。

现在,同仁泰百货店早已成为了历史。但是,陈炳发的创业故事却流传至今,他的勤廉精神和经营理念被宁波商人传承下来,成为宁波商道中获得成功和丰收的密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