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教育专题>往期专题>行政执法公开>信用信息双公示
关于同意宁波市乐恩教育培训学校变更登记为营利性教育培训学校的批复

宁波市乐恩教育培训学校:

你们申请学校变更登记为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学校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发〔2016〕19号)、《工商总局 教育部 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7〕156号)、《浙江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现有民办学校变更登记类型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教计〔2018〕28号)》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教政〔2018〕250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变更登记设立为营利性教育培训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现批复如下:

学校名称为宁波市乐恩教育培训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举办者为宁波乐恩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宁波乐恩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办学地址在宁波市江北区茂悦商业中心19号4楼,校舍为租赁;学校类型为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办学许可证,证号:教民133020170000719号,有效期为3年;学校注册资金为150万。学校法定代表人为曹付超,校长为程高峰。

接此批复后,你校要及时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办理印章刻制、银行账户设立等相关手续。各相关资料复印件报我局备案。

今后凡变更学校名称、地址、举办者、办学类型、办学内容、申请设立分公司、终止办学等均应报我局行政许可;变更校长、法定代表人,报我局备案。

你校变更登记为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后,现有民办学校应及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原学校的注销登记,办理相关资产等过户手续。完成变更后,做好营利性学校的注资验资。注销登记后,原学校权利义务由重新登记的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学校享有和承担。

望你校登记为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后,依法办学,健全管理,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教职工待遇,办出水平和特色,为我市民办教育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宁波市乐恩教育培训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办学许可证基本信息

宁波市教育局

2019年1月30日

 

附件

宁波市乐恩教育培训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办学许可证基本信息

许可证号

133020170000719

学校名称

宁波市乐恩教育培训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江北区茂悦商业中心19号4-1至4-9号

校 长

程高峰

举办者

宁波乐恩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宁波乐恩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学校类型

营利性

教育培训机构

办学

内容

青少年思维拓展训练、文化艺术教育培训

有效期限

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

发证机关

宁波市教育局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