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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全省教育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10月23日推进全省教育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最多跑一次”事项“八统一”梳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推进全省教育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
  目前,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均已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领导分工负责、有关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专班,并对应成立工作小组。省与设区市、设区市与所属县(市、区)的“最多跑一次”改革专班工作小组之间、业务处(科)室(单位)之间要开展工作对接,在组织协调好责任区域事项标准化工作的同时,主动开展各业务条线跨区域、跨部门横向沟通,形成全省教育系统“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工作机制。
  二、梳理事项标准
  各地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以提升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到教育部门的办事体验为当前阶段的首要目标,积极参与改革,全力支持省教育厅各有关处室高质量地完成“最多跑一次”事项主项名称、子项名称、适用依据、申请材料、办事流程、业务经办流程、办理时限、表单内容等事项标准化的“八统一”工作(见附件1)。
  三、建立台账制度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点工作清单“执行台账”制度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13号)要求,“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实行周报制度,报送单位为各设区市教育局、省教育厅机关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报送内容为本地区、本单位一周工作开展情况(见附件2),要求言简意赅、实事求是,没有工作也要报送。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按“八统一”要求梳理事项。厅机关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应尽快组织召开业务条线现场座谈会,对应《全省教育系统“最多跑一次”事项指导目录》(见附件3),参照《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数据共享需求情况表》(见附件4)和省政府下发的《全省“最多跑一次”事项“八统一”梳理样表》(见附件5),充分讨论后编制相关表格及流程图,初步方案于2017年11月7日前报省教育厅跑改专班;11月10日前基本结束征求意见,形成全省教育系统“最多跑一次”事项“八统一”汇编。汇编须经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各设区市负责本地区各县(市、区)盖章后的汇编材料,扫描件于11月15日下班前通过工作邮箱报送,纸质原件同步寄送。
  (二)按时报送工作周报。工作周报须经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电子稿连同扫描件每周四上午12:00前通过工作邮箱报送,纸质原件同步寄送。
  汇编及周报报送工作邮箱:zhangjj@zjedu.gov.cn,联系人:章骏杰,0571–88008821。
  各类材料原件寄送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教育大厦2018室,联系人:万国伟,0571–88008822。
 
附件:1.全省教育系统事项标准化梳理“八统一”要求
   2.全省教育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周报
   3.全省教育系统“最多跑一次”事项指导目录
   4.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数据共享需求情况表
   5.全省“最多跑一次”事项“八统一”梳理样表
>>>附件下载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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