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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局关于成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文体局,局机关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最多跑一次”改革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省教育厅10月23日召开的全省教育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视频会议的要求,决定成立由局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宁波市教育局“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专班,并从政策法规处、人事处、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处、终身教育与民办教育处、学校安全与体卫艺处、教育考试院、学校装备管理与电化教育中心等抽调人员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一、工作专班领导小组

组  长:黄志明

副组长:舒月明

成  员:杨晓波、李丽、何健明、陈鸿洋、王大明、章敏杰、陈崇青、张曦。

二、专门工作小组

成  员:郑金武、王科 、章斌立 、陈欣、杨增军、吴勇、凌波、朱戍儿。

市教育局“最多跑一次”改革专班的日常工作由政策法规处负责,人事处、基础教育处、终身教育与民办教育处、学校安全与体卫艺处、教育考试院、学校装备管理与电化教育中心具体负责,相关处室(单位)按照职能分工承担有关工作任务。

政策法规处负责市本级“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开展事项名称、适用依据等合法性审查,负责民办学校审批事项数据需求梳理和事项标准化制定工作,协助相关处室(单位)完成相关事项的标准化汇编工作,指导区县(市)教育系统统筹指导工作。

人事处负责教师资格认定;30年教龄荣誉证书发放审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等事项数据需求梳理和事项标准化制定工作。

职业教育处负责学籍证明、毕(结)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证明确认事项数据需求梳理和事项标准化制定工作。

基础教育处负责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港澳台籍考生中考加分确认;军人子女参加中考优待确认;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确认;民办中小学跨区(县、市)招生计划审批;依法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批准;二级幼儿园评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定和学籍证明、毕(结)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证明确认等事项数据需求梳理和事项标准化制定工作。

终身教育与民办教育处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协助政策法规处做好民办学校审批等事项数据需求梳理和事项标准化制定工作。

学校安全与体卫艺处负责校车使用的前置审查申请事项数据需求梳理和事项标准化制定工作。

教育考试院协助基础教育处做好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港澳台籍考生中考加分确认;军人子女参加中考优待确认;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确认等事项数据需求梳理和事项标准化制定工作。

学校装备管理与电化教育中心负责数据共享、办事平台建设等信息化配套推进工作。

宁波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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