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各学校、各单位必须设立网络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等有关事宜,工作上接受本单位分管领导的安排和网络中心指导; 2、各学校、各单位必须配备至少 1 名的网络管理员(可兼职),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多名网络管理员。 二、任职条件 1、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乐于为教职工服务; 2、具有较丰富的网络管理经验; 3、最好为坐班制人员。 三、聘任 1、各单位的网络管理员由所在单位确定,并报网络中心; 2、因工作需要更换网络管理员,所在单位必须书面报网络中心; 3、网络管理员不能较好履行岗位职责,所在单位应及时予以更换。 四、职责 1、协助网络中心做好本单位的网络接入和建设工作; 2、负责本单位内的网络设备(含主干网设在本单位的设备)的保管和维护; 3、负责本单位计算机入网申请,并协助网络中心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网络; 4、参加网络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和有关活动; 5、具体负责本单位用户安装系统安全补丁、防病毒软件,协助网络中心实施各种网络安全措施; 6、协助网络中心查处违反网络使用规定的行为; 7、及时处理本单位网络故障,属于主干网部分的故障应立即上报网络中心。 五、权益 1、网络管理员的工作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计算机数、用户数、用户应用水平等)计算工作量并予认可兑现。 2、网络管理员在任期间可优先使用网络中心的资源。 六、考核 1、每学年对网络管理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所在单位需及时调整网络管理员; 2、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等级,考核方式由自评、所在单位评定、网络中心评定、用户调查四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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